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读后感1200字7篇

时间:2025-01-18 作者:Anonyme

读后感的核心在于对作品的内涵进行深刻的挖掘与探讨,通过撰写读后感,读者不仅能够记录自己的思考,还能激励他人一起参与到阅读中来,52心得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冰?读后感1200字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冰?读后感1200字7篇

冰?读后感1200字篇1

上学期看了《穆斯林的葬礼》,故事内容大概是:古都京华老字号玉器行“奇珍斋”的主人梁亦清,原是回族低层的琢玉艺人,他家有两个女儿,长女君璧长于心计,次女冰玉聪慧善良。一天有位长者带名少年去麦加朝圣路过梁家,少年被精美玉器所吸引,决定留下当学徒,这就是本书主人公韩子奇。师徒两人正为一件订货劳作,这是专做洋人买卖的“汇远斋”定做的“郑和航海船”。郑和是回族的英雄,他们决心做好这件光耀民族精神的作品,三年的精雕细刻将在中秋佳节完成。不料梁亦清突然晕倒在转动着的玉坨上,宝船被毁,人也丧命。为了抵债,韩子奇到“汇远斋”当了学徒,苦熬三年终成行家。他回到奇珍斋娶了长女君璧,决心重振家业,十年之后名冠京华,又得贵子取名天星,幸福度日。可是日寇侵华战争爆发,韩子奇担心玉器珍品被毁,随英商亨特来到伦敦。妻妹冰玉不顾姐姐反对,偷出家门执意随姐夫远行。在伦敦亨特之子奥立佛深深的迷上了冰玉,但奥立佛在伦敦大轰炸中不幸丧生,冰玉在孤独,思乡的情况下与韩子奇相爱,并生下女儿新月。战后一同回国,姐姐不容两母子,冰玉决定带女儿远走他乡,韩子奇苦求,留下女儿。新月逐渐长大成人,以优异成绩考上北大西语系。上学后与班主任楚雁潮发生爱情,因楚系汉族,为梁家反对,他们的爱情却在阻挠中愈加炽热。而哥哥也因母亲的心计所使,娶了新月的同学,当发现时,一切都来不及了。新月红颜薄命,因严重心脏病不幸逝世,楚雁潮及新月一家悲痛欲绝。韩子奇瞬间苍老,母亲也终于明白自己的过错,哥哥,嫂子挑起了家里的担子。后来韩子奇,梁君璧相继去世,韩天星也有了一双子女。 多年以后,冰玉回来了,但一切都也物是人非。

作者给全书设置了一个带有神秘色彩的宗教背景。巧妙地将玉与月作为线索贯穿整部小说,讲述了一个穆斯林家族,六十年间的兴衰,三代人命运的沉浮,两个发生在不同时代,()有着不同内容却又交错扭结的爱情悲剧。

这本书,有着大量的宗教礼仪的描写,透漏着浓厚的宗教气息,为故事的背景蒙上了莫可名状的诡异,也许宗教本身就是一种悲剧,是一群孤苦无依的灵魂的彼此慰藉与温暖,以提供活下去的勇气与动力,这是一种自欺欺人的信仰,而命运的残酷,人性的脆弱,使人们甘于自欺,那是一种对未来天真的自信,而面对悲惨的现实,却只能通过信仰疗伤。宗教笼罩下的人物命运都有一种宿命的忧伤,在生命的路上,渐行渐远,愈发凄迷。这人间,每天都要上演太多的悲欢离合,那些忠贞不渝的爱情,有时也难逃毁灭,但愿爱能在灿烂中死去,在灰烬中重生,但这只是惯于喜剧思维的我们对悲剧的美好幻想。

而悲剧的力量,究竟再哪里?穆斯林的葬礼,向世人展现了难以愈合的疼痛,当面对宏大的社会悲剧时,当事人再悲痛的眼泪,再虔诚的忏悔,都无济于事。悲剧,作为一种力量,让我们对人性有着更深的了解,启示后来的人,后来的事,少一点遗憾,少一点悲伤。

冰?读后感1200字篇2

昨天,我从爸爸的书架上找到了一本封面有点奇怪的书,书名是《小王子》。我以为是爸爸童心未泯,居然偷偷藏了童话故事书来读。

我翻开书,坐在书桌上静静地读者。

读了第一页,我就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中住,一口气读着不停歇。这本书不长,我花了两个小时就读完了,读完后,我觉得里面的故事虽然简单,但故事里的寓意却有点深刻,我不怎么明白。

不过,我还是把我的感受写下来吧。

小王子原本孤独地住在一个属于自己的星球上,这个星球很小很小,犹如小王子的一个屋子。在那里,小王子种了一颗玫瑰花,这颗花每天都陪伴着小王子。一天,小王子离开了他的家。告别的时候,玫瑰花和小王子都很伤心,最后小王子忍痛离开。

读到这里,我也感到眼睛酸酸的,既然他们彼此舍不得对方,为何小王子还要离开呢?也许小王子想看看外面的世界,毕竟小王子的家实在是太小了。

小王子一路旅行,最后来到了地球。在地球上,他遇到了一只在等待她的王子出现的狐狸。狐狸爱上了小王子。小王子在地球上有快乐有悲伤。朋友给了他快乐,但是有时候思念自己星球上的玫瑰花时,他会莫名的悲伤。最后小王子决定回家。狐狸苦苦哀求小王子流下来陪她,但是小王子回家的决心没有被打动,为了那多玫瑰,他还是要回家。

读到这里,我又有些不明白,为了一朵玫瑰花而离开地球、离开地球上的朋友、离开深爱他的狐狸。拿到那多玫瑰花比这些都珍贵。也许是小王子在外面累了,觉得家里的那多玫瑰花才是他的最爱。亚里士多德曾经说过“古往今来人们开始探索,都应起源于对自然万物的惊异”。人们要通过探索来发现世界,来活的更精彩,就像“小王子”一样。

世上总有很多新鲜事,有的是你没有机会见到的,有的是你从来不敢想象的,而每一个人都要有发现新鲜事的勇气和一颗好奇与探索的心。

他在他的旅途中经过了6个小行星,遇到了骄傲自大的国王;遇到了无所事事的酒鬼;遇到了忙得不可开交的生意人;遇到了讨厌职业却忠于职守的点灯人:遇到了顽固的地理学家。这些人每个都不相似,但都是一种被世俗磨掉突兀棱角的“正常人”,他们都过着十分庸常的生活,这种生活无聊乏味。“小王子”想拼命挣脱,活的精彩,本以为飞离了自己的星球就可以摆脱,其实不然,书中其他主人公都仍存在这种平乏的生活理念,就拿点灯人来说,他的行星一昼夜只有一分钟所以他一分钟就要点一次灯,他的生命就浪费在这一开一关上了,这样的生活难道不是平庸的吗?在生活中,我们不可以机械的生活,

加缪说:“有时候人们需要过一段背井离乡的日子”,“小王子”通过旅行让自己见世面,增长知识,在这段时间里,他摆脱了平常生活一反日常生活中固定机械的模式,生活慢慢变得不同,同时也变得精彩。

人生只有一次,平平淡淡是一生,绚丽精彩也是一生。有些人会选择风平浪静,但是浅水中没有大鱼,没有付出哪来的收获?要想活的精彩必须要努力去探索,去发现。读了《小王子》让我知道了如何活的精彩,让我对生活充满了信心,这让我一生受益,它无时不刻的提醒着我人生不要平平坦坦,要绚丽精彩!

“人生自信二百年,会当击水三千里”,毛主席这句话就是想告诉我们,人生需要乘风破浪,人生有时必须要具备一种勇敢向上的精神,像“小王子”一样活出人生的精彩。

冰?读后感1200字篇3

读了《城南旧事》,感触非常大,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城南旧事》是一本短篇小说集,包含了六篇小说。其中,我最喜欢,也是感悟最深的一篇是《我们看海去》。

这篇文章最引人入胜的地方是,它巧妙地将真实的事情和诗句串联到了一起,令人回味无穷。故事的主要内容是:搬家后的英子在帮男生找球的途中发现了“他”,而“他”在与英子交谈的过程中说出了自己的心事,还和英子许下诺言:等他弟弟出海,就带上她去看海。可天真的英子并不知道,“他”是个小偷,但“他”是不得已才当小偷的。英子却在无意中出卖了这位朋友,诺言不了了之。

读完之后,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这个人为什么要当小偷呢?答案很简单,但很容易被忽略:因为亲情。“他”的家里非常穷苦,弟弟却成绩好,还梦想出海念书,“他”为了弟弟的理想,才干起了收破铜烂铁的活儿,以求勉强维持生计。可就这么一点来之不易的钱吧,还被那些贪婪的人一缩再缩,最后迫于生计,只好当起了“贼”。可难道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干什么都行呀,我百思不得其解。这时,我突然想起,“他”还有一个瞎了眼的老母亲,如果干又苦又累的活儿,谁来照顾老母亲呢?那个年代,找工作是很容易,什么搬砖,小本生意都能赚钱,但工资高又舒服的工作,都是需要家境、关系和学历的。“他”又没大上过学,上哪儿找好工作呢?最终,他选择了孝顺,当了小偷。或许,从某些方面来说,“他”是有情可原的。

再说作者在文中反复提到的“我们看海去”。很明显,这只是一篇诗歌,可在这种普通的诗歌上做文章,就显出了英子的天真,又给这篇文章添加了些许无奈和淡淡的忧伤。读到这里,我不由得也想起了那篇《我们看海去》,“蓝色的大海上,扬着白色的帆······”在它里面,我感受到了无边无际的波浪,海风吹在我的脸上,带来一股盐味,凉爽极了;远处的海天相交之处,一只扬着白帆的船在夕阳的照耀下,越飘越远,最后成了一个小小的黑点······这时,我突然明白了,英子的童年是什么滋味的。

沉思中,不由得让我进入了回老家的场景,从小在城市生活有点单调的我,农村对我来说既陌生又新鲜。未见过的田地、农具、陌生的人。但老奶奶搂我入怀,老爷爷向我兜里不停的塞糖,与堂妹一同玩家乡的土、睡家乡的炕,气喘吁吁的追赶家乡的鸡、小狗......亲情瞬间拉近了我与故乡一切的距离,这些美好确需永远珍藏心中。

通过这篇文章,我明白了三个道理:第一,记住,无论何时,无论何地,你的亲人总是最关心你、最爱护你的,少花点时间在那些无关紧要的地方白费劲,与其相比,还不如陪陪你的亲人;第二,我们不要只根据主观意识来给别人贴上“坏人”“好人”的标签,因为这个人的品格迟早会被世界揭穿;第三,这本书有一个特点:每篇文章的主角最终都会离英子而去,像秀贞和妞儿,那个不知姓名的“他”,兰姨娘和德先叔,还有和她最亲的宋妈和爸爸。我们的一生中会有很多次离别,你的父母、亲人、朋友、老师将会离你远去。所以,好好珍惜你身边的每一件事,每一个人,因为你不知道,这件事会不会成为永久的回忆,这个人是不是错过后,就不会重来。

?城南旧事》真是一本好书,它不知唤醒了多少人疼痛而麻木的心和梦想。

冰?读后感1200字篇4

一滴清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夺目光辉;一本好书,可以净化一个人的美好心灵。在我内心的深处,曾经有这样一本书,它像一滴清水折射了我心中的太阳,让我来介绍介绍这本书的内容吧:《城南旧事》。这本书的作者是林海音,它是以年少的心态来记叙自己在北京城南的幸福童年生活。

书中配有照片,图文并茂,让人更深切的感受到“旧”这个字的深刻含义:古城的残片,大柯的几根垂落枝条,瓦隆中存留的枯叶,临街老店被涂盖的字号,半扇院门的的插闩,还有屋顶上的花盆以及巴在皇城墙上的冬雪……

也许,童年,是记忆的开始,也是一个梦的符号,它代表经历沧桑后的人对纯真年代的怀念。童年啊!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读着《城南旧事》,我渐渐地走近了书里,看着英子在城南度过的幸福童年,它们就像是一股细流静静地,慢慢地渗入我的脑海中∶缓缓的骆驼队、惠安馆、胡同的井、闹市僻巷、草垛子。

这些地方所浮现的人物:冬阳下的骆驼队、井边的小伙伴妞儿、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躲在草垛里的小偷、斜着嘴笑的兰姨娘、不理“我们”的德先叔、和“我”朝夕相伴的宋妈以及最后因肺病去世的爸爸都与“我”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都不是一朝一夕可以筑成的,但是他们都是在岁月的步影中消失了。童年美梦,顿然破碎。可以说,童年时的每秒每刻都是一个人的重要的段落。

相比之下,虽然我的童年过得无忧无虑,但是英子的童年却过得十分精彩。她的童年是戏剧化的,但是却是很真实、纯朴,那样得纯净淡泊,弥旧温馨。

当读到英子和惠安馆的疯女人玩时,我真担心秀贞会不会做出伤害英子的事;当看到英子知道自己的好伙伴妞儿就是秀贞的女儿时,英子不仅仅帮助他们母女重缝,还将自己的生日礼物——钻石表和妈妈的金手镯送给他们当作盘缠去寻找思康叔(秀贞的亲人)。此刻,我不竟为英子感到骄傲,一个六岁的孩子竟懂得友谊,懂得爱,这大概是一种来自生活的力量鼓舞着她在成长吧!

读着读着,我的心时而心惊肉跳,时而轻松自在。我觉得很奇怪:难道英子不害怕秀贞吗?看到最后,我才明白;她的童年之所以精彩,是因为她有一颗纯洁净化的心灵,正是她有了这一颗心,她的童年才幸福。那是真正的,无忧无虑的,不折不扣的快乐。而世俗上的快乐,不过是金钱和名誉。

可以说,她的思想像金子一样闪光,像玛瑙一样纯洁,像水晶一样透明,像牡丹一样鲜艳。而我们二十一世纪的主人们,随着科技的发展,脑子也越来越复杂了,网络侵蚀了我们大脑的灵魂,使得我们不能像英子一样拥有快乐,童年便在时光的步影中消失了。也许,童年是贫穷的,也是富有的,这样认为的人可以是贫穷的公爵,无知的智者,也可以是最富有的穷人,文化低的工人。

因为我就要六年级了,我将要徘徊在童年的十字路口,将要告别童年,踏上人生的木舟,感受林海音女士缅怀童年的心情。每个人的童年不都是这样愚骏而神圣的吗?

这本《城南旧事》就像夏浪里的一缕清风,让我知道别错过童年,花儿谢了还会开,太阳下山明天还会爬上来,我的童年一去无影踪,我的青春小鸟一去不回来……

冰?读后感1200字篇5

?傲慢与偏见》全书讲述了四桩不同的婚姻,展现了奥斯汀的婚恋观,在她眼里,其中的两桩婚姻是不幸的:一是伊丽莎白的好友夏绿蒂、表兄柯林斯的婚姻,完全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二是伊丽莎白的幺妹丽迪雅与威尔的婚姻,完全建立在初次相识与美貌之上。夏绿蒂是一个聪明的女子,但却接受了自高自大、愚蠢的柯林斯的未婚,只因家里没有多少财产。对于婚后生活,夏绿蒂也抱无所谓的态度。这样的婚姻状况在现代也非常具有现实意义,我认为单纯的以物质为基础的婚姻是没有生命力的,在一个感情淡而无味的婚姻里,人的乐趣何存?夏绿蒂固然可以把生活安排得井井有条,但是她的精神世界永远是苍白的,她安排与柯林斯每天见面的时间只有几分钟,她是多么聪明,但又是多么可怜可悲啊,一个无财产的女子就这样成为一个时代的悲剧。

伊丽莎白的么妹丽迪雅是另一种情况的婚姻。在五姐妹当中,她行为最为放荡无知,每日只知与军官调情。她贪恋威尔的美貌,冲动的跟威尔——一个表面温文尔雅,实际生活放荡的人私奔,置家人的感受于不顾。后经达西的慷慨解救,两人才苟合结婚,婚后丽迪雅还在家人面前炫耀幸福,实在是一个非常自私自利的女人。嫁给了一个伪君子,可想而知婚后生活如何拮据,全靠伊丽莎白与达西救济生活。

奥斯汀所推崇的是后两桩婚姻:伊丽莎白与达西的婚姻,吉英与彬格莱的婚姻。美丽而文雅的吉英与活泼机智的伊丽莎白对待婚姻的态度是理智聪明的,她们的婚姻建立在爱情基础之上,但也不排除物质与相貌的因素。达西在初次见到伊丽莎白的舞会上并未对伊丽莎白的外貌产生好感,也反感她家人的低俗无知,但是随着越多的接触,发现了伊丽莎白的可爱之处。伊丽莎白也在越来越多的接触中发现了达西的美德,消除了对达西的偏见,成就一桩美满的姻缘。尽管他们在门第与教育上存在差异,但婚姻生活是依然是美满幸福的。

在奥斯汀的笔下没有惊心动魄、激情四射的爱情故事,更多是的理智与道德,所以,奥斯汀的爱情观是理智的。在我看来,爱情是美好的,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能经受住婚后油盐酱醋的平淡,真正的爱情不会因为形体的接近或远离而改变,真正的爱情是日久生情,而非一见钟情。

?傲慢与偏见》在对人性的描写上也是深入的。傲慢与偏见属于人性弱点最常见到的两种。出身高贵、财产雄厚、地位高高在上的上流人最容易染上傲慢的习气,对贫穷、粗俗的人瞧不上眼,达西就是其中一例。而地位低下、财产少而又有强烈自尊心的人在面对骄傲的优越者时则以偏见相对抗,这是另一种扭曲的傲慢,伊丽莎白就是一个典型。伊丽莎白最初看不惯达西的傲慢,受风度翩翩的威尔的蛊惑,更对达西的人格产生严重的偏见,但随着深入了解,才发现误会了达西。但是她能勇敢地纠正自己的观点,摆正自己的态度,这一点是值得尊重的。而达西在初次求婚遭拒的情况下,敢于正视自己的缺点并积极改正,这才成就了这桩美满的姻缘。

不难想象,如果达西在初次求婚遭拒后傲慢依然故我,如果伊丽莎白在了解真相后没有面对达西的勇气,那么他们之间永远都会存在着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人与人之间相处,总会有摩擦,有冲突,有误会,但只要你勇于面对自己的不足,积极改正自己的缺点,削去自己的棱角,小处说,能达到人人和谐、群组和谐,大处说达到社会和谐、世界和谐。

冰?读后感1200字篇6

这本书读得粗略,并没有花费太多时间,但看完之后还是觉得浪费了时间。大概是茅盾文学奖的名头在前,加上其高大上的书名,让我的期待值过高而失望,又或许是我思量太浅,对其间的背景感悟不深,并不能领会本书的内涵。

如书名穆斯林而言,文中人物以回回为主,向我们展开了一幅关于回族,关于玉石在北平的画卷,以双线讲述韩子奇,韩新月两代人的故事,最后两线相汇,终成悲剧。文章文笔没看出太多出彩的地方,一些刻意渲染的地方反倒显得矫揉造作,剧情和我们当代流行的各种狗血电视剧有一拼,三观不正,让人实在无语。

来看到人物,其中最不完美的韩太太反倒是我最喜欢的角色,她世俗,固执,霸道,没什么文化,甚至有些愚昧,但她不矫情,遵循着自己的信仰,爱护家人,在父亲死后挑起家中事务,一步步由那个明媚鲜妍的梁君璧变成了刻薄理智的韩太太。我同情她,生活磨碎了她的浪漫,而她供起了妹妹冰玉的浪漫,最后妹妹的那份浪漫吸却引了她的丈夫韩子奇。都说韩新月无辜,可梁君璧何其不幸,养着自己丈夫和妹妹的孩子,还要做好一个慈爱的母亲!她辛辛苦苦守着家业,被妹妹讥讽成守财奴,在丈夫妹妹远去国外避战也不肯离开,艰难的在炮火中苦守,可又有谁理解了她?

韩子奇,这种男人实在不愿多谈,实在生气,在感情上优柔寡断,没有责任感,冷笑回之。

梁冰玉更是一朵奇葩,理想主义,只活在自己的情感世界里,自私自大。一想到她,我脑海里就惊起一堆感叹号,她的大胆激情,热烈而恼人。从未见过如此理直气壮的第三者,标榜着爱的权利,她的姐姐如何待她好她毫不在意,在她心里,这个大字不识的姐姐和她这个读过大学,出过国,敢于追求爱情的新女性又怎么能相提并论呢?而作者对她的璀璨描写,也是让我无言以对。

而第二代的韩新月和楚雁潮,完美的像纸片人,作者不吝用无数描写去堆砌,他们情感丰沛,师生恋情,理想浪漫,是北大的男神女神,却因绝症和宗教永隔,一切都是那么凄美,不识人间烟火,丝毫感受不到六十年代的背景气氛。二人对答戏份我几乎都是几眼一扫翻过,如此文艺的对话及环境渲染实在无聊,美好又空洞得不真实。

最后是韩天星和姑妈,我简直难以想象有像韩天星这样好的哥哥,果然天下好事都让女主占尽了……尽管孩子无辜,但在知道新月身世下真心实意的觉得妹妹命苦,加倍的对妹妹好,实在让我觉得自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姑妈是老好人,对谁都好,对新月尤其的好,然后她突然死了,没有多少人在意,就像生前也没有多少人在意这个仆人一样。新月死得凄婉动人,轰动盛大,姑妈死得短促卑微,平静简洁。

文中的穆斯林们陆陆续续死了,应了文题,可他们的死和她们穆斯林的身份又有什么关系呢,文章剧情和宗教也没太多联系,更像是取巧。这么长的文字读下来,不是回味无穷,而是一种可算叨完了的轻松,实在失败。

冰?读后感1200字篇7

面对挫折和苦难,有些人却选择了亲手扼杀自己的生命:法国著名作家莫泊桑用裁纸刀割开了自己的喉咙;西班牙作家马利亚诺?拉腊的住宅里响起了沉闷的枪声;德国剧作家克莱斯特和陪伴着他的妻子一起自杀;中国当代诗人海子在留下一句“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后,卧轨自杀……这些事实让人触目惊心,追其根源是对生命的不负责,对生命的不重视,其留给世人的只有感叹和惋惜。然而他思考了死与生。死是必然的归宿,当我们感到累了,上帝会自然安排我们休息。而活着,是我们一生都需想的问题,即使活着是饱经苍桑的,世界仍然在运转,古园依旧是古园,我们不能逃避,只能欣然接受,改变现在的自己。当我们能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净地了,应理去心中的一丝杂绪,认识真实的自我,进行自我完善。思考人生是每个人的必备之路,不同的人,思索的结果、内容不一。

生命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只有一次,对于这仅有的一次,我想我们应该好好把握。诚然,人生难免有许多坎坷,但这不应成为逃避生活的理由,又有哪个人的一生是一帆风顺的呢?与其悲伤痛苦,草率结束自己的生命,何不将它看作是生活赐予我们磨练自己的机会呢?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正是有了这些磨练,才使我们体味到人生的乐趣。我们应该懂得热爱生命,重视生活的磨练,体验友爱、负责、学会珍惜自己,省悟生命的意义与价值。古人尚知“留须蓄发”,谓之“父母所赐”,我们当代青年又岂能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尊重生命,是一个生命最起码的责任;尊重生命,是一个生命对他的母亲的敬重。

人世间的情,无论亲情友情还是爱情,总染着无耐的色彩,有人老别世的,有相遇陌生的,有聚聚散散的等等。这也许世上的'安排,也或许人世本如是。

母爱最伟大,同时也最痛苦。作者朴实的一句话应当成为名言:“儿子的一切苦难,在母亲那里都是加倍的。”这让人的脑海里立即涌现出朱自清散文里父亲去买橘子的背影,也让我想到母亲戴着花镜坐在灯下为我织毛衣,深夜里为我掖被子的情景,我们应该懂得亲情。自己了却了生命,逃离了痛苦,却把痛苦转移到母亲身上。难道,我们的母亲天生就是来为我们承担苦难的?难道,你真的忍心你的母亲注定成为世界上最痛苦的母亲?难道,你真的愿意让你的母亲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独自哭泣?母亲深深地爱着我们,为了自己的孩子,默默奉献着自己的一生,她为我们这些孩子做的太多了,而我们又能为母亲做些什么呢?即使我们不是为了自己活,也算是为了爱我们的母亲,报答我们的母亲而活下去,否则会把她的心伤透的。

在作者第一次获奖的日子里,在希望能给母亲一个安慰的日子里,他是多么希望母亲还活着,用自己的成绩给母亲一个小小的安慰,哪怕是让她有一个微笑但是他却煞不住了,享年49岁,人世皆难,事与人违。

我们的生活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在很多东西失去后才懂得珍惜,才知道他的珍贵,但有时已经晚了。对待自己的父母更是如此。“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何必要让自己感到悔恨时才醒悟呢?还是父母在身边的时候,对他们好一点,狼且有反哺之事,何况人呢?且父母在乎的也不是你对他们多好,而是希望你过得好。文中作者多次问到:“我为什么要活着?”我在自己内心深处回答的是:为了母亲,为了亲人,为了自己的梦想,为了自己未尽的责任。

最后,我们珍惜母亲,现在起,感恩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