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写作文可以培养我们的思维灵活度和逻辑推理能力,作文是一种与人沟通的方式,准确的表达和明确的目的,52心得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有一种爱作文参考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有一种爱作文篇1
树高五六丈,形状像冬瓜,这说的是谁呢?哈哈,这就是我——菠萝蜜。
我可是世界上最重的水果,一般5——20千克,最重有50千克,相当于一个小孩子的重量。我身上长满了黄色的刺,要是谁敢摘我,我就狠狠地扎他。我和榴莲可是亲戚,不但身上密密麻麻长满刺,还跟他一样散发出淡淡的臭味,使人们不敢接近。
我生活在热带地区,因酸甜可口,香味浓郁,被称为“热带水果皇后”,在热带地区闻名遐迩。我一般在春季开花,花香香飘十里,夏季结出又大又黄的果实,到那时候,整个热带地区就会被臭味笼罩。我们喜欢强光,这样我们就可以迅速成长,不喜欢积水,这样我们会腐烂。
我们的香味可谓一绝,你吃完柔嫩的菠萝蜜果实,你不仅牙齿上留下余香,手上也会有浓浓的香味,连洗也洗不掉,真是“吃完菠萝蜜,手有余香。”就连嘴馋的小孩子也知道,偷吃菠萝蜜,因为手和牙齿上有浓浓的香味,是瞒不到大人的。如果你买一个菠萝蜜放在家里,你的邻居肯定会上门来“投诉”,因为邻居会被菠萝蜜的香味臭死。所以他还有一个好听的名字——齿留香。
菠萝蜜的营养价值非常高,不仅有碳水化合物,蛋白质,淀粉,氨基酸等矿物质,还有很高的药用价值:可以治感冒、嗓子疼,可以止渴解烦,可以醒脾益气,可以健体益寿,还可以清洗肠胃,也可以美容……我就是大名鼎鼎的菠萝蜜,大家都认识我了吗?
有一种爱作文篇2
我们每天都在用钢笔书写,画画,写文章,演算,可是你是否知道我们现在用的笔的进化史呢?
世界上最早的笔是刀笔,用刀在动物,兽的骨头上刻字。
第二代笔就是非毛笔莫属了。毛笔是用狼豪鼠毫和羊毫等等动物的毛发做成。直至今天人们还用兽毛做毛笔,因为兽毛表面粗糙容易吸水,而人为人工纤维等材料表面光滑不容易吸住墨水。好啦,来看一下毛笔诞生于多少年,前据书中记载毛笔诞生于3500年前是一名泰国的大将发明出来的。
第三代笔是铅笔,他是在一次特大号灾难之后,发现有一种黑黑的东西在被连根拔起的树底下,人们发现在地上或其他东西上一华就留一道黑印,虽然好使,却容易弄脏手又经过了很长时间就成现在的样子了。
第四代笔就是钢笔了,在最初的时候不像现在这么方便,歇会儿就要按一下才能再写出来,再后来因为一件事情就出现了,现在这样的钢笔了。
第五代笔就是圆珠笔了,你们知道它笔尖的那一颗小珠子是干嘛用的吗?一为了防止笔芯中的墨水写不出来,二因为有了这颗圆珠,它才能控制出水量,防止多了,少了不够些这是一颗小小作用,一举两得。
这就是庞大的家族笔的进化史了。随着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笔的家族还将不断地得到改造,更新,发展,为人类的文明发挥出巨大的作用的!
有一种爱作文篇3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五年前,我坐在教室漫不经心念着诗的时候,从未想过这句来自百年前的话能够概括我与一个人这长达2840天的陪伴。这个人,便是我身在加拿大多伦多的闺蜜李孙安。虽然从我四年级转学算起,我俩真正见面的次数一只手都数的过来。但即便如此,近年来他与我的云陪伴也在我初转学及之后的日子里,不断给我力量。
对于大部分人而言,转学后融入新环境绝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我绝不是例外。从公立学校转到国际班,学业上最大的困难便是英语上课老师英语授课我什么也听不懂,选择题考试全靠单词在记忆中出现的频率。社交上,我与之前的朋友几乎断交,而我内向的性格与奔放而直率的新同学们格格不入,于是交朋友这点使我异常苦恼,愈发孤独。这一切都在消磨我的意志力,几近放弃。
有些戏剧性的,一个机缘巧合之下,李孙安用电话联系上了我。我对老朋友异常想念,一阵大倒苦水之后,李孙安用他过人的情商与耐心,向我传授了各式社交技巧。之后,每个放学到家的下午,我们都不约而同的进行着视频通话,谁也没有打断过这个默契。很多时候,我们并不说话只是各写各的作业,却感到安心非常。在这种默契的陪伴下,我逐渐重拾自己的节奏,吸引结实了新朋友,并在期末的时候大显身手英语不比他人,却相比自己进步颇大。
世事无常,四年级那年我的生活注定不能平静无波暑假里,我的姥爷,家里我最爱的亲人,毫无预兆的病逝了。一开始我根本不相信,在葬礼过后辗转反复了十天才终于接受现实。这是个沉重的打击,我知道这样不行,却无法静下心做任何事。我不敢告诉任何人,怕让他们失望。一天通话中,李孙安再次发挥了他惊人的洞察力。循循善诱之下,我开始敞开心扉倾诉自己的遭遇。我记不太清了,但那段日子里同一段内容我绝对反反复复重复了好多遍,他却没有表现出任何不耐烦的样子。一遍又一遍耐心地听,不厌其烦地开导。这给了当时那个神经敏感的我极大地慰藉。不知不觉,也不知什么时候,我就这样走出了亲人逝世的阴云。那之后,我冥冥中成长许多:学会担责学会反思,学会珍惜学会把握机会。那年初秋,雨过天晴,我不知何时达到了四年级设立的目标,成为了一个外向包容、自信坚定、名列前茅的人。但我自己最为清楚,若没有李孙安当时点点滴滴的陪伴与默契,我绝不会受挫之后那么快站起来,也不会在这么短短半年内成长地如此之快。简言之,没有他的陪伴和支持,我绝非现在这个我。
后来的三个春秋,我们一起写过小说,画过连环画;互相教授自己的特长,也曾向对方寻求帮助和安慰。这八年来,即便李孙安自身便缺爱缺乏安全感,却仍用强大的耐心和包容心陪我从一个内向而尖锐的小屁孩成长为一个懂得爱与被爱、包容而自信的青少年。是他亦师亦友的陪伴,在我每次遇到挫折时都化身为一股强大的力量,给我坚持和愈挫愈勇的勇气。
这股陪伴的力量,自从2840天前的那个夏日起,就从未消失。
有一种爱作文篇4
长发妹是我喜欢的玩具之一。
她身穿软软的粉红色的小衬衫,彩色的贴身丝袜和红红的艳丽小鞋子。楚楚动人的长发使她更加美丽,小巧玲珑的双手和双脚,多窄的细缝都能伸进去。炯炯有神的黑眼睛的线工不可挑剔。再仔细一看,粉红的漂亮衬衫上佩戴着一朵紫色的精致胸花,黄色的花蕊瑰丽夺目,旁边写着“too cute”(很可爱)的字样。旁边有一层白色的花边,她的头发有些卷,毛绒绒的头发像刚出生时的小狗的毛!呀!眼睛下还有鼻子和嘴巴。弯弯的鼻子和嘴让这张脸更栩栩如生,活灵活现。她的手臂是张开的,像是眼泪汪汪的娃娃要你去好好抱抱她。小小的脚比一根灯泡管都细都长,不过也不是非常的长啦!
整体地看,就像个小模特似的,有时亭亭玉立地站着,又有时大摇大摆地学机器人走路。从远处看,她那飘逸的长发像柳叶一样一掠而过。从近处看,虽然旧了,但在我眼里还是崭新的。她走起路来更是可爱,走得快,屁股一扭一扭的,走得慢就像刚起床的小狗,慢慢悠悠的。她就像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会把她当真的人一样看待,不会让她伤心,因为她是我妈妈作为“六一儿童节礼物”送我的,这还是她跑了好多家店抢到的最后一个绝版物呢,我可喜欢啦!
有一种爱作文篇5
温热的空气中似乎弥漫着初夏独有的芳香,拉着行李箱,我离开站台,走进了我的故乡。
这土地,总是这样亲切,我缓缓地走,看到蓝色天幕上洁白饱满的云朵,它们展现在我眼前,是不一般的纯净与透明,不知为什么,我总不厌其烦地望它,好像要把它放入心底。
向南走,一切都似曾相识,当走到一所学校前时,我驻足凝望这座久别的校园——我的小学。还能不假思索地指出曾经学习的那间教室,只是少了我们欢笑的脸庞。夕阳一如既往地将余光投入明亮的玻璃,我微笑的眼里还存在着旧时的画面,熟悉,熟悉……黄昏笼罩着校园,改变了许多,又好像没有改变,它悄然地唤起我的回忆,如此幸福。
临近的一条河,没有流动,在这个安详的时刻享受着它的时光。我沿着桥的栏杆继续走着,它一言不发,我却感受到它温暖的气息。
平凡不过的傍晚,只是我回到了故乡,一切都不再平凡,天更蓝,云更白,水更清,桥更美,是真实,还是我的错觉?天色渐晚,我却并没有加快脚步。漫步在城市中的小路上,目睹着故乡现代化又不乏自然的楼房,觉得它们也是如此特别。走着走着,越来越觉得心里更充实更开心了,是故乡带来的吗?细细想来,不在故乡时,总盼望回家,不论身处多么繁华的地方,依旧有种空虚的难受,
或许就是故乡在远方的呼唤吧。一直还想用一些语言形容我的故乡,现在才发现,其实故乡就是心中一个无法替代的重要位置,一个总在等候我们的温暖的港湾。
故乡就是这样,不论世事沧桑,依然包含着一种不变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