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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安全生产心得体会篇1
安全工作是一个神圣的职业,至始至终为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不懈努力,一如既往。或许在部分人眼中不以为然,甚者认为安全妨碍生产进度,安全影响企业的利益。但是在我看来安全与生产并非相生相克,而是相得益彰,安全就好比灵魂,生产是躯壳,倘若灵魂不存在,躯壳岂不是行尸走肉?
安全和流血总是相伴的,一名安全工作者多多少少都会经历血淋淋的安全事故。每每想起伤者的呻吟声,事故现场营救人员的忙碌声,病床上家属的嚎啕声,心中百感交集。感慨在钢筋混凝土、机械设备、临时用电、高空坠落、地质灾害等等面前,生命是如此的脆弱,而自己是那么的渺小和无能为力。生命不能重演,相同的事故更加不能重演,只有不断吸取经验教训,努力强大自己,争取早日成为一名优秀的安全管理人员,真真切切的为民工朋友保驾护航,为“老有所依,壮有所用,幼有所长”保驾护航。
每次走上工地,看着炎炎烈日下辛勤工作的民工朋友,心中不由心生敬佩。他们没有文化,没有优越的家境;他们不去偷、不去抢;他们靠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养活家人。他们大多是家里的顶梁柱,为了能够多挣几个钱,让自己的家庭过的好一点,冒险从事登高、下地、开挖等作业。作为安全管理人员,为他们提供一个安全文明的工作环境是我们的责任和使命。
安全工作任重道远,安全意识淡薄、安全职责模糊、安全制度未落实、危险源辨识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彻底、隐患治理不及时、安全文化氛围不浓、安全设施不到位等皆需在今后的安全管理工作中不断提升。安全工作从心开始,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以人为本,制度化和人性化结合管理,安全管理工作才能有质的飞越。
乡安全生产心得体会篇2
在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中,人们通常把管理者对员工提出安全规范要求称之为“要我安全”,而把员工的自觉安全行为称之为“我要安全”。两种提法,不仅表述了语言概念不同,且安全实现方式和管理效果也不一样。“要我安全”,是从客体出发,由外因发出安全生产约束控制信息,作用于安全生产行为的主题,最终达到生产安全;“我要安全”则是从主体出发,由内因产生安全生产的动机,主观能动地实现安全生产。从管理角度来说,“要我安全”和“我要安全”是辨证统一的关系,“要我安全”是外因,是动力;“我要安全”是内因,是根据。两者相互关联,相辅相成,从不同方面对实现安全生产起到推动或决定作用。
如何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呢?笔者工作在电力建设企业,立足于生产
实影响员工、激励员工。三是利用安全心理的暗示效应,运用含蓄的、间接的办法,对员工的心理和行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进行常规教育。不管采用哪种教育方法,只要密切联系实际,坚持从人的安全心理出发,牢牢抓住人的安全心理倾向,抓住不同时期人的安全心理状态,抓住不同类型人的安全心理活动,进行因时而异、因人而异的安全教育,就会使教育和心理形成共鸣,强化人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使员工产生“我要安全”的强烈倾向。
其次、把握人的安全行为贯彻安全制度
安全行为是人们在劳动生产过程中保护自身和保护设备、机器等物质的一切动作。在我们电力建设行业逐步实现科学化管理、自动化操作、现代化生产的条件下,安全行为不仅是个体自我保护行为,而且是生产要素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总体行为。要建立起总体的安全防范系统,离不开个人的自我安全保护,这就需要有一套能够把个人安全与总体安全密切联系起来的制度规范人的安全行为。这套制度要站在安全行为者的角度来编制和操作,由安全行为者从内因产生“我要安全”的行为。就我们公司整体来说,因为企业生产性质不同,存在着多工种联合、多工序交叉、多环节衔接作业的特点,所以就应该从各自的实际出发,紧紧把握员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行为,建立和健全个人自我安全保护制度。主要是:员工有权对违章的生产指挥不执行;有权对违章的生产工序不交接;有权对违章的生产设备不操作;有权不在违章的生产环境中作业。这就从行政法规上确立了员工劳动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使之自觉地遵守安全规章制度,自觉地进行安全保护。员工们说得好,事故不难防,重在守规章;最大祸根是失职,最大隐患是违章。只要我们真正把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当成生命之友,安全之伞,就能够站在安全生产的主题地位上,实现安全生产。
乡安全生产心得体会篇3
安全管理培训上的一个核心就是责任,需要我们服从他人的管理,也要加强自我管理,才能确保安全生产,顺利完成好任务,最终实现事故不再发生。
参加了“20xx年上海市道路运输协会安全管理人员专题培训”学习,使我深深感受到了“安全管理重于泰山”。市集装箱科仲武科长从车队安全管理、运营效率、安全检查、车队管理台账中的主要问题及对策、车辆运输发生事故可能性分析、道路安全事故的处置等方方面面进行了讲解,事事来源于实际,句句发人深省。交警支队警官们的一幅幅警示图片、一个个事故案例更是让人切实地感受到了“放过一件事故隐患,等于埋下定时炸弹”的道理。事实反复告诉我们,将安全工作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上来,是堵塞安全生产的“致命漏洞”,防患于未然,遏制安全事故的根本之策。
一、目前我司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公司部分员工安全意识和责任心不强,发现问题没有及时处理,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
2、对安全事故隐患的处罚力度不够。许多安全事故的发生都是因企业的不安全状态所引起的,在发现问题和隐患时不及时解决和排除,只能在最后的阶段以更高的代价解决,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给企业经济代来不可挽回的损失,企业的形象也将受到严重的损害。
3、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做得还不够到位,流于形式。部分员工对于安全检查表格上的事项、考核标准只为如何过关,日常实际安全防患措施却全然不知。
4、日常安全检查力度不够,公司相关政策及法规很难再具体管理过程中落到实处。
二、如何防患于未然
1、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让每个员工深刻理解“安全生产管理”的内涵和重要性。树立百分之百安全生产的责任感,使百分之百的员工成为抓安全的主人,让员工认识到存在任何安全隐患,最终都会影响生产的正常运行。
2、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氛围。让员工都能明白安全生产与个人、家庭、企业、社会之间的关系。
3、树立“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安全生产管理者应把“安全重于泰山”时时刻刻放在心上,把安全提到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
4、加大企业安全投入成本,提高安全经济观。通过加大安全管理的资金投入,把事故和职业危害消灭在萌芽状态,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实践证明,只要安全工作做得扎实、管理到位,作业者的安全意识、技能和防范能力到位,大多数安全事故是可以有效预防和避免的,在安全工程科学研究中,有一条“海恩法则”: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海恩法则”实际上告诉了我们这样一个道理,在安全生产中,哪怕提前防控和治理了999起事故隐患,但只要有一起被忽略,就有可能诱发严重事故。
三、安全“五靠”指引
1、安全靠责任心。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在上班的每时、每分里,安全的隐患随时都象凶残的野兽张着血盆大口,盯着我们脆弱的肉体,麻痹的神经。只有按分守已、循规蹈矩、踏踏实实做人做事,强化安全意识,增强责任心,生产的安全才不受威胁。只有增强责任心,安全才有保障,生命才会美丽。
2、安全靠人。人必须有一定的安全素质,即道德修养,责任心,业务技能,健康的身体等。
3、安全靠企业领导。领导高度重视,舍得投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4、安全靠制度。用科学的制度规范员工的行为,建立健全奖惩机制,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实行重奖中罚。
5、安全靠管理。建立安全管理体系,重视过程控制,实现规范化管理。
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将通过安全大检查活动的开展,强化专兼职安全员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业务知识和管理水平,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发挥好运作团队兼职安全员的作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形成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氛围,把安全工作抓好抓实。
乡安全生产心得体会篇4
新的'安全生产法法在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方面的变化主要有以下几个。
一是为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找准了重心。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的重心就是依法进一步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真正实现不安全不生产。细化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任,为推动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把加强事前预防、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作为重要内容,赋予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相应的权力,并设定了严格的行政处罚罚则,大幅提高了罚款额度,加大了企业的违法生产成本。
二是为规范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指明了方向。新的安全生产法要求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分类分级监管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为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实施计划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计划执法既可以提高执法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又要求执法人员严格落实、认真履行,是实施“1+4”工作法的前提和保证。
三是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新的安全生产法调整了行政许可事项,将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交由建设单位负责,进一步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但同时要求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对验收结果的核查可以与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条件的审查一并进行,即将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条件的审查和现场核查结合起来,避免了以前既要组织验收又要搞安全生产许可证办证条件审查的问题,简化了许可程序,提高了监察效能。
四是为提高执法效能奠定了法律基础。新的安全生产法加大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规定了事故行政处罚和终身行业禁入,将一些行政法规中关于事故处罚的规定上升为法律条文,大幅度提高了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罚款金额,加大了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罚力度,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将终身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加大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罚款处罚力度,将罚款上限提高了2倍至5倍,并且大多数罚则不再将限期改正作为前置条件,反映了“打非治违”、“重典治乱”的现实需要,增强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震慑力,提高了违法成本,降低了执法成本,提高了执法效能。建立了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要向社会公告并通报有关部门。
为保障新安法更好地贯彻实施,结合新变化和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责,在认真学习并向煤矿企业及从业人员宣传新安法的同时,还应当及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修订相关法规、规章、标准和规定,明确职责,进一步推动严格执法。
总之,从新安全生产法的字里行间,我看到了党和政府新的执政理念,那就是“以人为本”、“持续健康发展”、“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新的安全生产法是实现“发展是为了人民”美好愿望的法律保障。
乡安全生产心得体会篇5
xx年6月是我国第14个安全生产月,其活动主题是“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分公司为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广联安全文化,实现安全责任全员化,进一步提升分公司安全管理水平,于xx年6月14日在大足广场酒店开展“我要安全”为主题的安全文化活动。活动内容主要以安全知识竞答、以“民爆物品配送安全、民爆物品运输车辆安全检查、民爆物品仓库安全管理”为主题的情景再现表演、我为安全献一策、以安全为题材演讲四个方面。
活动结束后我感受和联想颇多, 什么是安全基础?我觉得安全基础是人的思想、意识,企业管理、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的投入是密不可分的,主要还是人的安全思想和意识以及正确的行为习惯。
一、管理要以国家的法律、规定和技术标准为依据,根据企业生产的安全状况,采取相应的安全管理,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把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一个人,用管理和制度来增加安全的可靠性,约束工作中的不安全行为,这是安全的基础;
二、人的思想和意识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够多注重和注意安全,随时都有安全防范意识和我要安全的概念,那么我们才会更加的安全,所以加强思想和意识的基础教育,灌输安全防范的意识和概念,从根本上养成安全的行为习惯,这也是安全基础;
三、学习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民爆行业相关的操作规程,让员工了解自己所做的事,怎样做才安全才是正确的,让员工都知道忽视安全所需要承担何种责任和后果,这些都是安全的基础。
所以,我们从最基础的开始,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转变员工的安全思想观念,完善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制,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安全投入,让每位员工在工作和生活中养成良好的安全意识和行为习惯,来达到强化安全基础的目的,从而推动公司更健康、更安全的发展。
xx公司
倪xx
二〇xx年六月十八日
乡安全生产心得体会篇6
“安全是生命之本,违章是事故之源”,安全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安全生产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障。在企业安全生产活动中,人们通常把管理者对员工提出安全规范要求称之为“要我安全”,而把员工的自觉安全行为称之为“我要安全”。
1、责任到位,领导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的防范措施和规章制度要亲自把关。
2、宣传到位,充分利用宣传栏、安全条幅、led等媒介作为手段宣传,在单位上下营造一种“人人要安全、安全要人人”的氛围。
3、措施到位,做好措施的重点就是从细处着手、小处着眼。任何小失误,小疏忽都可能造成安全事故发生,千里之堤毁于蚁穴。
4、落实到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层层落实。我们要坚定不移地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炉前操作标准化无疑是保障安全生产,各个高炉到各个员工,开展技能培训与竞争,相互探讨相互学习。比如厂部各高炉车间开展炉前技能比武,增强班组积极性,组织性,配合性。利用“班组一点课”的培训,培训更换钻杆的注意事项,正确穿戴劳保用品、防止钻杆烫伤;作业专人看护开口机液压系统,避免开口机误动造成机械伤害;人工卸杆前确认开口机所有的动作处于停止状态。通过学习提高了班组作业的操作技能,加强了员工的安全意识,为安全生产提供可行性保障。
安全生产责任在肩,企业一直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生产”的理念,在近几年均无重大的安全事故发生,这就证明了企业有一套完整的安全生产方案,坚决摒弃“强生产,轻安全”的错误思想。只有自己学会了如何安全,才是真正的安全。只有责任感与安全意识相辅相成,安全行为才能自觉、具体,安全生产才能有效进行;只有人人养成良好的安全工作习惯,才能真正消除安全隐患与避免违章操作,安全效能才能得以提高。生命是短暂、脆弱的,因其短暂才显得宝贵,因其脆弱才应好好珍惜。安全来自警惕,事故源于麻痹;自己多一份责任,家人多一份安心。让我们时刻提醒自己:安全高于一切!安全来自良好的工作习惯!
乡安全生产心得体会篇7
安全是每个人固有的意识,但对安全的范畴和重视程度理解不一。通过本部门的安全影像学习,曾有过的众多安全生产及火灾事故等都有浮现在脑海里,每一次事故的警笛都是那么揪人心弦,每一次惨痛的事故,都会给当事的亲人心头留下永久的痛。通过学习培训安全知识,也是在不断的加强我们的安全意识,能更加深刻地体会安全的重要性,更是与生命财产息息相关,因此,安全操作既是每个人的责任也是义务。
我们要吸取安全事故的教训,保持高度的警惕,时刻联想到做为我们餐饮行业都应该加强那些方面的安全意识,怎么加强安全方面的知识学习,以及防范措施的实施操作演练,应做到人人熟知安全操作技能,应本着防范大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恪守理念。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人总体现出自己的小聪明,凭自己的一些经验一次次的违规操作,没出问题而庆幸,甚至不惜自己的亲身体会向别人传授经验,这样做也最终会为安全隐患埋下定时炸弹!一定要纠正这些麻痹大意的错误思想,对于安全方面不要留有任何的侥幸心理。
安全不是口头上的承诺,而是一种踏实的工作态度。因此,我们必须要从细节做起,严格重视到每一个环节链,应做到执行到人到位。规章制度不仅是让人学,让人记,更需要体现到实际工作中去。
总之,从要我安全转变到我要安全的觉悟上去,通过众多安全事故的惊醒,必要消除抵触消极违反松懈侥幸逞能等思想障碍,以增强我们安全意识的自觉性。
乡安全生产心得体会篇8
在炎炎的六月里,我们班组在公司的安排下认真的学习了公司曾经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针对这几起事故,我们认真学习讨论,并深刻领会,反思深层次原因,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我在想这些事故为什么会发生呢?是人的原因还是制度的原因?公司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已非常完善,发生事故的原因主要是人的原因,是“违章、麻痹、不负责任”的具体体现,大部分的生产事故的发生与自我安全意识淡薄,违反操作规程,安全措施未落实等因素有关。
“违章、麻痹、不负责任”充分诠释了事故发生的原因。“违章”就是不按规章制度,不按操作规程来做事,凭自己的个人主观意识来做事,久而久之就变成了习惯性违章;“麻痹”则是进一步违章,未认真分析工作过程中的所有环节,不认真履行工作流程和规程,总认为自己这么做没什么大不了,自己是对的,图方便、图省事,从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不负责任”就表现在多方面,管理上的不负责任,监督上的不负责任,具体工作者的不负责任,即管理不到位、监督不到位、执行不到位。
安全工作天天抓、天天讲,为什么还会出安全事故呢?“违章、麻痹、不负责任”充分体现了事故发生的原因。我们有的人思想麻痹,开小差,放松了安全意识,就进行了违章作业。这是一种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是对自己,对同事,对领导,对公司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家人的不负责任。你有没有想过,如果因为你的不负责任,导致了安全事故发生,会给同事、领导、家人带来多大的伤害,会给公司的财产带来多大的损失。 所以,我们在工作时,一定要牢记安全,坚决与“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安全敌人作斗争,“常怀责任之心,常行责任之事”做安全生产明白人,认真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强化安全监督,不放过任何细节和小事。安全无小事,用我们认真的责任心来换取持续的安全无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