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自己内心的想法获得好的表达,都是可以记录在心得体会中的,心得体会写好了我们可以更加深刻地理解人性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学会宽容和理解,52心得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劳动中学习心得体会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劳动中学习心得体会篇1
一眨眼,寒假已经过去一个星期了,再有几天就该过年了。爸爸说:“今天家里做卫生,你这么大了,也要学会做家务,跟我们一起干活吧。”我想家长每天忙来忙去的,即要上班又要回家做家务,我现在放假了,是应该帮助他们干一些活儿了。于是我痛快地答应了。
刚开始,我的热情很高,帮助妈妈整理桌面,柜子,扫地什么的。可是,渐渐地,我就觉得脖子、腰、背开始有酸痛的感觉,动作也不象开始那么麻利了。我心想,干家务怎么这么累人呀。这时侯,妈妈看出我有点累了,就说:“这么一会儿就累了,快一边儿歇着去吧,不用你了!”可是我一想,妈妈每天上班工作,下班回家要做饭,做家务,星期日休息的时候还要洗衣服,做扫除,她不是更辛苦吗?我还是要帮忙做家务,减轻他们的负担。于是,我说:“我不累,我还能干呢!”妈妈看着我,笑着说:“别逞强了,累了就歇会儿。”我说:“我还不累,如果我累了就歇会儿,再帮你们干活儿。”妈妈欣慰的说:“行呀,我的女儿真的长大了,知道心疼妈妈了。”
就这样我干一会儿,歇一会儿,和爸爸妈妈一起把屋子里收拾的干干净净地。虽然很累,但是看着我们的劳动成果,我还是很开心地。我以后要多帮妈妈做一些家务。
劳动中学习心得体会篇2
看完全国劳模表彰人物的事迹后,我们都会被他们的精神所感动着,所激励着,在这个五月的日子里,这是一个初夏的味道,也是劳模们的味道。在这世界里,总有人在努力为热爱的事业而不懈努力着,同时让我们感动着。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听闻过劳模,如今直到现在,终于明白劳模是什么了。每个时代都有人在负重前行,无论是医护人员还是一位无名小卒,他们之所以成为劳模其中的一员,那是他们在无时无刻地为自己的事业,默默贡献,不求任何回报,只因为热爱。
因此他们的精神是非常值得我们去学习的,在向劳模看齐之时,我们要带着问题去思考,学习劳模如何在本职岗位上做好本质工作,学习好他们在处理事情之时的方法是如何的,带着思考的学习才会有进步,我们才能真正学习到劳模的精神,才不至于不眼高手低,不切实际能力做事情。另外劳模的闪光点就在于他们把工作当事业,把付出当追求,在平凡的岗位上发光发热。学习劳模精神,首先就要尊敬、尊重劳模,带着一种深厚的感情去学,带着真诚地心去学习,学习劳模如何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要想学到真本领,腿就要跑勤一点,或许一些不起眼的事情,就在潜移默化中教会我们。
另外在生活中,劳模的精神更像是一面镜子,总是会一直提醒着我们,面对要摇摆不定的事情,要回归初心,问自己最初的心,并坚持走下去,不能偏离心中的道。向劳模看齐之余,要不断地审视自身的差距以及不足在哪地方,要做到知行合一,下足工作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地避免胜负虚荣心,选择正确的方式,做到务实求真,不断地给自己鼓舞,方能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切记要以社会利益出发 ,同时满足提升自身的专业基础,这样的我们才能得到进步。
因此,这种精神是我们学习的一面旗帜,也是我们在生活以及工作中需要的态度,在任何时候,这种自强不息、持之以恒的精神永远都是社会发展中需要的,不仅在过去需要,现在需要,而未来更需要。让我们紧紧跟着劳模的脚步,在有生之年,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一份薄力,为自己不枉费走一回这人生。
劳动中学习心得体会篇3
近日,教育部正式印发《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将劳动从原来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完全独立出来,并发布《义务教育劳动课程标准(20__年版)》。这意味着,从9月起中小学生要学习多项劳动课程,且劳动课程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
这一新变化经多方媒体报道后,引发网民热烈关注与讨论,相关微博话题#教育部要求9月起中小学生要学煮饭#立即登上热搜第一位,舆论对此褒贬不一。有网友支持这项举措,认为有助于孩子养成生存生活的基本技能,也有网友担心这一改变会加重学生负担,易高开低走,流于形式,还有不少大学生网友直呼“想学”。笔者认为,这项举措具有十分明显的进步意义,但也不能忽视公众提出的担忧,仍需进一步完善、改进,以发挥劳动课的更大效用。
劳动课程颇有益处,其一,其有助于学生正视劳动,学习相关知识并树立良好的劳动观念。教育部根据学生的知识体系与身体素质,细化不同年级的任务群,合理划分任务,让不同学龄的孩子都能体验适合的劳动活动,这体现了制定者精细化的研究与分配,具有极强的科学性与实践性。如体验种植、养殖等生产活动,有助于中小学生认识蔬果与水产等基础知识。学习家用器具使用与维护后,则能在家中电器发生故障时自己动手解决。学习传统工艺制作如陶艺、编制、皮影等也有助于开拓中小学生视野,培养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技艺的兴趣。其二,劳动课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自主性与责任心。通过劳动课程的教育,中小学生亲手整理房间,亲手做一顿饭菜,在事事躬亲的体验中理解劳动内涵,理解父母的辛苦,变得越来越自觉自立,能有效避免成年后无法料理自身生活的尴尬。
在看到劳动课程大有益处的同时,咱们也不能将许多担忧抛之脑后,这些潜在问题值得密切关注。第一,针对不少网民认为劳动课会增加学生学业负担的担心,笔者认为学校要妥善安排劳动课程,考虑学生学业负担进而制定合理的劳动计划。第二,要改善劳动课程课后作业的完成形式与评价体系,忌拍照打卡等形式主义与隐形攀比现象。不要让劳动课成为变相的任务,这样不仅加重家长的负担,还使孩子养成错误的思想习惯,对劳动产生畸形的认识,认为劳动是强制的,而这些都有悖于劳动课的初衷。第三,学校要聘请相关专业老师指导教学,减轻文化主课老师的教学负担。要想劳动课的价值真正融入学生内心,需要的不是硬性指标与强制课程,如何将劳动赋予乐趣,让学生尝试劳动、享受劳动才是劳动课的价值所在。好在,这项政策的出台本就是教育体制改革的又一次进步。
劳动课程进课堂,再一次彰显“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的哲理,但其究竟会发挥多大的作用,还需要在落实过程中不断改进、不断完善,需要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努力。相信在不断改进的教育体系下,青少年将践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要求,在人生征途上愈行愈远。
劳动中学习心得体会篇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在2008年1月1日就要实施了,通过学习,我对该法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最大的感触就是企业的责任重了,劳动合同法 心得。《劳动合同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相比更加具体、完善,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最突出的特点是前面规定了怎么做,后面就规定了违反的法律责任。因此,对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更高了,企业应认真学习、准确理解、自觉执行。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法律和经济上的风险。现就我在这次培训中所得所感陈述一下,与各位同仁共飨。
一、《劳动合同法》突破《劳动法》,适用范围扩大,原则增加,反映了立法者的价值趋向。
(一)、《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扩大了。《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该符号代指分款符,以下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该法第二条第一款将适用范围扩大到“民办非企业单位”,如民办学校、民办医院等,解决了长久以来这些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无法可依,法院适用不统一的窘境。第二款是突破些规定,立法时争论很大,最终将其列入,但是在适用时多受挚肘(见第九十六条)。
(二)、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的原则增加了。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相较劳动法,新增了“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在该法中多有体现,如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条件、内容、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及其它劳动者要求的情况。相对的,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合同范本《劳动合同法 心得》。这些规定相应地转化为权利义务,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
二、《劳动合同法》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特殊要求,并且规定了企业不签订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本项下,需注意两个问题:一是“用工之日”的确定,现实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通知的时候经常使用“报到”一词,报到之日一般应理解为用工之日,所以这个词应慎用;二是劳动者拒签合同的应对。对劳动者拒签的,用工企业需要保留劳动者拒签的证据,由于劳动者原因造成的未签合同的责任当然不应由用工企业承担。
三、企业制定规章制度须履行xxx程序并向劳动者公示,否则该规章制度不能做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制订规章制度应履行的xxx程序,制定程序主要分两步:第一,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第二,与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对第二款“平等协商确定”的理解,有两种意见:须经工会平等协商一致;只须协商,不须协商一致。笔者认为应采取第二种理解。因为用人单位对规章制度是单方行为,应有制定权。否则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将大受限制,经营也会受限制,不利于企业的经营与发展。当然,关于这一条款的理解,有待劳动部的进一步解释。在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该项制度以后,一旦发生劳动争议需要适用到企业规章制度时,该规章制度是否可适用首先会从该形式上审查,不具备的不能做为处理争议的依据。这就是在考验企业本身的管理能力。履行xxx程序要求用工企业做到以下几点:设立有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建立规范xxx程序的规章制度;注意工作中保留履行xxx程序的证据。那么做到向员工公示,综合起来不外乎一面几种:
1、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公示的方式,如员工手册等;
2、员工签收的方式;
3、员工传阅确认的方式;
4、局域网上公开(受到质疑)、单位公开栏公开。
四、引导企业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或较长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是永无终止,它也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规定,注意与过去的“铁饭碗”的区别。无固定期限合同是劳动合同法倡导的用工方式,在特殊情况下,法律要求用工企业必须签订,不签订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除了以上几个方面,《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了合同期满终止企业的补偿责任等,新内容很多。如同06年《公司法》修改扩大了公司章程的作用一样,《劳动合同法》增加了企业的责任,企业须高度重视。
劳动中学习心得体会篇5
劳动创造了人类,劳动创造了文明,劳动创造了幸福,劳动创造了财富,劳动是推进人类社会发展的进步的力量,也是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必经之路。劳模精神,是我们每个人学习的榜样。
劳模精神是时代的旗帜,是弘扬我国勤劳人民的文化精神,是我们新一代年青人担起责任的榜样,是我们每个人脚踏实地,艰苦奋斗的目标。在新中国前进的道路上,劳模精神激励着每个劳动者,在平凡的岗位上,尽心尽力,默默的付出。劳模精神,是一种滴水石穿的坚韧精神,是一种坚持到底的精神,虽然没有惊涛骇浪般的壮观,但是他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坚持,总有一天会绽放出耀眼的光芒。
生活中的我们,看到劳模事迹后,会被他们的'精神所感动,会激励着我们向他们看齐,激励着我们想要成为他们那样绽放光芒。只是,大家是否知道,他们也是一名最普通平凡的人。只是他们拥有积极的心态,认真的态度,务实的作风,以及他们淡泊名利,甘于奉献,乐于服务的精神。他们周而复始,从不间断,一步一步走向成功。天上不会掉馅饼,幸福也不会从天而降,梦想也不会自动成真。所有的美好,都需要我们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我们要在千变万化的环境中不断的成长,不断的增强自己,不断的思考与创新,为祖国一步一步走向强大的道路上,增加一份微薄之力。
劳模,是我们学习的典范,同时也是告诉我们每个人,在自己的岗位上倾力奉献,那么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是自己心中的劳模。劳模,只是大千广众中其中的一些爱岗敬业,为国为民的代表,还有千千万万的“劳模”,在每个人的心里。劳模精神,是作为每个人都该要拥有的高尚品质,是我们走向美好生活的保障。
全国劳动模范,这是一个光荣而又响亮的称号。见证着中国劳动人民的坚定志向,坚韧品格和勇攀高峰的精神。他们的事迹不仅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人,也是推进新中国不断向前的力量。
劳动中学习心得体会篇6
她,是20xx年的劳动模范;
她,用自己坚韧不拔的精神,一心为拉祜族的脱贫致富做着重大的贡献;
她,凭着对民族文化的挚爱,用自己的歌声,唱响了神州大地,让全国各地人民了解到拉祜族的文化;
她,是一位80后的姑娘,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更是体现新一代年青人对祖国的热爱,对民族文化的`热爱的一种表现,也是对自己努力拼搏,回报祖国做了榜样。她,就是拉祜族姑娘:李娜倮。
作为祖国新一代的年青人,我们要向李娜倮学习。学习她在传承文化上做出的努力,以及她那颗对民族热爱的心,和坚定不移的精神。她写了30多首拉祜族歌曲,其中的“快乐拉祜”最能体现出拉祜族人的纯朴文化成为经典,成为脍炙人口的歌曲。我们要学习李娜倮不畏困难,坚持到底的精神。她,早上跟族人下地劳作,晚上挑灯排练节目。她为了拉祜族文化脱贫致富的目标,不辞辛劳,披星戴月,周而复始,从不间断。她坚韧的品格,勇攀高峰的精神,是我们每个人学习的好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