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优秀的读后感,让我们对情节的发展和人物之间的关系有更清晰的认识,想要在写作中游刃有余,养成写读后感的习惯将是提升逻辑思辨能力的重要途径,52心得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驴家族读后感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驴家族读后感篇1
今天,早上我一口气读完了《白象家族》这本书。我对其中的故事“白象家族”特别感兴趣。这个故事的大致内容是: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一个穷人遇到了一只白象。因它的鼻子是银灰色的,所以给它起名:银灰鼻。接着,银灰鼻带领着穷人去认识白象一家。过了几天,穷人碰到了孟加拉虎,于是,老阿呆(白象家族的成员)救了他,因此他们的.感越来越深了。可是,穷人为了经济问题背信弃义,偷了象牙,从此,失去了这一群朋友。
读了这本书,我十分气愤。因为作者他为了金钱而丢掉信任,我永远恨他。以后,我一定会爱护动物,让动物和人类成为永远的朋友。我向大家提出了这个意见,有人同意,可出乎我意料的是竟然还有人说金钱才是最重要的。他对我说:“笨蛋,难道你没有听说过着样一句话:钱不是万能的,可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我被他弄的哑口无言。我决定,去老师问个清楚。
其实,生活中就有这样的例子。小嘴狐猴因为人们乱砍乱伐,把它们的原始森林变成了一片片草坪,让它们没有生活的地点。而苏门答腊虎也是因为环境情况,灭绝了。我十分惋惜。动物园虽然是保护动物的地方,可也有人靠这个赚钱。我希望,国家一定要杜绝这种事才可以。
动物和人类的友谊是纯真的,我们要让动物更加信任,才能有更美好的国家。
驴家族读后感篇2
?乡土中国》有许多的延伸意义,让人看完有一种对乡土社会发展未来探窥的望.
有一位中国社会学史的研究者曾这样写道:《乡土中国》是以中国的事实来说明乡土社会的特性,勾画出中国基层社会结构的原则.“费先生多年研究的对象是中国的乡村,他认为在乡村里能够看到中国大部分人民的生活,一切问题都牵连到这些在乡村里住的人民,所以对于他们生活的认识应当是讨论中国改造和重建的重要前提.费先生力图使自我的研究紧密的结合中国实际,研究如何从乡土社会转到工业社会”.
而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在向工业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城市化的过程中受到了很大的冲击.礼治秩序的全面打破,血缘和地缘的分离,剧烈的社会变迁,使得人们不再圈定在必须的范围内,而是更加迅速地流动,这就导致了更多的乡土本色被花花世界所淹没.
最明显的是社会关系网络的变性.传统的乡土社会是以自我为中心所推出去的圈子,关系的亲疏是以距离的远近来衡量的,而在近代以来,中国人的人情关系开始发生微妙的变化,但社会关系还是含糊得很,倒也不像西洋的“团体格局”.可是能够打个比喻,中国人的人情视野开始有点像远视者眼中的景观,近的反而看不到了.乡土社会是私人关系累积的群体,费先生书中也有提到,在传统结构中,每一个家以自我的地位做中心,周围划出一个圈子,这个“圈子”是“街坊”.过去喜事要请街坊喝酒,有丧事邻里也要出手帮帮,中国有句古话“远亲不如近邻”,在中国传统社会里,街坊邻里就构成一个比较固定的群体.而我们的现状是,隔门的邻居不太往来了,甚至是不相认识了,一个小区里的人们只是为了各自的需求住到了同一块地域里,没有了以前同一块地域内的相互依靠关系.
当然,中国的本质还是乡土的,即使她从“农业大国”到“工业大国”.中国人骨子里的私德是不会一下子消失的,却反而有一种加重的趋势,社会上盛行的“各走各路”的风气使得这个社会更加地冷漠.中国的五千年文化是孕育于农业礼貌中的,中国人身上的“泥土味”是不会失去它的香气的,所以老有一些“城市人”在那里鄙视“乡下人”,那就有点可笑了.
驴家族读后感篇3
放假这几天,我读的第一本书是《白象家族》。刚开始读我就被里面的精彩故事吸引住了。
书里讲的是作者沈石溪,有天晚上救治了一头两岁多的小白象,开始的时候他想白象是一种濒危灭绝的品种,把它卖到动物园里一定可以得到很多钱,谁知这时母象找上门来,小象听到母象的呼喊声发出急躁的声响,沈石溪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打消了卖掉小象的念头,打开门让小象飞奔过去,两头象发出欢快的叫声,沈石溪也很感动。
过了几天,一个下午,沈石溪挑着挖了的木薯走在回家的路上遇见了母象和小象,小象好像向母象介绍了沈石溪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母象听到后变得很友善,母象和小象把沈石溪带到了自己的家族里。这个家族里一共有七头象,一个年迈的爷爷,一个强壮的父亲,两个慈祥的母象,一个调皮的姐姐和一个贪吃的'哥哥。它们好像都知道沈石溪是小象的救命恩人,都很友善,沈石溪明白它们是把自己当成朋友了,不然这种野生象是很难与人亲近的。沈石溪经常给它们带来好吃的水果,白象也经常到沈石溪家里做客,很开他们就成为很好的朋友了。
看到这里,我真的很羡慕沈石溪,他有这样一群特殊的朋友,我被他们的友情深深地打动了。
驴家族读后感篇4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提高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以前对自我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可是,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此刻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样花钱,吃的自我都能够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必须道理.
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齐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齐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数量在一个地方一代一代地增长,成为相当大的村落.我生长的村子是由第二点和第三点决定的,因为我们那里没有农场,也不是以姓氏命名的村落,人们聚居一齐除了是种习惯外就是合作的需要,村子里称为“变工”.尤其是在打麦场、绞玉米和刨籽瓜时节,由于每家的劳力有限,人们会就近叫着乡邻一齐做工,效率也高,今日一齐去张三家打麦子,后天再去李四家刨籽瓜,也就是“变工”.那里没有任何商业行为,人们似乎约定俗成了某种共同遵循的规则,认为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社会学里分出两种不一样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齐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乡村属于前者,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说道,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仅有生于斯、死于斯的人群里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群体,其中各个人有着高度的了解.我无比庆幸自我的童年能在乡村度过,和我同龄的一代都是村子里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看着长大的,整个村子里的人都明白我,我也认识整个村子里的人,而父母这一辈的人基本上都是称兄道弟,平时见面都会很亲切地打招呼.乡村里的人都是彼此熟悉的,熟悉是长时间、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感觉.现代都市最缺少的也就是这种感觉,门对门的邻居尚且不认识,更何况楼里和小区的人,于是,在乡土的本色里开始产生出陌生的社会.
学者将东西方人民的性格作比较,说在西方社会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的社会却是讲交情.对于这个问题,也要从乡土社会入手,它是孕育所谓现代人的摇篮,现代人最根深蒂固的共性是从乡土里带来的,也是影响中国千年的儒家文化造成的.中西方的主要区别就是差序格局的不一样,也即群己、人我的界限划法问题.西方人看重的是团体,并且公私分明,中国人则不然.就拿“家”来说,是最能伸缩自如的了.“家里的”能够指自我的太太一个人,“家门”能够指伯叔侄子一大批,“自家人”能够包罗任何表示亲热的人.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大到数不清,甚至天下可成一家.每个人都有一个关系网,好像把石头丢在水面上发生的一圈圈波纹,里层是和自我最亲近的人,然后就是各种交情程度不一样的人们了.
中国的本色是乡土,而此刻的主流是争相到城里立足,一些人是因为土地的有限接纳不了村里人口的增长,另一些人则是赶时髦.乡土社会发生了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就像费孝通先生在结尾所说的,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在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靠的传统的生活方案.如此,期望土地依然是大自然哺育生命的土地,期望乡村的生活更加完美!
驴家族读后感篇5
寒假里我看了一本书,书名是《白象家族》,从中,我得到了一些体会。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一个知青无意中救了小象“银灰鼻”,银灰鼻把自己的家族都介绍给知青,于是,知青与白象一家成为了比亲人还要亲密的伙伴,他们互相帮助。当知青被孟加拉虎捕杀时,白象家族及时赶到,毫不犹豫地实施救援,最后,老象“老阿呆”重伤。事实上,是因为老阿呆保护小象才受伤的,可仔细想,如果它们不去救知青,也就不会受伤了,老阿呆临死前和一家子前往象冢,知青哀求一起去,老阿呆竟然同意了,头象坚决反对。老阿呆和银灰鼻非常信任知青,说服了头象。
可知青打探到了象冢的位置,竟然想去偷象牙。知青完全被巨大的利益蒙蔽了双眼!而且他在偷象牙的时候觉得理所当然,毫不知耻!老阿呆是因为救他才提前离世,而知青不但没有报答,还想去偷象牙。当知青拿着两根象牙准备回家时,白象家族出现了,它们发现最信任的伙伴做出这种事时,怒火中烧,最后还是银灰鼻求情才保住知青的命,白象家族与知青断绝了友谊。
像这种别人帮助了你,你却去陷害别人的'事非常多,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人和人之间的友谊是非常珍贵的,人和动物之间的友谊更加珍贵,人和动物都需要对方的信任,如果因为一时的贪心而破了友情,多不值得。多么可惜。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