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自己结束一段工作后也是可以通过写工作报告记录自己的收获的,为了回顾自己的工作完成情况,赶紧写份属于自己的工作报告吧,以下是52心得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企业季度工作报告7篇,供大家参考。
企业季度工作报告篇1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一)消费品市场活跃。1—3月,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计达到6.5亿元,同比增长18%,占“开门红”目标的100.5%。
(二)外贸平稳发展。1—3月完成外贸出口额150万美元,占“开门红”目标的107.1%,同比增长1400%。
(三)商贸物流项目投资增长明显。1—3月,预计完成商贸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1500万元,同比增长4.5%。
(四)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步伐加快。建设提升“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日用品购物店10个。
二、主要工作
一季度以来,我局克服人少事多,任务艰巨等困难,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以扩大内需为抓手,创新工作理念,努力做好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开展多形式的刺激消费活动。认真开展20__迎春购物月活动,依托城区五家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开展了以“送货下乡、服务大众、拉动消费”迎春购物月活动,活动消售总额达到8500万元,同比增长16%。
(二)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结束后的检查工作。会同财政等部门对本地区原备案销售网点家电下乡标识清理情况的全面核查,督促备案销售网点在家电下乡惠民政策实施到期后,全部撤下“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和撤掉店内所有家电下乡有关宣传材料,撤掉店内所有家电下乡有关宣传材料,取消家电下乡专区(专柜)。
(三)以重点项目为抓手积极推动商贸服务网络建设。大酒店、首座国际大酒店、专业建材市场等重点建设项目按倒排工程计划有序推进,项目折迁工作有序推进,各项工程建设进度都达到形象进度。
(四)做好商贸服务业统计常规工作,大力夯实基层统计。一是认真做好统计常规报表工作,按照省、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督促企业按要求做好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月报、报。二是与统计局沟通交流,确保上报的统计资料与提供给上级主管部门的资料相一致,逐步做到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的信息共享。三是新入库限上商贸流通企业统计人员业务培训,2月23日,会同区统计局联合召开20__区商贸流通业统计培训会,进行了新增限上商贸流通业网络直报业务知识培训。四是做好了商贸流通业分行业统计工作,召开了商贸流通业统计工作会议,进行了统计知识培训,商贸流通业分行业统计于3月中旬结束。
(五)抓外贸出口和招商引资工作。根据市政府下达我局的目标任务,我们组织召开了外贸企业工作专题会议,将全外贸出口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相关企业,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制定措施,多次深入企业座谈了解实际困难和工作进度,掌握工作情况,加强出口任务指导,及时提供相关信息。
(六)抓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一是抓好专项整治。采取集中整治和部门专项整治等方式,围绕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问题、重点商场加大整治工作力度,深入开展以打假治劣和打击商业领域欺诈行为为中心的联合执法,配合区内相关部门开展了对酒类市场、粮食市场、肉食品市场等为重心的专项整治活动。二是制订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必须品供应的工作预案。建立和完善了市场监管机制和信息反馈机制,应急保障机制等。三是紧紧抓住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反映强烈的生猪肉食品、粮油副食品等进安全监督,规范市场运行秩序。
(七)强化生猪屠宰管理,确保肉食品安全。一是认真做好屠宰场升级改造清查工作,联合经信、财政、工商、环保、畜牧等九个部门下发了《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资格审核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指导督促屠宰场(厂)完善内部管理和硬件设施,建立健全了检验、检疫、屠宰加工、台账登记和服务管理等各项制度。二是坚持日常检查,特别是春节期间肉品安检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1-3月共印发宣传资料400余份,出动执法车辆17台次,执法人员50多人次,有效遏制了私屠滥宰和注水肉、病害肉上市。
(八)抓酒类流通市场管理和打击非法经营。一是按照《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省酒类专卖条例》对全区酒类流通企业进行了广泛宣传和清理整顿工作;二是依照《条例》、《办法》规定对不办理酒类备案登记的流通企业依法进行了处理;三是对批发、零售、餐饮等企业坚持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四是严厉打击了制造销售、贩运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行为。加强了酒类市场管理,保证了广大群众喝上放心酒。进一步规范了我区酒类生产、销售经营秩序。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抓好商贸重点工程建设。继续推动大酒店、首座大酒店、家居市场等商贸重点工程建设,加大督促和协调力度,确保工程建设按要求如期完成。
(二)扎实推进乡镇农贸市场改造升级。逐步解决长期以来我区部分乡镇市场设施简陋、以路为市的现象。培育发展农村市场,活跃商贸流通,推动新农村建设,为城乡环境综治服好务。
(三)继续抓好商贸惠民工作。一是搞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资店建设和日用品店的升级改造;二是按照财政部、商务部有关“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的工作要求,做好两项惠民工程结束后的后续监督和管理工作,特别是售后服务工作。
(四)努力抓好限上流通企业的培育和培训工作。积极培育、排查新的流通企业,做到及时上报,及时入库。认真搞好限上流通企业的业务培训,加强对限上企业资料报送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力争20__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达到16%以上。
(五)努力抓好城市配套服务能力建设。加大星级酒店的建设力度,继续搞好国贸美食街的升级改造,认真做好住宿餐饮业服务人员的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我区住宿餐饮业的档次和水平。
(六)认真做好外经外贸工作。加大对出口企业的指导力度,解决重点企业发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不断拓展进出口业务,认真做好外贸出口奖励政策的兑付工作。20__确保外贸出口额完成3000万美元,同比增长15%。
(七)做好商务局日常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对全区“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管理,依法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确保我区肉食品消费安全;
二是继续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顿工作,严厉查处无酒类随附单,无酒类零售许可证的违法行为,保证老百姓都能喝上放心酒。
三是加强市场运行调控,保障市场供应和稳定。
企业季度工作报告篇2
按照区委印发《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双滦办字[20__]40号)文件精神,区工信局切实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遵循着重实效、突出重点、积极稳妥的基本方针,注重科学安排,规范操作,有序推进,努力实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着力提高思想认识和创新制度机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公开工作的途径和方法,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党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我局及时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闫忠军为组长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党务公开工作。建立了领导分工负责制,实行组长负责制,严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该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更好地保证党务公开工作的开展。一是预公开制度。党组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前,先公开初步方案,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后,进行必要的调整,在调整后及时公开。二是聘请监督员制度。根据实际情况,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参谋助手;及时收集、反馈党员、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促进党员、
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三是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和领导接待日制度。对党员、职工围绕党务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派专人收集整理,认真研究处理,特别是对署真实姓名举报的,视情况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听取其意见。通过领导接待日制度,使党务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逐步使党务公开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立足工作实际,增强公开实效性
(一)合理确定内容。区工信局党支部在党务公开过程中,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都最大限度地进行了公开。根据《关于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工信局党支部公开领导小组确定了全局党务公开8方面重点内容:组织建设情况、思想建设情况、班子建设情况、干部管理情况、服务工作情况、组织决策情况、廉政建设情况及其他应公开的事项。
(二)在公开形式上,注重了公开方式方法的多样化。坚持因地、因时、因事制宜,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明了、方便”的原则,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公开形式。主要采取以下形式:一是设置公开栏:设置“党务公开栏”,将长期的、程序性的公开内容与动态的、阶段性的公开内容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实效。根据工信局实际,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便于党员群众了解监督;二是采取会议、
文件形式公开。采取召开全体人员会议、支部生活会等会议形式公开;运用文件、简报、宣传资料等载体公开;三是利用媒体公开,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台、电视等形式,公开涉及范围广、时限性强、需要社会周知的事项。
(三)在公开程序上,力求规范、有序、到位。对公开的项目、范围和形式,事先由相应业务部门提出,经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批准后予以公开。公开的内容由相关部门提供,先征求领导班子成员意见,经主要领导审阅把关后,予以公开。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公开期间,充分注意收集、整理社会反映,对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明确专人负责筛选、整理,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在公开时限上,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公开的时间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工作采取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采取逐段公开,比如为群众办实事的进展情况、民主生活等情况等;临时性工作即时公开,比如干部考察预告、干部任前公示等。充分体现了公开的经常性、动态性、及时性。
开展党务公开必须要有一套规范、实用的制度来保证。从区工信局的实践来看,总结出这样几项经验。一是预公开制度。党组和支部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前,应公开初步方案,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后,进行必要的调整,在调整后及时公开。二是聘请监督员制度。根据实际情况,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参谋助手;及时收集、反馈党员、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促进党员、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三是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对党员围绕党务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派专人收集整理,认真研究处理,特别是对署真实姓名举报的,应视情况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听取其意见。四是积极稳妥。开展党务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是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我们注重结合工作实际,不搞“一刀切”“一阵风”,不急躁冒进、方法简单、急功近利。做到既大力推进,大胆创新,又科学安排,规范操作,有序推进。五是坚持与政务公开相结合、做到协调运转。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是有机统一、密不可分的整体。开展党务公开,要结合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科学选择党务公开的有关内容,突出党务公开应有的特点,使党务公开在高起点、高标准上运作。在推行党务公开过程中,对政务公开中重大决策事项在党务公开中必须体现;注意防止党务公开大包大揽,削弱政务公开应有的作用;将两者有机结合,达到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互动推进、互为促进的效果。
党务公开工作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虽然我们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果,也达到了一定的目的,但与区委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表现在工作的认识程度不到位;公开的内容不够规范。今后,我们要在认真总结党务公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党务公开的规律、拓展公开的内容、创新公开的形式、规范公开的程序,不断推进公开内容规范化、公开形式多样化、公开程序制度化、公开工作责任化,健全和完善党务公开的各项工作机制,深入持久、积极稳妥地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具体来说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思想上抓巩固,坚持不懈地推进党务公开工作。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搞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是工作上抓落实,扎实有效地开展党务公开工作。要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出发,发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严格按照区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部署,切实抓好落实。
企业季度工作报告篇3
时间如光,总是在我们不经意间流逝。__年第一季度转眼间已过了三分之二,剩余二十多天的时间,为了顺利完成季度和年度目标,现对第一季度的工作完成情况做个总结,并对上半年工作做计划安排:
一、 一季度完成情况总结汇报
1. 技术进步:
⑴ 制定并公布《设计开发流程》,为规范、统一设计开发过程和资料奠定了基础;
⑵ 产品技术设计开发、产品改型改进项目进行了梳理和确认,计划3月上旬开展“产品开发项目责任”签字仪式,进一步促进技术开发进度,提高意识;
2. 技术状态管理
⑴ 颁布技术部__年1号通知,规范化图纸管理和发放,目的在于重申树技术部职责和技术资料把控,并对车间进行了一次图纸大检查,对不合要求图纸重新处理,后面会继续保持,严格把关;
⑵ 1-2月按时出图率: 98.08%
⑶ 1-2月按时退审率: 76.21%
⑷ 确定了10项“产品文件正确、齐全、达标”课题;
⑸ 技术设计模板完成2项;
⑹ 车间工艺检查:2项次;
⑺ 技术部体系运行检查:2项次;
⑻ 售后服务支持完成率:100%
3. 科技项目:
已罗列6个可能创新点;
4. 人才队伍建设
完成了技术部人员现有职称和相关信息的统计;
5.考核培训:
⑴ 本部门和其他部门培训:培训主题还在收集过程中;
⑵ 车间工艺技术培训:2月份进行了工艺培训需求信息收集;
5. 安心、中心工作
⑴ 完成了公司春节策划、安全卫生检查等活动;
⑵ 内审工作由于去年技术开发项目遗留问题导致进度滞后,经过大家的努力,现已初步完成;
__年1月份和2月份相对来讲是比较特殊的两个月,对部门和公司的相关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但是我们一定会,也一定要想方设法,克服困难,争取通过3月份的努力完成一季度各项计划指标。
二、 上半年工作计划安排
1. 按照新规章制度,循序渐进推进技术产品开发项目,产品和技术资料同步进行,杜绝以前那种只注重产品进度而忽略开发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及时性问题;
2. 落实处理科技专利项目指标,前期已经收集了部分创新突破点,做好后续跟进工作;
3. 和程总商量,尽快启动技术部网络化公布平台,预计3-4月份投入使用;
4. 创建技术部学习讨论区、学习资料共享平台(书籍版和电子版);
5. 3月份落实《学习实践竞赛》活动,做好后续跟进和考核工作,让这项活动落到实处;
6. 控制技术认可项目的“按时出图率”和“按时退审率”在目标之上,特别是按时退审率指标;
7. 按照确定的“产品技术文件正确、齐全,达标产品”课题,完成3-4项次;
8. 配合公司圆满完成3-4月份的体系审查任务;
9. 根据技术部职称信息统计表,请行政部门做好配合,正式启动职称申报工作;
10. 做好技术部以及其他部门的培训需求计划,并逐项落实;
11. 配合公司和其他部门做好工作;
企业季度工作报告篇4
根据上级《关于教育事业统计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配合教育组此次教育事业统计核查工作,我园对教育统计数据在生成、填报等各个环节进行了全方位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积极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及时上交相关数据,按时完成数据统计工作。
(二)基本完善学校统计工作规章制度建设,按照统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了原始记录。
(三)加强统计人员的管理。我园由专门人员具体负责统计工作,班主任具体负责各班各种数据的采集填报工作,使数据内外一致,不走样,不掺水分。
(四)重点核查了学校上报的教育基础数据库、基层统计报表的有关数据:
1、在园生数。通过核对幼儿学籍数据库人数,登记上报人数与实际在园生数一致;
2、教职工、专任教师数和现任的一致;
3、校园土地面积。土地登记面积和学校土地实际使用、占地面积一致;
4、学校建筑面积。通过核对核实校舍建筑面积(教学行政用房)与上报数据库的数字一致;
5、固定资产和教学仪器设备。通过核对固定资产(教学仪器设备),固定资产数据与幼儿园现有的基本一致;
6、图书册数。通过核对图书记录和上架图书的实际情况基本相同;
7、基础教育的班额基本符合要求。
(五)建立了档案室,建立幼儿花名册和教职工花名册,并且适时更新。为了加强数据管理与维护。我们要求班主任要经常与负责统计的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及时上报各类数据的变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订正修改,确保了学校基表与上报的数据库相一致。
以上是我园教育数据统计情况所进行的检查情况,我们决心借助这次教育事业统计核查工作的时机,进一步完善我们的工作,及时更新相关数据从而使我园的教育统计工作日臻完善。
企业季度工作报告篇5
一、为企业拍摄“企业在做什么”活动短片
20__年9月份开始,____商会将为22个副会长以上企业组织拍摄“企业在做什么”活动短片并制作成光盘。主要拍摄内容包括老总自我介绍和企业介绍(企业优势、获得的荣誉、企业文化等),活动旨在宣传企业,促进会员间的相互交流。
二、编印____商会信息
20__年7-9月份,商会秘书处继续按计划每月出两期信息,第三季度共出6期,引发1800份,收到了一定的效果。
三、召开企业通讯员会议
20__年7月24日上午,____商会在____黄龙茶艺馆举行企业通讯员会议。会议要求各企业通讯员积极反馈企业活动情况,为《____商会信息》输送有价值信息、材料。
四、组织联谊活动
20__年8月16日,____商会副会长以上企业在第二组轮值会长的组织下赴____千岛湖进行了为期两天的联谊活动。并于17号上午在阳光酒店湖光会议室召开座谈会,会上主要讨论了与____稠州商业银行合作、温州商会领导班子换届选举、____市工商联“双爱双评”活动、开展“扶贫助学”活动、成立党支部等情况。
五、撰写企业文章
撰写企业文章参加____市民营企业改革31周年宣传活动和杭州市总工会举行的“双爱双评”活动。
六、开展扶贫助学活动
20__年下半年,____商会联合____县政府在____乡开展“扶贫助学”活动,与13位贫困学生结对帮扶。
七、召开第二次会长会议
20__年9月25日,____商会第二次会长会议在____之江度假村召开,市工商联领导、____稠州商业银行领导列席参加。会上会长们听取了第二组轮值会长在7-9月份的活动情况汇报,详细讨论了与____稠州商业银行贷款事宜和其他商会相关事宜。
企业季度工作报告篇6
根据省、市纪委通知要求,我区对公务活动中涉及的“三公”经费有关状况汇报如下:
一、“三公”经费管理状况
20__年度,我区“三公”经费共发生7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68万元,公务接待费2.2万元,没有公款出国(境)事项发生,此项费用不存在。
二、“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我区公务用车运行费实行定额管理,处级领导专车运行经费每年2.5万元,部门公务车经费每年1.5万元,凭据核销,超支不予处理。
公务接待费我们以林业局经营收入为基数,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出当年公务接待费能够发生的最高额度,并把接待费用控制在最高额度以内。具体管理中,本着从严管理、勤俭节约、圆满待客的原则,制订了一系列制度和规定,强化公费招待审批制度,加强公费接待部门和接待标准的管理,既加强了业务招待费的使用管理,又促进了有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三公”经费管理成效
透过各个环节的管理和控制,我区20__年“三公”经费管理取得良好效果,即节约了资金,又发展了业务,在拓展外部市场,协调和密切各方关系上取得了可喜成绩。
今年我局将会继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按照上级的要求,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强化制度建设,完善预算分配机制,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的编制和执行管理,大力推进建立和完善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
企业季度工作报告篇7
1、企业基本情况
2、近3年的收入,应纳税额,已纳税额,(要列明税种)
3、自查结果,有无问题,何种问题
4、处理措施,调整方式
5、结尾(我公司今后……做一个……纳税人。
国税提纲就54条,也是这么写,不用按提纲逐条的分析和列明,分两大块写就行,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主要是写如果哪方面发现了问题,着重写一些问题发生原因,怎样处理之类的,没有问题的就可以概括为未发现其他问题等。
根据市局工作安排,我局于20__年7月至9月开展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纳税评估企业需先进行自查。希望贵单位对此次工作给与高度重视,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全面自查20__年度各项收入、各项成本费用是否符合税法有关规定,其中自查重点如下:
一、预缴申报方面
(一)自查要点
实行据实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应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4行“实际利润额”的填报数据,与企业当期会计报表上载明的“利润总额”数据进行比对,是否存在未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__]635号)第一条规定申报的情况。
(二)政策规定
1、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__]635号)第一条的规定,“实际利润额”应填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比照填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填报本期取得预售收入按规定计算出的预计利润额。
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 [20__] 34号)第四条的规定,对未按规定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收入方面
1、企业取得的各种收入须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认。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十二条至二十六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__]第875号)。
2、不征税收入:
(1)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折旧、摊销不得在税前扣除;
(2)不征税收入不得填报为免税收入;
(3)不征税收入不得作为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的扣除基数;
(4)不征税收入(即使作为应税收入申报),其对应的研究开发费不得加计扣除;
(5)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未按规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的,不能确认为不征税收入;
(6)符合不征税收入确认条件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仅限于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该软件生产企业须符合如下条件:取得软件企业证书,并在证书有效期内,且通过当年年审的;
(7)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符合不征税收入确认条件且作为不征税收入填报的,若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不大于研究开发支出金额的,按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做全额纳税调增处理,有加计扣除的同时要做纳税调增处理;若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大于研究开发支出金额的,按研究开发支出金额做纳税调增处理,有加计扣除的同时做纳税调增处理。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__] 151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 [20__] 87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__]1号)第一条第(一)款。
3、企业发生的视同销售行为应按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十五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__]828号)第二条、第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__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__]148号第三条第(八)款)。
4、投资收益:
(1)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应作为计算企业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基数;
(2)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但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满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七、八十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__]79号)第三、四、八条对于投资收益税务处理的相关规定。
三、成本费用方面
1、工资薪金:
(1)国有性质企业的工资薪金不应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
(2)已计提尚未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不能税前扣除;
(3)工资薪金的合理性必须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__]3号)第一条的规定;
(4)工资薪金中不应包括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务费等费用;
(5)工资薪金发放对象为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员工;
(6)对于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不得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
(7)已经实现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税收上不得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
(8)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规定标准的部分,必须进行纳税调整。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__]3号);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__]242号)(该文件中与税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税收法律法规为准)。
2、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方面:
(1)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能超过税法允许扣除的限额;
(2)职工福利费支出范围必须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__]3号)第三条规定;
(3)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的对象应为企业职工;
(4)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中不应包括应由职工个人负担的支出费用;
(5)企业20__年以前按规定计提但尚未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20__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上述福利费余额;
(6)企业20__年以前结余的职工福利费,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7)对于软件生产企业全额税前扣除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须能够准确划分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支出。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__]3号)第三条、第四条;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__]242号)(该文件与税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税法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__]98号)第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__]202号)第四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__]1号);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科学技术部 商务部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__]63号)。
3、利息支出:
(1)企业从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超过按照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数额,须进行纳税调整;
(2)企业向无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扣除;
(3)企业的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支出,须按规定作纳税调整;
(4)企业已计提但确实无法偿付的利息支出,须按税法规定计入当期应税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浪子注:此处可否推定为按照权责发生制计提但为支付的符合扣除标准的利息可以在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__]12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__]77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__]312号)。
4、资产损失:
(1)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属于须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方能扣除的范围的,须取得税务机关的批复文件;
(2)已作损失处理的资产,部分或全部收回的,须作纳税调整;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补偿的部分,须作纳税调整。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__]57号);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__]8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前年度未扣除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__]772号。
5、其他费用支出:
(1)不得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
(2)不得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
(3)不得随意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4)不得超标准列支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
(5)不得擅自扩大研究开发费用的列支范围,享受税收优惠。
(6)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不得进行税前扣除。
(7)计提的不符合规定的准备金须进行纳税调整。
(8)工会经费应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款专用收据》在规定的比例内税前扣除。
(9)公益性捐赠的对象应符合财税[20__]160号、京财税[20__]542号文件有关规定,并取得文件规定的有关公益性捐赠票据。
四、税收优惠方面:
享受税收优惠企业,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或备案。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应重点自查以下内容:
1、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的自查要求见本提纲“成本费用”中“利息支出”部分。
2、内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 20__年1月1日前(不含)将开发产品转为自用的,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__]31号)第六条的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3、外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政策衔接须符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t;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__]92号)第五条的规定。
4、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项目(成本对象)开工前或已向税务机关备案的开发项目(成本对象)发生改变时,应按照《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t;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__]92号)第六条的'规定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发项目(成本对象)情况备案表》;
20__年1月1日前已开工未完工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补报《开发项目(成本对象)情况备案表》。
5、符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t;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__]92号)第六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开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土地预算成本情况表》。
6、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计税成本的核算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__]31号)第四章的相关规定,其中重点提示以下内容:
(1)对本期未完工和尚未建造的成本对象应当负担的成本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分别建立明细台帐,税务处理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__]31号)第二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
(2)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的预提费用的税前扣除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__]31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3)停车场所的税务处理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__]31号)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4)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结算计税成本时其实际发生的支出应当取得但未取得合法凭据的,税务处理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__]31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7、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纳税申报应符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t;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__]92号)附件四《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填报口径》的要求。
8、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完工条件确认应符合国税函[20__]20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纳税人应全面自查20__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不局限于本提纲中的内容。请您在自查报告中详细说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按规定时间将自查报告报送主管税务所。本次自查主要针对20__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如果自查中发现涉及以前年度所得税申报问题,请在自查报告中单独说明。自查报告须加盖公章,自查中没发现问题的,要在自查报告中明确说明。自查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税收管理员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