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语文学习中,作文是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学习项目,为了提高自己的作文水平,我们一定要认真对待写作文的任务,下面是52心得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我最喜欢的事作文600字7篇,感谢您的参阅。
我最喜欢的事作文600字篇1
我喜欢狗,因为我认为狗比其他动物更聪明,更富有灵性。
我曾经养过狗,那是一个同学从家里抱来送我的.自从我那天开始养起这条狗,我就想把它训练成电视里的那种警犬,并且我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叫“黑豹”,多么威风的名字呀!日后,我便每天让它吃饱,睡好,黑豹被我养的膘肥健壮.终于,黑豹长成了一只半大的狗了.于是,我每天就逗它,拿一块肉从它嘴边一下往上提,它就会跳起来;用手从它的头上按下去,它就会自动蹲下;再用手从它身上转圈,它就会打滚;将肉放在盒子里,给它闻一闻,然后向远处扔去,它就会飞奔过去将盒子衔在嘴里回到你面前.每当这些做完后,我总是要个它一些小小的奖励.
后来,我也长大了,心头能装得下事儿了.当我不想把这些心事告诉爸爸妈妈时,我就和黑豹一起跑到野外,坐在草坪上,将心里的烦恼向黑豹倾诉着,黑豹似乎听的懂我的话,也在那里默默无语.倾诉完苦水后.我的心情好多了,于是我们就在草坪上疯狂的玩了起来.我们赛跑,我总是跑不过它.当我拿东西来吃的时候,黑豹便摇着尾巴在我身上磨蹭着,好像在说:“主人,给我吃点吧!”这时,我又才倒出一部分吃的分给它.吃完后我便带着它回家.
此后,我便把黑豹当成了我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当我遇到快事儿时我要跟它说,它也好像在替我高兴似的,蹦蹦跳跳,尾巴摇个不停.当我遇到时我也会向它倾诉,这时它蹲在我面前,一动不动,又好像在为我分担悲伤.在我眼里,黑豹并不只是一只狗,而是一个人,是我最真挚的朋友.
我喜欢狗,因为我认为狗比其他动物更聪明,更富有生气和灵性.它总是能让有烦恼的人向它倾诉苦水,让他们从烦恼的困惑中走出来,给了他们新的希望.
指导老师:xxx
评语: 没有玩伴的孩子心理有了秘密,需要倾诉。这是一篇心灵的呼唤,真希望我们的孩子都不要这样孤单才好。
我最喜欢的事作文600字篇2
我家有一只小狗,我非常喜爱它。小狗圆圆的脑袋上镶嵌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在灯光的反射下还会变色呢!脖子上长着一圈匀称的白毛,真像戴了一串“银项链”,反衬得那套黑得发亮的“西装”格外显眼。四个小爪子穿着乳白色的“靴子”,威风极了。因为它粉红色的鼻子上有几个小黑点儿,所以我给它起了一个份非常好听的名字—豆豆。豆豆是一只聪明的小狗,有时温顺得像一位小姑娘;有时狂暴得像一只雄狮。每当我放学回来,第一个迎接我的就是豆豆,它身前身后地围着我转,又是抱着我的脚,又是舔我的手指,知道我拍拍它那小小圆圆的小脑袋,它才安静下来。
豆豆不仅长的很可爱,而且做的事情也很可笑。
一次,爸爸妈妈外出办事,把开门的钥匙交给了我,并嘱咐我千万不要把钥匙丢了。我在家里看了一会儿书,觉得有点闷,便要出去照邻居家的小伙伴玩。我锁好门,便一蹦一跳地走了。走着走着,突然腿被拉住了。我低头一看,原来是豆豆抱住了我的腿,嘴里叼着一串钥匙,抬着头,瞪着疑惑的大眼睛望着我,仿佛再说:“小主人,你为什么把钥匙丢在地上了?”这是,我才恍然大悟,我衣兜太浅,刚才蹦跳的时候,钥匙掉了出来。我接过钥匙,抱起豆豆,用手抚摸着豆豆的头感激的说;“谢谢你!豆豆—我的好伙伴.”豆豆眨了眨眼睛,“汪汪”叫了两声,仿佛在说“不用谢,这是我应该做的。”从此,我和豆豆这只小狗更亲近了。
有一回,姥姥到我家做客。小豆豆正在家里趴着,听到有人来了,“呼”的一下扑到姥姥身后。大声叫着,叼着姥姥的裤角,不让她进屋,吓得姥姥直往后退,直到爸爸妈妈出来吆喝,豆豆才放开姥姥的裤角,用舌头舔舔姥姥的鞋,“呜呜”的叫,就像是在给姥姥认错。姥姥就被它的行为逗笑了,豆豆摇着尾巴,晃着腰,围着姥姥转来转去。
豆豆是我最亲密的伙伴也是一只“逗笑狗”我从心里喜欢它!
我最喜欢的事作文600字篇3
我们喜欢去的地方多如牛毛吧,有喜欢去各地旅游,有喜欢爷爷的老家,还有人喜欢美丽如春的公园,可我却喜欢新家的小区公园。
嘉鸿花园毗邻有温州绿肺之称的杨府山公园,听爸爸说他就是看上这里的绿化才买的房子。一入小区,保安井然有序的“安检”后,映入眼帘的是一片葱郁的大树便是小区最耀眼的绿,旁的小树紧紧依偎,还有争先恐后开放的花朵映衬。小桥下流水中嬉戏的三俩鱼儿,一见人就欢摆鱼尾好像和咱在捉迷藏。每幢楼栋下面都有一处供业主休憩聊天的小木桌,每当天气晴朗,小区里的保姆总会带着娃儿们群聚一起聊天玩耍。特别是天气炎热的夏天,吃过晚饭,悠闲地在小区逛荡上一圈,既能消食又能感受这特有的绿色家园,我们都特别中意。玩跑上一大圈,依着大树伟岸的躯干,一呼一吸都是大树的气味,身心俱爽朗。只见一小娃,在掰摇小树杈,我紧忙上前劝阻:“弟弟不能破坏花草,哥哥陪你玩好吗?”小娃儿似懂非懂的点头,拉着我的手玩去了。回头望着那小树,它正冲我感激地笑呢。
冬大哥喜欢上了夏姑娘,在这冬日里我们温州全然没有一丝寒意,阳光炙热的周末下午,爸爸忙中偷闲带我来新家玩。我兴奋地欢呼,可以翘培训课,可以和爸爸一起玩,可以来我最喜欢的小区。一排排列整齐的大树,招“手”欢迎我们的到来。爸爸平时工作繁忙,极少在家,我怎会错过这个难得的亲子机会呢,我让他陪我玩“抓人游戏”。我躲在一塑像后,爸爸费了好大劲才把我逮到,虽说躲藏在绿树草丛中被“不明生物”叮得我起了好多包包,但玩兴正浓的我岂能作罢。轮到爸爸躲藏时,可就困难重重了,他那“酒肉之躯”此刻发扬光大了-----无处藏身。不是露出了肥臀就是藏不住脑袋。我笑得合不拢嘴,但为了让他有成就感,我假装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用我那“火眼金睛”识破他。我们的欢笑声回荡在这美不可言的地方。
一草一木,一小一大,我和爸爸久久不舍离开。“铃铃。”妈妈的催命call不时宜地响了,我和爸爸意犹未尽地和花草告别。这就是我最喜欢来的地方,普通的小区花园。
我最喜欢的事作文600字篇4
中华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十分的深厚,每一个节令都对应一个节日,在这诸多节日中,我最喜欢端午节。
每年的五月初五是端午节。这一天早早的,大街小巷,家家户户都弥漫着清新的粽叶香。这一天人们要吃粽子,所以不论是商家店铺,还是寻常人家都早早泡好粽叶,备好黏米和馅料准备包粽子。这不,一大早粽子就似变魔术般被包好,煮熟了。这时心急的小孩子望着冒着热气的粽子会吵着要吃,而大人会耐心地哄道:“先等一会儿,用凉水拔一下再吃吧。”终于可以吃了,小孩子迫不及待地剥开粽叶,那好看的,黏黏的粽露了出来,咬一口真是香粽爽滑,三口两口吃掉后,小孩子一般还要吃,谁让它这样香甜又可口呢!大人往往笑着说:“吃吧,吃吧,多吃几个啊!”因为这一年里只这一个端午,也只有这一天包出的粽子,吃到人们嘴里,才会有不同于往日的味道。
说到端午吃粽子,这里还有一个小故事呢。我国古代有一位诗人叫屈原,他因为国家沦陷,而又不肯向敌人屈服,最后投江了。后人为了纪念他,选择在这一天包粽子投进江里。后来这一习俗广为流传,直到今天。
端午的这天不只吃粽子,还有别的活动。南方的一些城市这天会举行龙舟比赛。这一天大人,小孩儿纷纷涌向比赛的地方,这个比赛可是人们盼望已久的。而在我们这里这一天不仅家家包粽子吃,还会买些艾叶放在家里。更好趣的是街上会有卖小饰品的,这些饰品就是小孩子戴的香袋。小巧玲珑的,袋子上还绣着精致的五毒图案,小孩子戴上可以保平安。这些小饰品都很可爱,惹得过往的人驻足观看,非要买上一个才心满意足离开。
端午快临近了,我深深地期盼着。那清甜的粽香,它在我的心中已深深地扎下了根,我热切地盼望着它的到来。
我最喜欢的事作文600字篇5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瞧,这群俏丫头》,这本书是我们小朋友们喜爱的作家——杨红樱阿姨写的。
其实呀,我早就心仪这本书了,只是没机会买到。一天,姐姐带我到郑州玩,她要带我进商场买衣服,我却嚷着:“我不要衣服,我要去买书,我们去图书馆吧!”姐姐笑了笑,点头答应了我。
一走进图书馆,我就像一只小鱼又进了海洋,那个畅快。这满架满架的书琳琅满目,真是让我目不暇接。这时,一本书的封面图画映入我的眼帘——《瞧,这群俏丫头》。啊,这本不正是我向往已久吗?我马上跑过去,拿起这本书,如获至宝的把它放在脸上亲了亲,高兴地对姐姐说:“找到了,找到了。”
自从有了这本书,我总是爱不释手的捧在手里,贪婪的读着。每天放学回家一写完作业就看,忘了吃饭、忘了睡觉,吃饭、睡觉总是让妈妈崔上好多遍。爸爸说我废寝忘食,妈妈说我是个小书虫。
在书中,作者娓娓讲述的是四个性格迥异小女孩的故事。她们是:美丽自信的夏林果、憨厚善良的安琪儿、聪明泼辣的路曼曼、古灵精怪的杜真子。我最喜欢里面的杜真子,他是一个长着一张猫脸的“小女巫”,是马小跳的表妹。她会成语接龙,会演白雪公主,还会做土豆沙拉呢。她还有一只会笑的小猫,这只猫会冷笑、狞笑、狂笑、嘲笑、微笑,杜真子特别喜欢它,给它起名叫“笑猫”。可天不怕地不怕的马小跳却偏偏害怕这只猫的冷笑,他一见到“笑猫”冷笑,马上
就会竖起汗毛,这使杜真子很得意。他把那些调皮的男孩子指挥的团团转,他们特别佩服她。你说这样一个又活泼有漂亮的,还会做饭的女孩儿,谁不喜欢呢?还有安琪儿也是我喜欢的女孩儿,别看他平时有点笨,可玩起脑筋急转弯的时候,他那笨笨的脑筋却总是能转弯,连最聪明的女孩都嫉妒她。一次,她妈妈不相信,马小跳就当场出了一个脑筋急转弯,结果是妈妈费了好长时间都没有猜出来,可安琪儿一下子就说了出来。
我的思绪随着她们时而兴高采烈、时而异想天开……《瞧,这群俏丫头》本书让我学会了如何面对困境,学会在被爱中关心别人,它能让我从幼稚慢慢走向成熟。
我最喜欢的事作文600字篇6
“好书不厌百回读”,哪怕是一本漫画书,也可以给我们带来快乐,今天我就来给他家分享一下我喜欢的一本书。
上次我给大家分享的是大中华寻宝记的其中一本,这次我要分享的这本书和那本书有一个相同的地方,那就是讲的都是关于做事非常认真细心的故事,这本书就是《大侦探福尔摩斯之夺命的结晶》。
这一套福尔摩斯系列共有三十多本,但是我很喜欢这一本,没事就拿出来翻一翻,我喜欢这本书是有原因的,我觉得这本书很特殊,因为它里面讲了三个故事,其它的书差不多全部都是一本书一个故事。这本书讲的还特别有趣,同时还教了我们一些推理的方法,比如说第一个小故事就让我印象非常深刻,讲的是坏人给福尔摩斯写了一封信之后就让他的一位朋友身处困境,而我们的大侦探竟然凭着一根长棍面包救出了自己快要淹死的朋友警探狐格森,如果大侦探发现晚一点的话,它的这位朋友可能就没命了。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人物是福尔摩斯,他是一位头脑灵活、分析力强、观察力强、知识丰富、身手敏捷、爱好广泛的人,这些特点让他成为一位著名的侦探。除了福尔摩斯我最喜欢的人物便是玛姬了,在三个故事里面让人感动的就是这个故事了,她的老公和儿子在这个故事里都中毒身亡了,真正的凶手是她的女儿,而她却一直帮女儿顶罪,最后在福尔摩斯问她的时候,她的女儿认了罪。
我觉得这本书的作者也已经是一位非常细心、思维缜密、知识渊博的人,他肯定也很爱阅读,只有这样才能写出这样的文章,这本书就像一位好朋友一样陪伴着我。
我最喜欢的事作文600字篇7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就是小狗了。因为它很可爱,很听话,还是看家护院的好帮手。
我家也养了一只小狗,它的头不是很圆,眼睛乌黑发亮的,像两颗亮晶晶的黑宝石。鼻子黑黑的,小小的。嘴巴里的舌头长长的。牙齿很多,很白,大部分都是小小的,有两颗牙齿又大又尖。我想:它吃骨头,应该是用这两颗牙齿咬的,其余的东西就用其他的牙齿咬的吧。这只狗全身都是灰色的毛。尾巴长长的。
这只狗的名字叫旺财,它非常有趣,每次我回家的时,它都跑到村口迎接我,把我接回家时,又躺在地上,肚皮朝天,让我帮它按摩。每次吃午饭的时候,它就目不转睛地盯着我们吃,等我们吃完,我就拿出骨头给小狗吃,我把骨头放得多高,它就跳得有多高,总能吃到我拿在高处的骨头。
有一次,我骑着自行车去离我家五公里作用的小店买东西,旺财也跟着过来。但是我不想让让它跟我来,怕它跑不动,或者找不到自己的家了,所以我骑得飞快,似乎一匹脱缰的野马,飞奔而去。但是它还是跟过来了,并且跑得比我骑自行车还快。
等我到小店时,已经是累得气喘吁吁了,但是我看到旺财早就已经在小店门口等我了。买好东西以后,我就慢悠悠的回家了。在半路上的时候,我发现旺财在路边一边闻,一边往回走。我心想:它一边闻着,一边往回走干嘛呀?我很想快一点知道这个秘密。等我一回到家里,我就迫不及待地跑到电脑前面查了百度。原来是小狗会在走过的路上拉了小便,回来就可以闻着气味找到家。我明白了,原来小狗还那么有趣,于是更喜欢小狗,更喜欢探索小狗的秘密了。
这就是我家的小狗,你们喜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