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与安全的心得体会7篇

时间:2024-04-29 作者:lcbkmm

通过心得体会,我们能够更深入地理解问题的本质和解决方法,心得体会是我们在实践中领悟到的重要经验,下面是52心得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法治与安全的心得体会7篇,感谢您的参阅。

法治与安全的心得体会7篇

法治与安全的心得体会篇1

生命是宝贵的,每个人仅有一次。用距离来衡量,生与死只有毫厘之遥;用时间来衡量,生与死只在瞬息之间。因此,每个人都就应珍惜生命,相互关爱,善待自己。不讲安全,哪怕只是一个小小的疏忽,就将“千里长堤毁于蚁穴”;不讲安全,哪怕只是一个小小的懈怠,就让工作人员命赴黄泉。血的教训告诉我们,谁在安全问题上打折扣,谁就会付出代价。

一幕幕杯具,犹在昨日;一片片血泪,近在咫尺。安全隐患就如同对我们虎视眈眈的猛兽,稍有麻痹,它就会张开血盆大口吞噬我们的生命。危化品行业是公认的高危行业,作为一名煤矿人,我们要时刻牢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当侥幸心理闪现、麻痹思想抬头时,请想一想:父母双鬓的白发,妻子牵挂的眼神,孩子睡梦中那甜甜的微笑。安全对我们每个人来说至关重要,不能光把“安全第一”挂在嘴边,钉在墙上,而要实实在在地把“要我安全、我要安全”转变为“我会安全,我能安全”,让我们多一份遵守、少一份违章,多一份清醒、少一份糊涂,多一份职责、增一份安全,真正实现安全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我们对危险事物的警惕和戒备源于我们对事物本身危害的评估,这种评估可能来自于本能反应,更多的则来自于不断地学习,在公司里,我们对诸多安全隐患的认知来源于我们理解的教育培训,但是在有些人看来,抓培训是多此一举,他们把安全教育当作“走形式”,把应急演练当作“花架子”,把事故案例分析当作“狼来了”,真正做到了无知者无畏、拒知者大无畏,等到安全事故这匹“狼”真的来了,他们不是乖乖把自己送进“狼”的血盆大口,就是应对“狼”的穷凶极恶束手无策。因此,我们永久都不要把学习当作一种负担,安全知识学得越多、懂得越多,对安全的认知越深,我们就会越发留意地对待安全隐患,更加自觉地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远离安全事故危害。

相信我们每个人都经历或者目睹过安全事故,小到日常生活的剐剐蹭蹭,大到交通事故等等,或伤筋动骨,或生命凋零。每当听到哪里发生事故、人员伤亡之类的新闻,都会令我们唏嘘不已,在为那一个个逝去的完美生命扼腕痛惜的同时,又为生命之脆弱而感叹。鲜活的生命在没有安全的保障下显得如此不堪一击,难免我们会说“生命至上,安全为天”,因为如果生命消逝,那我们的事业、家庭都将由此“归零”,藉由生命诞生而存在的一切将不复存在。如果我们能时刻紧绷安全之弦,让安全的风帆为生命护航,时刻牢记牵挂我们的亲人嘱托,铭记我们身为人子、为人父的职责,相信事故的杯具将不再上演。亲爱的工友们,为了让亲人少一点牵挂,多一份安心,让我们时刻牢记安全作业规程,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将安全口号化为肩头职责,将亲人的牵挂化作安全工作的动力,牢牢地将安全掌握在自己手中,用高度的职责心去建设我们的企业,维系每一个家庭的幸福美满吧。

法治与安全的心得体会篇2

幼儿的生命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听了海南省机关幼儿园何医生的讲座,我深感幼儿园工作的细微性、重要性。通过这次讲座,帮助我再一次的巩固常见意外伤害处理方法:挤压伤、割伤、刺伤、抓伤、砸伤、骨折、窒息、气管异物堵塞、跌落摔伤、鼻出血等症状的紧急处理方法。使幼儿在发生意外伤害时,及时正确处理,降低伤害程度,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幼儿的安全。同时也给我敲警钟,提醒自己在工作中要时刻注意孩子的安全。

作为一个幼儿园教师,我再一次审视了自己的工作性质,从事幼教工作多年,幼儿的安全事故看到和听到的不少,幼儿园每次开会,不厌其烦的强调也是幼儿安全问题,而在幼儿

园发生最多的就是幼儿人身伤害事故诸如:走失、摔伤、烫伤、抓伤、打伤、咬伤等等。

如出现这些事故时,作为教师的我们首先必须要展现出一种专业的关爱,即能用有如父母一般的心思来爱孩子,因为爱而产生责任感,因为责任感而小心谨慎地注意和关心任何和孩子安全相关的事物,用心周到地处理孩子的问题。这样的幼儿教师,出于一种专业的关爱,对幼儿的操心和牵挂是主动的,由于发自内心的主动,所以处处能防范于未然,孩子的安全于是更有保障。

其次,作为幼儿教师要了解的是幼儿意外伤害发生的一些要素是哪些,才能有针对性地加以防范。作为一名有责任心的幼儿教师,应该是充分地了解幼儿意外产生的一些相关知识,在保证幼儿安全的情况下,仍能提供给他们最大的游戏学习空间,而不是以安全为借口而限制孩子。我们应该给孩子最丰富的学习环境,努力提供各种玩具材料以满足幼儿的探索需求,但我们也应以一颗专业的关爱之心,不断观察孩子的能力和发展,以判断其是否能够进行安全的游戏。

最后,要加强幼儿的安全教育。教师必须清楚地认识到,不要忽视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因为对幼儿再多的保护措施,如果幼儿不能自我警惕也难以避免发生意外。不要因为幼儿小而不进行安全教育,在幼儿园中进行安全教育是一种渗透式的教育,如在游戏中建立一些安全规则,在操作中学会正确使用各种工具的方法等,教师适时的指导能使幼儿慢慢地建立安全的行为方式。

法治与安全的心得体会篇3

近段时间,学校开展了学法知法活动,我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了《教师法》等重要理论,通过学习,本人受益匪浅,对依法执教、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等概念的内涵有了更深层次的诠释。下面,我就谈一谈学习的几点感想。

在学习了学校下发的法制教育读本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时候,教师的教育教学是凭职业道德、凭良心。为了取得比较好的教学成绩,有的老师采用了一些过激的行为,如排斥差生、歧视思想落后学生、体罚学生等。《教师法》对此给出了明确的界定。学校是培养教育下一代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主要阵地,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教师要面向全体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不要偏爱一部分人,歧视另一部分人。当然,谁都喜欢优秀学生,可是没有差生又怎能映衬出优秀生,差生的转变需要一个过程。

对于有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情况,具体分析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要善于发现、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积极因素,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的上进心,帮助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为此教师法规定了教师体罚学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并视其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对于情节极为恶劣,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在学法过程中,我更一步认识到,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平等对待学生,关注个体差异,因材施教。特别作为一个班主任更应该对班级里的每一个学生多接触、多了解,和学生们主动沟通,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中的困难或疑惑不解的问题。对学生要善于引导,让学生自己去发现和知道是非对错。在让学生主动参与到这个教育过程中来,能比较好的完成德育工作的教育。

对于教师本身,一要注重自己的师德学习,二要努力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技能。在《教师法》中,这两点是教师的为师之本。平日里要主动多参加培训和业务学习,多向优秀教师和老教师请教他们的经验和优秀的教学方法,多听一下优秀教师的课,增强自己的业务能力。

作为教师,知法是最重要的权利,同时也是最重要的义务,学法是教师最主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教师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教师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教师重要的基本职责。让我们与法同行,做一名让人民满意的合格的人民教师。

法治与安全的心得体会篇4

“珍爱生命,安全第一。”安全问题伴随着人的一生,安全隐患存在与人们的生活、学习和工作的方方面面。然而人们对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很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安全事故也屡屡发生。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我国的交通工具逐渐增多,变得越来越方便。就因为有了这些先进的交通工具,人们的生命才一步步受到更大的威胁。

20xx年9月7日凌晨,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农民王某受雇主张某的指派,负责驾驶货车拉运渣土,当他行驶至北京市朝阳区化工路时与他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王某受伤。经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认定,王某负全责。王某经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鉴定伤残程度为九级。王某先后共住院治疗63天,支付了数万元的医疗费及法医鉴定费。虽然交通执法部门认定王某在交通事故中负全责,但是王某则认为对于自己因事故所引起并支付的医疗费,及由此引发的相关费用则应由其雇主王某承担。然而,王某与张某就赔偿金额进行协商时却未能达成一致。王某遂将雇主张某告到法院。

一审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王某受雇于张某,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到伤害,张某应当赔偿王某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伤残鉴定费、残疾赔偿金、子女生活费、病历复印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但鉴于王某在交通事故中其自身承担全部责任,可减轻张某的赔偿责任。法院最终判决张某赔偿王某各种费共计3万元 。判决后,王某表示不服并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审理期间,王某表示放弃其妻子因护理他造成误工损失的请求。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从事雇佣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受到伤害。依照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伤害,雇主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此项赔偿是对雇员因职业伤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劳动能力损失的补偿,与雇员在工作中的过失无关,不能因雇员的过失而受到影响,故做出上述判决。

20xx年2月11日14时5分,大兴区黄村镇狼各庄村村民薛某在由南向北步行横穿公路,适有河北省固安县解家务村司机杨某驾驶农用四轮车由东向西驶来,农用车将薛新开撞出,薛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当日死亡。

20xx年10月23日13时许,通州区郎府乡马场村村民郎某,在通州区通香公路杜柳棵路口迤东由北向南横穿道路时,被由西向东驶来的河北省香河县淑阳镇胡庄子村村民张某驾驶的旅行车撞伤,郎某经医院抡救无效死亡。

这一起起案例,都是血的教训。所以我们更应该遵守交通法规,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安全这永恒的话题,将伴你我终生。

法治与安全的心得体会篇5

我班利用下午第一节课时间,上了一堂法制班会。通过这次班会,同学们的心中都感触颇深。法律与我们身边的每个人都息息相关,时时刻刻规范着我们的言行举止。使大家深刻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作为在校学生,安全问题与我们的生活、学习、成长息息相关。掌握必备的安全知识,提高防范能力,是学生自身的重要使命。

可以说,我们每一个人在生活中都会与同学、朋友,以及社会上的人发生一些矛盾,也许都是一些小事。既然是一些小事,那我想我们应该能够和平能够处理,不需要动用武器,这样会毁了大家。在我的生活中出现过这样的事:一天,一个小组在班里值日,最后只剩下两个人还没有值完。一个男生只是在外面刚刚涮完墩布回来,不小心把水溅到了另一个男生的身上。那个男生随口就说了一句:“喂,你没长眼睛啊,往哪甩呢!”拿着墩布的男生还比较有诚意地说:“对不起,真是不好意思,我一定注意。”可另一个男生却得理不让人,“你一声对不起就完了,这衣服怎么办。”那个男生见情势不对,有点怒火了,这下,两个人便吵了起来,还动用上了扫把。被水溅到衣服的男生用扫把的后面把另一个男生的眼睛给弄伤了。仅仅一滴水的事,就引发出这么大的事,太不值了。

接下来,又通过学生们演的一个“抢钱事件”又揭示了如今社会的黑暗。三个男生管一个男生要钱,不给钱就得挨揍,这简直是天理何在呀!我认为,一个人如果没钱,他不是最穷的;但如果他连一点宽容都没有的话,那就是真的穷了。说到尊重,也与宽容紧紧相连。如果你想得到别人的尊重,就应该做到自己该做的事,就应该学会去宽容别人,善待自己。这样才有资格接受别人的尊重,才有资格提“人。”

如果你可以做到宽容一小步,那么社会就会少一份伤害,警察叔叔就会多一些功夫去做别的事。从今天起,就让我们来靠近宽容,创建和谐社会吧!

法治与安全的心得体会篇6

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生活、工作节奏也愈来愈快,汽车成了人们的主要的交通工具,它给我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方便。在大家感叹社会进步、享受社会进步的同时,它也给我们带来了灾难。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人多车多,使道路显得更加拥挤。据统计,近几年我国每年因车祸死亡人数超过10万人,其中,儿童死亡人数近2亡人,居世界之首。平均每5分钟就有1人死于车祸,而不到半小时就有一个孩子葬身车轮。这是多么惊人的数字,在这下触目惊心的数字背后,有多少个

家庭失去欢乐,多少个亲人痛心疾首,多少个生命之花永远凋零。想到这些,我抑制不住内心的伤痛,除了为遇难者留下同情的泪水,我们还能做些什么呢?普及交通安全教育[],把交通事故降到最低,这是时代的呼唤!因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所以我们必须珍惜,珍惜生命,珍惜美好的生活。我们学校就对同学们上学

方式做了调查,发现一些路远的同学集中乘坐严重超载的改装面包车。学校召集这部分学生家长开会,劝阻他们不让孩子乘坐超载车辆,避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防患于未然。学校还经常教育我们要遵守交通安全规则,走路、上下楼梯靠右走,走路时,思想要集中,不东张西望,不嬉戏打闹,过马路要走人行道,交叉路口不闯红灯,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不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不满16周岁不驾骑电动自行车……同学们,交通安全,从我做起,就让我们共同注意交通安全,远离危险,平平安安、健健康康、开开心心,让老师、家长都放心。

法治与安全的心得体会篇7

为进一步保护社区青少年身心健康,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强化法律意识,丰富青少年的学习生活。12月14日上午,我们学校请来了洪殿派出所的黄警官给大家做了一个《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专题知识讲座》,为全校同学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针对目前社会出现的青少年犯罪现象,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兼备的青少年才能更好地适应社会环境。对此,在教育课上,黄警官从法制教育的意义、违法犯罪的危害性、如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等方面做了生动的阐述,并通过旁征博引,列举具体典型案例,以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学生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授课老师的法制讲座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加上他风趣幽默的论述和具体生动的事例引起了在场青少年的极大共鸣,让大家增长了知识,起到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