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能按照题目选择素材,那我们写出的作文毫无意义,想要写出优质的作文,我们平时就要注意素材的积累,下面是52心得网小编为您分享的读书作文1000字模板6篇,感谢您的参阅。
读书作文1000字篇1
读书不过是把白纸黑字给看出感情来,如果仅仅是作为“消费者”的角度来感受,那么书就是一宴酒席,不过这是个特殊的“酒席”。读了几本书后,你就发现了,你还有大堆大堆的书没有看过。这一堆书有多大?恐怕比整个太平洋还要大哩!这些书是你一辈子也读不完的呀!多开心——这可是一顿不限时的自助餐呀!
自助餐好是好,但菜好不好吃,合不合你胃口,还是得看店的。书也是这样,那本书你喜不喜读,读了对你有什么提高,也是要瞅瞅作者的。
说到底,我也是还想提提我最喜爱的两位作家——沈从文先生与汪曾祺先生。
在这师徒俩里,我最先接触的是沈先生。
我父亲是个教英语的,却也热衷于中国文学。他说,他想成为像林语堂先生那样融会贯通的学者,“两脚踏中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父亲的阅读涉猎范围之广,自然也会影响到我了。家里有个小书房,全是书,这可不假,“全”是书——那寥寥几只书架哪里够这些书待着?它们跳出来了,堆起来了,家里满处都是,从书桌到沙发,你都能看到几堆书躺在那里,这边角角皱了起来,随意地翻开来,晾在一边。当然免不了母亲的几顿骂了。
尤其享受假期,在被书堆砌得乱七八糟的房间里盘腿一坐,随手拿起一本书就读。
最初,我就是这样了解到沈从文的。一本双语版本的《湘西散记》,只是和我读过的其它书一样,随手被抽出来的而已,而就是这一读,便迷上了。
犹如水一般的文字,描绘着水一般的湘西,循着沈先生的文字,我真切地认识到了这大千世界微妙的光,稀奇的色,以及万物百汇的动静。
将文字描绘得细一点,再细一点,观察得深一点,再深一点。这是沈先生教会我的。
像是一颗被掩在沙中钻石,终于被发现似的,我好喜欢沈先生呀!我去读沈先生的书,看沈先生的生平,好奇心这个窟窿越来越大,我去了解了他的家乡凤凰古城,了解了他所任教的西南联大,以及令他“弃文从史”的“那个时代”。
是的,一个人一生不可能只有一方面的成就,人是多角度的,许许多多关于一个人的事件、文化、人物也就像一幅精致树状图般地延展开来为,作家如是,文学亦是,知识亦是。
也就是这样,我接触到了沈先生的学生汪曾祺。
他比沈先生还像水,沈先生的文章是“十句不离水”,而汪曾祺是“处处都有水。”他极少使用形容词,用短句将语言的淳朴质地最极致地体现出来。
快乐地生活,轻松地写作。不需要考虑太多,开心就行。这是汪先生教会我的。
其他作家,老舍比汪曾祺更幽默一点,而赵树理先生的幽默就更质朴了……
读书还是要随着自己性子的,想读什么就读什么,开卷有益,别走歪就行。仅此而已。
读书作文1000字篇2
她在风日里长养着,有着黑黝黝的皮肤和一对清亮如水晶的眸子;她有一个朴实而又简单的家庭——爷爷,黄狗,还有那条满载着祖孙二人美好回忆的小船;她也怀着一颗少女心,憧憬着自己的爱情能像种子那样萌芽生长,她,就是故事的女主人公——翠翠。
故事发生在风景秀美的茶峒城,这里民风淳朴,人杰地灵,翠翠和她的爷爷就住在一条清澈的小溪边靠摆渡为生,镇上,船总顺顺家有两个优秀的儿子—— 天保和傩送。造化弄人,两兄弟都爱上了活泼可爱的翠翠,于是决定赛歌决定谁来争取翠翠的爱,大哥天保在弟弟开腔后便深知自己赛不过弟弟,于是决定成全弟弟和翠翠。当大家都以为傩送和翠翠终于可以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的时候天保的意外溺亡却成了傩送何翠翠之间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傩送不知自己应该如何面对翠翠,远走他乡而失去了爷爷的翠翠却仍守着渡船,执着地等待着傩送的归来。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感受到这本书想要表达出的“三美”——景美,人美,情美。
绿水青山景色美
小小的山城,鸟语花香,山清水秀,碧溪环抱,绿草如茵。古朴的吊脚楼,屹立的小白塔……共同构成了这个如仙境般美妙的世外桃源。这里远离尘世喧嚣,和平安宁,而这块福地上孕育出的子孙,也如同这景色一般美好。
善良朴实人格美
天真俏皮的翠翠,忠厚老实的船夫,善良淳朴的傩送,为爱隐忍的天保,还有许许多多厚道朴实的茶峒百姓,他们都让我感受到了温馨与和谐。在这个宁静的小山村,没有虚伪欺骗,没有尔虞我诈,没有逢场作戏,也没有_腐败,这些在我们日常生活 中早已屡见不鲜的邪恶面在这里统统被温馨的气氛,淳朴的风俗,纯真的感情,真挚的关爱所取代。我想这也就是沈爷爷心中理想的和平社会吧。
苦乐交织感情美
在对众多的人物的描写中,翠翠无疑是最出彩的一个,父母赋予她,如诗一般的双眸,她也用这双晶亮眸子看清了自己的心中所爱,虽然开始是还有着少女的羞涩,但渐渐地,她对傩送的爱意明朗起来。但在得之不易爱情即将到来之际,命运之锤无情地将这份情碾得粉碎,甚至还夺走了翠翠唯一的亲人,然而翠翠没有放弃对心爱之人的等待,依旧望眼欲穿,痴痴地等待心上人的归来。这样凄美的爱情故事怎能不让读者心中一阵酸一阵甜呢?
?边城》这本书没有华丽的词藻,却用隽永的语言向读者讲述了一个深刻而又凄美的爱情故事。这样如诗般的边城,有一个谜一般的结局,而这个结局,就像夜空中的星星,深邃而遥远,给人以无限遐想,看似伸手可触,但人们只能用心去观察它真实的模样。
读书作文1000字篇3
读书,是一个陪伴我们长大的话题,无论喜欢与否,我们都必需苦读,不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不为“学而优则仕”,有时仅仅为了父母嘉许的一句话语,同学羡慕的一个眼神,都可以成为我们读书的动力。慢慢长大了些,懂事了,知道读书是为自己而读,“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此话虽然含有一些偏激与歧视,但也确实反映了一定程度的现实,古今皆同。
“十年寒窗无人问,一朝成名天下知”成为了多少人奋斗的目标。为了实现目标,不得不付出许多。于是乎,有人焚膏继晷,有人头悬梁,有人锥剌骨,不辞辛劳,不安享逸,正如王禹在他的《清明》中所描述,“无花无酒过清明,兴味萧然似野僧;昨日邻家乞新火,晓窗分与读书灯“,即便如此,还是会有人皓首穷经,布衣终身,大叹曰“大道如青天,我独不得出”,“才子词人,自是白衣卿相”。可怜宋代的晁冲之,一生苦读却终一事无成,老年尤为惨淡,一日见眼前灯火阑珊,想到自己一生大幕将落,不禁悲由心升,感慨良多:“老去功名意转疏,独骑瘦马取长途;孤村到晓犹灯火,知有人家夜读书。”这样的书读得好累!怕也读不出多少趣味来。于是又有人叹曰:“春天不是读书天,夏日初长正好眠,秋又凄凉冬又冷,收书又待过新年”。 当然也不全是如此凄苦。读书的心境不同,感受也就自不相同了,还是卸下沉重的包袱,摆脱名利的羁绊吧,顾虑太多只会窒息读书的乐趣。不是有人说吗?“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很佩服作者的想象力,然而我却不敢存此奢望,但求“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便好。把书当作故人朋友,每每交谈,无须掩饰做作,而是“读未见书,如得良友;读已见书,如逢故人”,仿佛已见朋友那明亮双眸里蕴含着的盈盈笑意。摆脱了俗世的喧嚣,书可以把我们带去那一片宁静与致远,“读书随处净土,闭门即是深山”;如遇烦恼,书可以解忧,“万卷古今消永日,一窗昏晓送流年”;闲来无事,还可邀好友共读,览阅书的旖旎风光,“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这些不正是我梦寐以求的意境吗?
书可以作为闲暇消遣,充盈时日,可是有人却也认为书可以陶冶人的情_,培养人的气质,不可不读。苏轼总结道:“腹有诗书气自华”,这是一种书卷气的自然流露。黄庭坚则认为,“士大夫三日不读书,则义理不交于胸中,对镜觉面目可憎,向人亦语言无味。” 真是这样的吗?三日不读书便会语言无味?想我不曾静心研读又何止三日,真是汗颜,希望所出文字不要索然无味,淡然如水才好。
真的很喜欢读书的感觉,当然不是那种为了考试的仓促应付,而是在某个下雨的午后,或是静寂的深夜,泡一杯清茶,读一本好书,在静谧的小屋里,感受或清丽,或脱俗,或哲思的文字带来的美丽,醉心于文学的广袤深邃。看得入神时,便会忘记周遭一切,什么雨啊,月啊,茶啊的,通通抛诸脑后了。不过古人好象对读书的形式大有讲究,于情调意境,甚为看重。所谓“读易松间、谈经竹下”,“读书于雨雪之夜”,“雪夜闭门读禁书”,便是此意。甚至还规定出要在什么时节读什么书才合“时宜”:“读经宜冬,其神专也;读史宜夏,其时久也;读诸子宜秋,其致别也;读诸集宜春,其机畅也”。有人读书前还要焚香沐手,可见对读书的重视程度。而欧阳修的读书有三上“枕上、马上、厕上”则让人莞尔。
读书的乐趣真是不胜枚举,“读书之乐乐何如, 绿满窗前草不除。读书之乐乐无穷, 拨琴一弄来熏风;读书之乐乐陶陶, 起弄明月霜天高。读书之乐何处寻? 数点梅花天地心”是朱熹的感受,而“红袖添香夜读书”又是多少读书郎向往的境界。且不管这香是来自红袖,还是书卷,就让我们在这四溢的香气中细细品位吧,在竹露松风蕉雨,茶酒琴韵书声的闲适中,坐拥书城,红袖添香。
读书作文1000字篇4
全世界的狼都有一个习性,在严寒的冬天集合成群,平时单身独处。眼下正是桃红柳绿的春天,日曲卡雪山的狼群按自然属性解体了,化整为零,散落在雪山下那片方圆五百多里的浩瀚的尕玛尔草原上。
有一匹母狼叫紫岚。之所以叫她紫岚,是因为她身上的狼毛黑的发紫,是那种罕见的深紫色,腹部却毛色纯白;她体态轻盈,奔跑起来就像一片飘飞紫色的雾岚。涌浪的审美标准来衡量,紫岚是很美的,但是美中不足的是她的伴侣黑桑已经死了,没能实现成为狼王的梦想。但此时的她腹部圆鼓鼓的,有小生命在里面跃动。在一场飞沙走石的大暴雨中,狼妈妈紫岚在与猎狗的机智搏斗中艰难的产下了四只小狼崽:黑仔、蓝魂、双毛、媚媚。
在紫岚的眼里,黑仔简直是黑桑的转世,便十分地偏爱黑仔,捕到猎物先给他吃。蓝魂、双毛和媚媚如果抢在黑仔前吃,紫岚就会毫不留情的教训他们。但是蓝魂也经常抢吃,没少被教训。因为紫岚的偏爱,黑仔长得很快,足足比弟弟妹妹们高出一个头,也成熟很多,已经能够独自打猎了。紫岚看着黑仔,就会幻想着他快快长大,干掉洛嘎成为狼王。但是,命运简直是在开玩笑,机智的黑仔竟然被金雕抓走。这让紫岚悲痛不已,只好再训练蓝魂,也许是蓝魂从小就有一种倔劲,经过训练,也渐渐成熟起来。可命运又故伎重演,蓝魂被兽夹夹住腰,为了使他减少点痛苦,紫岚只好悲伤的把蓝魂咬成两段,叼着带走埋了。紫岚也只好训练双毛……为了实现狼王梦想的实现,紫岚与她的狼崽们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我一向不明白为什么紫岚会为了狼王梦付出生命的代价,之后我明白了,因为这个世界有爱和梦想,因为有爱,她会付出生命的代价为了狼王梦想的实现;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蓝魂被兽夹夹住腰时不顾一切的咬兽夹,咬掉了牙齿还不罢休;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机智的与猎狗周旋时生下孩子们;因为有爱,那些失去了父母的孤儿们能够重新感受到有家的温暖……因为有梦想,紫岚才不顾一切的训练自己的后代,渴望其中会有一只狼王;因为有梦想,导致过度的偏爱,让紫岚的孩子们不断地离他而去;因为有梦想,梦想支撑着紫岚,她才不断地从失子的悲痛中挣脱出来,培育下一个"狼王";梦想越来越大,渐渐的变成了一种渴望,一种野心,值得紫岚为此付出一切…假如这个世界没有了爱,只有梦想,狼王梦想永远不会实现。只有梦想,一切都是虚的,只是做白日梦而已,要有努力和信心。失去信心,那些孩子只会在大地震中丧失生命,只会让孤儿们再也不会找到爱的温暖……一个世界如果没有爱和信心是多么的可怕,所以让我们一齐来付出我们的爱,让我们的心充满信心。
读书作文1000字篇5
奥斯丁的《傲慢与偏见 》曾被毛姆列入世界十大名著小说的行列,这样称确乎没有过甚其辞。奥斯丁的这部小说堪称得上是上乘之作,它以理性的光芒照出了感伤、哥特小说的矫揉造作,使之失去容身之地,从而为英国十九世纪30年代现实小说高潮的到来扫清了道路。
?傲慢与偏见》虽以青年男女的恋爱婚姻为题材,但从中也折射出当年严格的封建礼仪制度,提出了道德和行为的规范问题。小说以男女主人公的爱情纠葛为主线,描写了四起大起大落的姻缘,尤其以达西的傲慢与伊丽莎白的偏见为突出,但随着各自的完善,达西的傲慢收敛了起来,伊丽莎白的偏见也荡然无存,两人最终还是走到了一起,无疑是小说中最精彩的喜剧之一。
初读这部小说,难免察觉有些许枯燥无味,作者的词藻并非十分华丽,但却平易见人;情节也并非跌宕起伏,但却处处伏笔。可毕竟是一部经典名著,总是少不了精彩过人之处,于是便按捺住性子读下去,越发地感受到其诱惑力的所在。
钱不是万能的,但没钱是万万不能的。小说这句话的内涵表现得淋漓尽致。夏洛特与柯林斯首先走到一起,令所有人瞠目结舌。其实是夏洛特看上了柯林斯所拥有的财富罢了。两人虽过得安稳,但毕竟缺少了乐趣。在那时的社会甚至是当今社会,钱无疑成了每个人不可或缺的成分,人们无时无刻不在为着自己的利益着想,殊不知这样一来,“铁公鸡”、“守财奴”等这些词,倒给自己沾上了。一个人活着是为了享受乐趣,而不是为了各自的利益而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如此做累,又何苦呢?
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莉迪亚终究还是没意识到这一点,她与威克姆的姻缘可堪称得上是最荒唐的结局,两人婚后的情淡意薄有力地证实了看人不能仅看外貌。一个人的外貌固然重要,但若克制不住自己,到处沾花惹草,结局想必是岌岌可危的了;亦或是被表面的假象所迷惑,没有深入了解他人的内心,可折射出此人是浅陋无知、缺乏主见的。我们希望有简一样的貌美如花,希望有威克姆一样的可爱迷人,但我们更需要有简一样的善良、沉着、冷静。
有时候的放弃,只是为了更好地得到。宾利与简的婚姻皆大欢喜,两人想见的曲折道路,都给彼此立起珍惜眼前人的标牌。简在得知宾利不辞而别之后,并未把痛苦之情溢于言表,而是学着去放下,这种可贵的做法值得我们学习。生活中,我们要学会放弃“芝麻”,才会得到原本想要的“西瓜”;学习上,学会放弃难题与纠结,才会顾全大局。正所谓 放弃,你才会更好地得到。愿你能明白其中深意。
不要因为别人的一言一行而改变自己想要追求的。达西与伊丽莎白最后喜结良缘,这是令所有人都不敢相信的事实。当初的伊丽莎白对达西的偏见可称得上深恶痛疾,达西的傲慢也是显而易见的。但达西敢于向与众不同的伊丽莎白倾诉衷肠,出手帮伊丽莎白处理莉迪亚的事;伊丽莎白也敢于拒绝达西的心意,毫不留情指骂达西的过错,敢于反抗贵族的压迫。这是小说中最值得赞扬的一对角色,他们都不因别人的一言一行,而即刻放弃想要追求的。生活中,有些时候,我们不必因为别人的话语,而放弃自己的观点。有些事情,自己觉得正确,就大胆地做。毕竟,在那一刻,你没有后悔……
当然,书中的封建礼仪制度也是值得读者去了解,去深究的一隅,在此,就不多说了。
读书作文1000字篇6
读书是我最开心的事儿了,书能给我带来许多知识,带来许多快乐。
?十万个为什么》能给我解答生活中的许多小问题;《格林童话》能带我走进奇妙的童话世界;《女生贾梅》让我感受到兄妹之间浓厚的感情……但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青铜葵花》了。
?青铜葵花》讲述了一个发生在乡下的故事: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可是男孩青铜在他5岁那年,一个意外事件让他成了一个哑巴。一个特别的机遇,让城市女孩葵花和乡村男孩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青铜用绿银杏红银杏的游戏,让葵花一个人安心地上学;在熙攘的人群里,青铜把葵花一直一直驼在自己的肩上,这样妹妹就能看见灯火通明的台上好玩的马戏;还有暗夜里守侯葵花归来的纸灯笼,还有奶奶永远也唱不完的歌谣……没有灯火,青铜把夏夜里的萤火虫放进南瓜花,做成大麦地最美、最明亮的灯,葵花就亮堂堂地做功课了;没有银项链,青铜用天然的冰凌,吹成晶莹的串珠,舞台上的葵花就有了奇妙的“冰项链”,它闪亮着纯洁而清澈的光。
虽然,青铜和葵花一直过着贫穷的生活,可是他们一直都快乐,一直都幸福。其实贫穷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心理上的贫穷,青铜和葵花表面上是痛苦的,其实他们的内心去而是无比幸福!有多少人,为了金钱丧尽天良;有多少人,为了金钱六亲不认;又有多少人,为了金钱凶暴残忍……
一件件事例,一次次提醒,一遍遍警告。可还有多少人挡不住金钱的诱惑!“青铜”,闪耀着冷峻的理性光辉,“葵花”蕴藏着温暖的情感张力。正如书名一样。《青铜葵花》,在唯美写作中呈现出丰润的精神力量,在优美境界里构建了坚实的思想国度。在我看完这本书以后,我发生了很多的变化:在以前,我在穿着上很讲究,妈妈帮我挑衣服,这一件不好,那一件也不好美好不容易挑了一件合适的衣服,可是我横挑鼻子竖挑眼又不买!现在,我不再挑来挑去的,是那件就是那件,不关它漂亮不漂亮,只要耐穿,只要大小合适就行了。以前我讲究鞋子,现在,我只要鞋合脚就行了。因为,我懂得外表并不是很重要的,内在的美更需要我们去创造。生活不管是富裕还是贫穷,只要内心是快乐的是高兴的,生活就是美好的,生活就是充实的,我们应该热爱生活,从心里感谢生活,感受生活;从心里感谢生活给我们的磨练,热爱生命路上的阻拦;更该从心里感谢读书,热爱读书呀。
其实,只要你认真的看每本书,你会感觉到它们似乎有着巨大的魔力:能让阅读变成一种心灵的畅游,让你不由自主地沿着书中蜿蜒的小径,走向大麦地的河流和村庄,走向寂静的月夜和雪天,走向青铜和葵花的世界,不知不觉地,变成和他们一起欢笑一起悲伤的同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