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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三的读后感800字篇1
这两本书断断续续地看了两个多星期,不是因为懒散,而是抑制不住内心的情感。它很真实,以至于在两个星期的时间里,我几度崩溃。我重新翻阅了两年来我一直耿耿于怀但又不愿意回首的高中生活,也许因为我拥有和耿耿相似的经历,所以我才更深刻地体会到两年来我的这份“耿耿于怀”。和耿耿相似的是,我也曾经喜欢了一个闪闪发亮的少年,区别是在他复读考上大学后,苦苦等了两年之后的我主动向他坦白,可是他拒绝了,这让我很难过,那么那些曾经都算什么呢?我没有挽回,因为心里明白,我们都不想轻易把那段不堪回首的艰苦岁月当做老同学之间唯一可以聊开的话题,之后的日子没有想象当中难过,因为最难过的已经熬过去了,就是等待的那两年,对结果真的再也没有任何力气去伤心了。忽然觉得即便他接受了我,我也不会快乐,原因就是因为我们这种朦胧的关系,让我度过了两年刻骨铭心地思念时光,所以我觉得不是人人都是我的“余淮”啊!因为真正活在爱情中的两个人不会让对方那么痛苦的,可是我依然相信爱。
小说的结局让我很欣慰同时又很心痛,因为我没能像耿耿那样等到那样的结局,耿耿的余淮还是当初那个一直默默帮助她的那个余淮,即便现实的考验让长大后的余淮少了那份傲气,可是在耿耿心里他依然是那个闪闪发光意气风发的少年,而我心里的那个“余淮”,现在已经不是当初那个“余淮”了,现实真的很残酷,可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我又怎么能干涉别人跟我一起走呢?
在看这本小说期间,我冷静地想了好多好多,现在的自己回首高中时的自己,发现我已经接受了许多当时的自己接受不了的东西,不是每一件事都需要理由,因为人艰难拆啊!走到现在每个人都有自己说不出的伤痛,自己的路不论好与坏都要自己一点点去领会,没有人可以陪伴自己一辈子。黑色的高中时代虽然已经离去,可是我想,在未来的某一天,当我们能坐在一起回忆那些年的我们曾经做过什么傻事的时候,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啊!虽然现在的我回想起来心里还是酸酸的,可是人始终会长大的啊!我想我一定可以接受它的。忽然发现我们的青春无论经历了多少,无论曾经多么的痛苦与悲伤,在未来的某一天回想起来的时候,我们都会发现,原来它是那么的美好,曾经的我们是那么的璀璨,好吧!回忆太多了还是有些伤感,因为现在的我离它不远,它给我的伤感依然很深刻,可是我相信我总有一天可以跨越它,那时候我就可以回过头来好好地嘲笑当初那个自己都做了哪些傻事啦!哈哈哈哈哈哈哈!我相信未来的我一定可以像耿耿那样,活出最好的自己,好吧!我们都需要努力,为了成为成为最好的我们!所以,我们要加油!加油!加油啊!
我们三的读后感800字篇2
暑假时,我看了几本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其中令我记忆犹新的是这本《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主要写了:迪克是一只被助人遗弃的长得其貌不扬的狗,在迪克饥寒交迫流浪时认识了现在的小主人阿炯。阿炯是一个失明的孩子,一年级时母亲离家,从此沓无音讯,他跟着钱老瞎学拉二胡,师傅去世后,阿炯便在茶馆拉琴养活自己。之后,茶馆的老板辞去了阿炯的工作,迪克为了主人,在茶馆闹事。于是,阿炯带着迪克被迫背井离乡,来到了妈妈的家乡。阿炯初来乍到,为混口饭吃,只好和迪克在街头卖艺。好景不长,他的妈妈凑巧看见了他,也认出了阿炯,碍于惹事生非,他妈妈没有告诉他,把他带回了家。妈妈现在的丈夫宋经理安排阿炯取自己的歌舞团表演,不久,阿炯知道了真相,他又带着迪克出去流浪。
看完整本书,迪克与阿炯之间的深情厚谊感动了我。在迪克流浪时,阿炯并没有嫌弃迪克的样子,义无反顾地收养了迪克。而迪克为了阿炯,更是赴汤蹈火。阿炯的生活艰辛不已,在他生命的低谷,迪克成了他唯一的依靠,在他身无分文的时候甘愿牺牲自己为主人换取食物;在他生病时想方设法把他送进医院;燃起了他生活的信念。在阿炯的身后,永远有迪克坚强的后盾。他们相互扶持,度过一次次难关。“朋友”的概念在迪克与阿炯身上被赋予崭新的意义,他们之间的友情像利剑刺穿了语言的障碍,让人与狗之间零距离相处,成为真挚的朋友。生命的颠簸起伏在迪克与阿炯的身上演绎着,绽放着人心与狗心最美好最真实的那份情感。
我深深地为之动容,人与动物这种亲密无间的友情让我震撼,这是一种多么感人肺腑的爱呀!
我们三的读后感800字篇3
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
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
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
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甜水泡着,被金灿灿的钱堆着 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这让大人么操心就足够了,还轮不到我们呢。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开始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该开始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
我们三的读后感800字篇4
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非常感人,让我对丑与美有了新的认识。
书中的迪克是一条丑的出奇的猎狗:一副斜巴眼,眼角还长满了眼屎,天生就是一张歪嘴,还淌着口涎,长着一身乱糟糟的黑狗毛……实在是太丑了,连狗妈妈都不想多看一眼,所以,在它出生3个月刚刚断奶后,便被丢弃在了人迹杳然的原始深林里。
阿炯是一个离异家庭的瞎眼少年,后母嫌弃他,父亲也经常打骂他。他自幼跟着卖唱的钱老瞎学拉二胡挣钱糊口。一个偶然的机会,一直寻找着主人的迪克和贫穷可怜的阿炯相遇了,迪克成了阿炯的导盲犬,从此以后,迪克帮助阿炯战胜拦路的狗群;因为赔不起茶馆的1000块钱,继母还有警察要抓迪克并且打死它抵债,阿炯将迪克隐藏起来,而迪克为了救阿炯不顾危险和圈套跳出来救阿炯。。。看着这些情节,让我感动得眼泪都流下来了。
更感人的还在后面。他们被迫背井离乡,踏上寻母之路。在死林里,迪克在忠诚和爱情二者之间,在几经挣扎之后,选择了对主人阿炯的忠诚,大义灭亲咬死了怀着自己的后代的红犲狗红娜。带着阿炯安全离开了死林,到了阿炯母亲所在的城市昆明。在这里迪克帮助阿炯卖艺讨钱,在阿炯病倒后为了挣钱给阿炯治病,它甘愿挨揍,甘愿冒着生命危险当武术陪练。这些都是非常人所能做到的,更何况一只狗呢?难道你不觉得迪克这只丑狗所做的一切都闪耀着善良的美丽光芒吗?
而与之形成对比的阿炯的后母,还有阿炯在昆明找到母亲后,歌舞团的团长继父宋老板为了自己的名声和所谓的面子,不让他认自己的亲妈,不让迪克上台表演,找了一只假的迪克来代替真的迪克……这些都是外表漂亮的人所干的丑陋的事情。
看完这本书,我更加明白了,丑与美,在于内心而不在于外表。
我们三的读后感800字篇5
耿耿、余淮或许八月长安小姐在给这两位主人公命名时,已经注定着他们需要走过一段和普通的高中生相似而又大不同的青春。也并不是谁在最开始的地方埋下种子,让彼此在往后的日子里狠狠地栓在一起,再用些简单易碎的诺言做个金刚护体,完好无损心安理得地安放在心里最隐蔽的角落,小心翼翼地呵护,不惹一丝尘埃。不是这样的。那些说过的“我们要一起做同桌”的誓言虽然简单地撑起了整个故事格局,让所有小情节的走向紧紧围绕着这一点展开,而漫出水面的不起人意的情绪往往隐含着更深层次的缘故,那是因为他们都是如此相似的两个子。
耿耿、余淮他们一样的简单,单纯,真诚。他们也像前不久的我们一样,尽管顶着高考的压力,学习的紧张,依然在每日看似雷同而天天鲜活的日子里,坚持努力,去度过不管怎么样,还是会浪费掉的青春。故事是围绕着耿耿而展开的,这个平日糊涂,脑筋不怎么好使的女孩,在关键时刻却从不掉链子。在别人大跌眼镜的情况下,意料之外地考上了当地重点高中——振华中学。并因为一些小打小闹的原因,认识了情商并不怎么高理科成绩却异常拔类的余淮,并鬼使神差的和其做了整整三年的同桌。以耿耿的角度角力,以三年的时光为丈量单位,旁观了每一位同窗的成长。高一高二的嘻哈打闹,在学校规定活动下参加的运动会、话剧、排球赛等等,展开了活色生香的校园剧,在五班这个小集体,在耿实忠厚一如世界万千班主张平的带领下,在大家青涩的眉眼中,一点点涂出属于他们的特定而又不可复制的青春模样。
而高三生活的改变将整个故事推向高潮,在他们的认知里,已经是翻天覆地的改变了。余淮物理联考竞赛失败了,就算在耿耿特定的强心剂下,最终也只是拿了个全国二等奖。倔强执着的他又非清华不可,所以经历了人生中为数不多的苦闷。迫不得已踏踏实实的应对高考,逼自己背一些在自己看来付出不对产量的文言文,在语文卷子上填上“如果我是清风,我一定要弄死心相印”的排比句笑话,并不怎么心安理得地过着理科拔尖,语文,英语相对落下差距的日子。耿耿进步了,尽管是一点一滴的,但也是她自己努力的结果。最后经过她的努力,终于考上了北京一所不错的大学。
而那个做了三年同桌的余淮,那个一起亲手种下属于彼此一棵树的余淮,那个愤恨的说“不要命了敢砸老子的人”的余淮,那个在前天晚上还约好一起回校对答案的余淮,最终消失了,就那样不着痕迹的消失了。那些寄出了永远了无音讯的信,那些发出了永远石沉大海的短信,那些拨了好多好多遍而被掐断的电话,那些早已熟记内心的电话号码,就这样蒸发在这个世界里。如落入大海里的一小滴水珠,消失地无痕无迹。那种感同身受就真的犹如一颗蓬勃跳动的心脏被紧紧拽在手中,而突然被放开的在胃里翻滚的一整片虚无。虽然故事在最后给出了令人满意的解释答案。但是你我都清楚的知道,有些东西,没有就是没有了。况且那些解释是作者给的,不是生活。
当然那些小伙伴们也一定记载着我们美好的样子,想到他们的我们也会情不自禁的牵动嘴角,扯出一个令人满意的弧度。谁说每个人手里不是牵着别人一段或长或短的青春呢。其他的人也都有各自的人物特点,贝塔是我们每个人的朋友圈子里面都会遇见的人,由于她的`性格使然,所以她会有自己的结局,会有属于自己的人生,每个人都有可能对自己的老师产生好感,但不是每个人都能得到属于自己想要的结局。
其实我们也一样,也会遇到类似的问题,所以我们要有自己的解决方案,要给自己一个完美的人生,也希望《最好的我们》能带给你们不一样的感触,给你们以人生的启迪。
我们三的读后感800字篇6
时间不会是记忆风化,回忆讲述了一个青春的寓言。用心录下曾经属于我们的一份青涩,不让时光将它尘封。
转山转水,最终还是回到了原点。执手轻轻拨动内心的那一丝柔软,任往事微漾。想起,曾经的我们,有欢乐也有争吵,有亲密也有疏离。只能说,再低调的故事也会有倔强,再卑微的青春也曾有张扬。当千百个轮回以后,滤下的只剩彼此的遥望。就像一组永远没有交集的平行线,尽管近在咫尺,却有着一道不能跨越的鸿沟。那时,我们将思念彼此相依那一刻的美好。
曾经,我们四人形影不离,无论什么时候什么事情,都阻挡不了我们嬉笑的脚步。吃饭时,我们总喜欢推出一个人去帮着大家买饭,而集会时,我们又总是你等我我等你的拖延着时间。虽然单调,却有着另类的平凡之美,至少,我们享受其中。
都说:每一块青春的丰碑都镌刻了一生成长的脚印,每一撮成长的泥土都掩盖了一段悲伤的泪痕。有时,我们会因一句恣意的玩笑而翻脸;有时,我们会因一个不经意的动作而生气;有时,我们会因一个长久的等待而烦闷,甚至在时间的积淀下,我们也会有莫名的远离。毕竟,我们来自不同的班级,有着这样或那样的私密的事情。于是,我们变得不再默契,又似乎是刻意的回避。可终究,在这一段奔跑的路上,我们有了分歧。
也许,我们依旧埋怨,可我们却骗不了自己的心,是那偶然间的一次擦肩而过,还是睡梦中那真挚的眼神,亦或是偶尔听到对方名字那一刻的触动?但结果是我们都相约选择了释然。再次见面时,一切又都回到了最初,仿佛初见时的那个夏日。
阴霾散尽,可这世间没有不散的宴席。最终,我们还是踏上了不同的道路,走向了不一样的远方。我们笑称:时间的飞逝会让我们忘却。但多少年后,站在窗口,眺望远方,任思绪随心游离,放映在眼前的还是那段青葱的岁月。当梦惊醒,留下的眼泪告诉我们,原来是如此的思念,又是那样的不舍。
曾经,想问:如何才能不再思念?又该用什么来填充那一段回忆?可现在明白,正因为重要所以我们的心才无法将它一一略去。或许我们回不去曾经,但是逝去的流年,早已烙刻在心底。“天空没有鸟儿飞翔的痕迹,但鸟儿已飞过。”
有人说:遗忘,是我们不可更改的宿命。但在青春面前,真理也变成了谬误。即使二十年以后,三十年以后,分散在世界各地,我们的手中依旧紧握着这一段幸福的回忆。这,便是青春。
我们三的读后感800字篇7
我不喜欢《最好的我们》的结局,非常,不喜欢。
"余淮这么厉害的人是不会被生活绊住脚步的,一定会向着更高的风景生活。"这是故事戛然而止后,我赌气的评价,可是,他终究以平凡的样子出现了。
我喜欢八月长安,因为她写下了最好的青春。我不喜欢八月长安,因为她在青春的过后留下世故与不近人情。
我不愿意去想象,重逢后的余淮会重新开始,成为最好的余淮。那荒废的青春,就是荒废了,那样一个有野心的少年,那样一个光芒万丈的少年,真的,在被生活无情对待后,还完整的存在吗?
读着《最好的我们》,我不禁想起了我哥,他告诉我,他高中的时候一直很喜欢前桌那个女生,成绩优异,开朗漂亮,还帮了他很多。我哥也是优秀的人,只是在遇见那个女生后,更优秀,更加的光芒万丈。
最后,他们在高考前约定好,一起去清华。
很不幸运的是,我哥的高考志愿撞车了。女孩去了清华,把扎起的马尾披下,把宽松的校服脱下。我哥说,那样的她,真的很美,很美。我哥没有像余淮一样,忍不下那口气,消失,他去了西安交大,顺利得到奖学金,考托福,去美国泡实验室。
我觉得无论是过去的他,还是现在的他,都是最好的。
哥哥在前段时间回国,与在美国交往的女友办了简朴的婚礼,新娘是个很开朗的北京女孩,和我哥站在一起很耀眼,很般配,而哥哥现在被facebook用重金挖去,从纽约到旧金山,更好的生活着。
看完耿耿余淮,我在微信上问他:“哥,你还记得高中那个前桌吗?”“已经很久没联系了,”他不明所以的答了这么一句。我的心变得柔软。
耿耿于怀,最终以这样的方式相遇,真的会开心吗?从此,消失的几年不在,我们重新开始,可是耿耿不再像高中的耿耿,余淮也不是耀眼的余淮。
彼时的暧昧与喜欢,应该更纯粹一点,没有什么消失与耿耿于怀的戏剧化演出,在遗憾与不甘心后,重新,努力成为最好的人,没有消失,你要找我,我一直都在。
然后时间淡化了往来,却还是会在某个空无一人的夜晚,或是疲惫不堪的午后,想起那个人,与青涩的故事。在心里默默的追问:“她现在,还好吗?”
我不觉得所有的男女主角幸福的在一起就是最好的结局,我还是向往耿耿成了最好的耿耿,余淮是最好的余淮,彼此过着更好的生活,没有一言不发的消失,没有那么多年耿耿于怀。
可小说依旧是小说,他们叫我不要太较真儿,我也该出戏了。
那就珍惜好时光,让自己也成为最好的自己,愿,不负好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