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梳理好个人的写作框架之后,我们才能将作文写得更有条理,很多同学在写作文的时候,都是觉得没有头绪的,52心得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我喜欢的本书作文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我喜欢的本书作文篇1
我喜欢读书,我看过《伊索寓言》、《101个经典童话》、《安徒生童话》、《三国演义》……但我最喜欢的是《阅读年选》。
书中有一则这样的故事:有一对父子俩,儿子还小,家在农村,父亲常年在外打工,难得见面。一次,父亲回家,给儿子带了瓶饮料。儿子问父亲有没有喝过?父亲扬眉吐气地说:“我当然喝过。”若干年后,儿子把父亲接到城里来。可惜,父亲得了胃癌。后来,父亲想喝当年给儿子带的矿泉水。儿子很意外,买了一箱回来。但父亲喝了以后却说:“儿子,你买到假货,这饮料掺水了!”
“舍不得尝一口,父母把眼中最美好的一切,都留给了自己的孩子!”我们的父母不也是如此吗?
还有一则故事是这样的:一群人因飞机失事坠落沙漠,他们是军人、商人、企业家,还有一个傻子。在沙漠中,他们到处找水源,但他们只能看见海市蜃楼,可傻子相信会有水源。于是,他费力爬过了一个沙丘,终于找到了水。他喊别人,但他们都不相信傻子。第二天,救援人员来了,他们非常不解其他人怎么会死在湖边,傻子回答:“我叫了他们,但他们不相信我会找到水源。”他们因为不相信,没有坚持而放弃了生命!
“生命在坚持中!”其实,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该如此呀!
这本书教给我的不仅是知识,更多的是做人之道,处事之理。读完这本书,我受益多多。
我喜欢的本书作文篇2
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女孩,在闲暇之时总要读一些小说散文或杂志上的文章,但比起这些充满幽默、传奇色彩的书刊,我更钟爱于卢勤姐姐写的《做人与做事》。
这本书的内容十分丰富,它用一个个令人回味无穷的故事向人们阐述了很多道理。我觉得它像一位无声的老师,在潜移默化中,告诉我们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我又觉得它像一场温暖的春雨,轻柔地冲刷掉我心灵上的污渍,使我成为一个品格高尚的人;而它更像是一面无私而又伟大的镜子,把我的不足之处与闪光点毫无保留地照出来,促使我不断地改正缺点,让优点像天上的星星越来越多,越来越亮。总而言之,读了《做人与做事》这本书,使我受益非浅啊。
记得我以前很自卑,凡是遇到一点微不足道的困难,常常会灰心丧气,用消极的心态去面对,结果我常常发现,自己有时离成功已经不远了,但由于自卑使我与触手可及的成功只能说bye-bye了。
读了《做人与做事》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主宰自己命运的是一个良好的心态,即使失败了,只要你毫不气馁,勇敢地面对,这时,成功就会向你微笑。我心想:是啊,不经风雨怎见彩虹?每个人都会有失败,但失败之后仍有一个好心态的人将会是成功者。
从此以后,我变得自信了起来,凡是面对平常很多人看起来很糟的事,我就会大声地对自己说:“没关系”,之后坦然面对。渐渐地我发现,生活中的很多困难,其实只要你勇敢面对,保持良好的心态,它就会向你低头。
啊,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做人与做事》的功劳啊。
……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智慧之门的金钥匙,我将继续在书的海洋中,不断地遨游着,探索着,发现着。
我喜欢的本书作文篇3
读了这本《成语故事》以后,我有了很大的收获。我不但学会了很多成语故事,还懂得了很多做人做事的道理。这本书里面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我非常喜欢读这本书,书里面最吸引我的故事要数“掩耳盗铃”的故事了。
“掩耳盗铃”这个故事讲的是在春秋末年,一个人想要把一口大钟偷走,可是他又担心这口大钟发出的巨大的声响惊动了人们,使自己的丑行暴露。他冥思苦想了一个办法,那就是把自己的耳朵堵上,这样就听不到声音了。结果,他的偷盗行为很快就被人们发现了。
读完这个故事,我忍不住笑起来了,一边笑一边想:“这个人怎么这么愚蠢啊,把自己的耳朵堵起来,就以为别人也无法听到声音,真是太愚蠢了!”但是,仔细反思这种行为,我们又何尝没有过这种愚蠢的行为呢?
记得有一次老师留了一道数学题作为家庭作业,我读了读那道题感觉很难。于是为了偷懒,我就直接把后面的参考答案抄在了作业本上,还得意洋洋的认为老师根本不可能发现。结果,在第二天老师讲课的时候让我讲讲这道题的答题思路,我这才傻了眼不知道怎么回答了,那种尴尬的场面我一辈子也忘不了。从此以后,我暗下决心以后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实事求是,踏踏实实。只有这样,才能取得最后的成功。那些花拳绣腿和投机取巧的行为只能是自欺欺人。
我喜欢的本书作文篇4
洋葱头是谁?你猜猜?其实啊!它是一本叫做《洋葱头历险记》的童话集。我爱上了这个洋葱头,也从洋葱头那里得到了知识和快乐!
洋葱头里说过一个非常有趣的故事,叫《小葱大叔的长胡子》。当我读到小葱大叔说:我的胡子太麻烦了,我老婆总用它来晾衣服。你看,我的胡子被衣服夹夹出印来了!我情不自禁的捧腹大笑在笑声中,我领略了形象比喻的魅力;
洋葱头还讲过一个故事,叫《臭烘烘的梨教授》。主人公大白梨不讲卫生,三个月才洗一次澡,读到这我都要吐了。更让我意外的是,它一出门,就会有一大群苍蝇跟在后面。它都影响到了我对大白梨的感情了,因为在我咳嗽的时候,妈妈经常用它给做我最爱吃的白梨罐头,来缓解我的咳嗽,这以后,还让我咋喜欢它呢?
另一个我喜欢的故事叫《葡萄师傅的鞋铺》。戴着眼镜的葡萄师傅,一直努力想修好每一双鞋。但葡萄师傅每次都会把顾客的鞋修坏,因为它以前总是粗心大意的,认为每一件事都很容易做好,所以没人敢去他的鞋铺修鞋了。一天所有的鞋铺都关门了,一位非常着急要修鞋的顾客,只能进了葡萄师傅的店铺。没想到,葡萄师傅这回小心翼翼、顺顺利利地把鞋修好了,顾客非常感谢葡萄师傅。
读到这,我非常钦佩因为他的用心,满足了顾客的心愿,终于这一次成功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什么事都要认真对待,不要马马虎虎,因为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当然,不仅仅是这些,洋葱头还给我讲了很多很多故事,每一个都给我带来了不同的知识和快乐。
非常感谢妈妈给我买了这本又有趣又长知识的书,从洋葱头那里我深刻体会到了开卷有益这句成语的含义。
我喜欢的本书作文篇5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是人的一大乐趣,书是知识的源泉,里面有我的一方净土。有句话是这么说的:“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是我的一大爱好,我爱读书,所以我快乐。
我每天都是坐公共汽车去上学的。12路是早上6:40到,所以我每天早上6:30就到车站等车。由于12路车经常开得很慢,于是我常常习惯拿一本书在车上看。有一次上了车,我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就开始津津有味地”啃”起书来。看了一篇又一篇,一章又一章,我发现已经到明星大酒店,离学校不远了。我便抓紧时间,一分一秒都不放过,全神贯注又开始看起来。由于我看得太入迷,根本不记得车已经到站,一不留神,车已经开向第二站了。等我回过神时,已经是人民医院。我恍然大悟:啊!已经坐过站了!我连忙下车,心里十分着急。就像在热锅上的蚂蚁。我用飞快的脚步跑向学校,可是已经晚了一步。早读已经开始了,我的早餐泡汤了。我真”后悔”这么爱看书,谁叫这书那么吸引人,那么生物,那么好看呢?
书是我的好朋友,我和它形影不离有了书,我就有了劲头;有了书,我就有了进步。书,你真是我的良师益友啊!俗话说得好,”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我喜欢的本书作文篇6
我爱看的书很多,有《爱的教育》、《智慧公主马小岚》、《淘气包马小跳》……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因为它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
这本书里面的主人公是杨歌和他拇指一样的爸爸。杨歌的爸爸为什么会变成一个拇指大的人?你一定会感到奇怪,其实,杨歌的爸爸原来和别人的爸爸一样,是个一米八、五大三粗的大高个儿,他之所以会变小,是因为杨歌的妈妈老是骂他,每骂他一次,他就缩小一厘米,再骂一次又缩小一厘米,久而久之,杨歌的爸爸就变成了一个拇指小人儿。爸爸变成拇指小人儿后,整天待在杨歌的口袋里,当杨歌的“教育部长”,随时随地监视杨歌的一举一动。在这本书里,杨歌的爸爸是个发明家,他发明的每一样东西都非常有趣,比如,一个普普通通的机器可以听懂动物们的语言,一个小小的飞碟可以载人回到过去,去到未来……每一个奇妙的故事都能吸引我,每当我读这本书时,总能慢慢的忘掉一些不愉快的事。因此,我就慢慢的喜欢上了《装在口袋里的爸爸》。
杨歌的爸爸又有了新的发明,那就是身体调换机,杨歌可以随便和别人调换身体,比如,和吴奶奶家的小猪调换身体,和数学老师调换身体,和尖子生陈雪虎调换身体。……这些,都让我感到惊讶,心里总想:这么厉害的发明,如果把它借给我多好啊!我首先要和妹妹调换身体,再享受一下婴儿时期的美好,整天除了吃,就是睡,要不就是哭哭闹闹,让大人们整天围绕着我,想方设法哄我……因为有了身体调换机,杨歌还保住了准备大战的a国和b国,你说有趣不?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有着丰富动人的内容;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让我知道了许多有趣好玩的发明;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带给了我许多快乐。
我喜欢的本书作文篇7
“莎士比亚说,诗人和疯子,都不属于红尘十丈的人间。诗人隐居在疯子的隔壁,疯子却闯进诗人的花园。”我非常喜欢余光中先生的这段话,因为我也非常喜欢诗。
在我的书架上有一本《一页诗歌》,这是我的掌上宝。在我心情烦躁之时,沏一杯花茶,品着这本书,便成为人生中最惬意的时光。在我熟睡前,读一首小诗,然后心满意足进入梦中,黄粱美梦也不过是一纸荒凉。
当你陷入迷茫的时候,读一首“食指”的《相信未来》,什么绝望,无非是人生中的一丛荆棘;当你辗转难眠时,读一首林徽因的《深笑》,愁云惨淡的人生旅途也会瞬间阳光普照……这本书里的每首诗都有不同的意境,随着读者年龄的增长与心智的成熟,每首诗便会读出不同的韵味。我酷爱这本书,每次读完便觉得对眼前所发生的一切有了新的解读。
我觉得诗人是幸福的,在雨中、在伤心时、在开心时,写一首诗,把自己的情感融合进诗中,让世人与自己共鸣,这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啊!我觉得读者是幸运的,在自己悲戚彷徨、孤独无助的时候,读一首诗,蓦然发现原来世上原来还有自己的知音,这又是多么惊喜的一件事。
?一页诗歌》给了我最好的阅读体验,它就像我的知己,我的影子,在我孤独的时候抱紧我。郭敬明说过:“这个世界,有人长大,有人成熟,有人永远是少年”。读完这本书,你会觉得就像完整地走过了一生,体会到了人生不同时期的不同味道。
“一部书籍将人迷,魅力并非是标题。欲想评价高于低,唯有看过知所值。”
我喜欢的本书作文篇8
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茫茫书海中,要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说出一本中意的书,那就非《西游记》莫属了。
?西游记》这个名字我5岁就知道了,但是我不知道《西游记》是什么,甚至天真地以为它是一种玩具。爸爸妈妈为了让我知道《西游记》是什么,就在我6岁生日那天给我买了32本关于《西游记》的小人书,也就是它带我走入了名著的殿堂。于是,我就天天看着上面的漫画看,我看得爱不择手,一拿起来就舍不得放下。只可惜上面好多字我不认识,直到小学一年级,我借助拼音才能自己读懂里面的字。也就是我第一次看《西游记》。
第一次看《西游记》,我的收获只有把《西游记》里所有人物的名字背了个滚瓜烂熟。第二次品味它则是在四年级,通过那次细细品味,我发现它比小人书精彩多了。它把孙悟空的勇猛,猪八戒的呆懒描写的淋漓尽致,他们的飒爽英姿都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第三次看《西游记》就是现在了,书里有些部分是文言文,原著的《西游记》更精彩了,你看这一段:两个在半空中一场好杀,咦?:齐天大圣,混世泼牛王。只为芭蕉扇……,书中的人物都活生生地展现在我的面前,战斗场面也非常详细,腾云驾雾,刀光剑影都十分精彩,给我的气氛不像是在看书,而是在看一部惊心动魄的电影。这本书我太喜欢了,经常看得不肯放下,连妈妈叫我吃饭都不知道。为此,我经常受妈妈批评,但我还是忍不住要去看。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比看电视精彩多了,我喜欢这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