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确保交易安全与公平的基础,对于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合同的条款应明确具体,以避免未来可能产生的误解,从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52心得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个人对个人买卖合同优质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个人对个人买卖合同篇1
第一条 家具名称(文本中所指家具包括生活家具和办公家具)
│家具名称│商标│规格型号│材质│颜色│生产厂家│数量│单价│总价│
第二条 定作家具图纸提供办法及要求:_________。
第三条 质量标准:_________。
第四条 交货方式、时间及地点:()买方自提;()卖方送货,送货费用由_________承担。交货时间:_________;交货地点:_________。
第五条 验收及三包期限:对于家具的数量、结构、颜色等表面瑕疵,买方应在交货时当场提出异议;对于其他质量问题要求三包的,应按照《北京市家具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办理。
第六条 付款方式、地址、时间:_________。
第七条 定金:买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卖方交付总价款_________%的定金(此比例不得超过20%),卖方交货后,定金抵作价款。买方违约中途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方违约中途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迟延送货或提货的,应每日向对方支付迟延部分家具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二)_________。
第九条 卖方撤离展销会或市场的,由展销会或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卖方追偿。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或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诉解决;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卖方(签章):_________ 卖方(签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个人对个人买卖合同篇2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_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时,支付定金小写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五、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六、乙方支付定金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即小写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甲方该房产将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信、使用;无欠帐。
八、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0000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罚金,逾期30日视为毁约;如因*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九、将会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十一、附加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对个人买卖合同篇3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房屋土地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对产权的声明
转让的房屋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____________市房屋和土地部门颁发的《土地房屋权证》,证书号为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甲方为该房屋及分摊(占有)土地的现状负全责。该房屋的'结构为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土地分摊(占有)面积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甲方对买卖权的声明
甲方保证该房屋和分摊(占有)的土地是符合国家级海口市房屋上市和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上市交易。由于违反国家及海口市相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来承担。
甲方保证对该房屋有完全处分权力,没有被抵押、查封,没有第三方主张权利,否则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原单位政策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乙方对购买权的声明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________条款及第________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购买上述房屋完全产权之事签订本协议,并认可仅在此种情况下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房屋售价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计_________元人民币。
2、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六条、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第________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每逾期________天,乙方应支付甲方所应付房款的_______%作为滞纳金,逾期超过_____天,即视为乙方违约,收回房子。
第七条、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就房屋交付达成以下细目:
1、没有房屋欠款,如电话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等;
2、没有固定不可移动装修物品的破坏;
3、房屋本身没有影响房屋使用或美观的破坏;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关于产权办理的约定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向土地房产部门办事窗口申请办理房屋土地买卖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土地房屋权证。
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下面第a、b、c三种方法缴纳(用√来确认):
a、由甲乙双方一招有关规定缴纳;
b、双方经协商由___________方单方缴纳;
c、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有关争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及其土地所在地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
第十条、生效说明
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份各执________份,申请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留存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合同签定地点及日期
本合同在____________市签定,合同签定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第十二条、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个人对个人买卖合同篇4
卖方: 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条:家具基本情况:
第二条:质量标准:每件红木家具应符合qb/t2385—20xx 新版《中国深色名贵硬木家具标准》规定的树种名称、产品标识和实际用材符合,且不低于样品同等质量。
第三条:付款方式: □ 买方应在签约时一次性支付全部价款
买方应在签约时支付全部价款的计¥元的定金,余款¥ 元应在 时付清。买方违约退货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方违约不能交货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买方应在签约时支付¥ 元的预付款,余款¥ 元应在 时付清。
第四条:交货及验收:□ 买方自提
卖方送货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卖方应在交货时督促买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及款式等外观特征及有无《家具使用说明书》进行验收,买方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并由双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第五条:三包:对于家具的质量问题,应按照《家具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执行,卖方或主板单位做出对买方更有利的责任承诺,按照该承诺执行。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一方延迟送货或提货的,应每日向对方支付延迟部分家具价款的 %违约金,但因对方原因导致的延迟除外:延迟超过 日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支付定金的,可选择适用定金规则。
(二)经国家认可的家具检测机构检测,家具的有害物质限量不符合国家浙江省有关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的,买方有权无条件退货,并要求卖方赔偿相应的检测费、交通费、误工费等损失。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向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或者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
卖 方 买 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名: 开户名:
卡 号: 账 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个人对个人买卖合同篇5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
买 方: 卖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买、卖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就买方向卖方购买相关设备等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 合同设备
1.1 买方同意从卖方购买设备(见下表),包括但不限于为保证合同设备安全稳定地操作所需要的全部设备、材料和产品备件(以下简称设备),以及合同设备装配、安
1.1.1卖方提供设备的详细清单见本合同技术协议。
1.1.2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技术协议。
1.1.3卖方提供的全部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对本合同设备的技术保证,详见本合同技术协议。
1.1.4卖方派遣有经验的、健康称职的技术人员到买方工厂对合同设备的施工、安装、试车、投料试生产与考核进行技术指导。其人数、技术服务范围和待遇条件等详见本合同技术协议。
1.1.5本合同签订后,根据买方的要求,在合同约定以外的全部备品备件卖方有义务以优惠价格提供给买方,详细备品备件价格表详见本合同技术协议。
1.1.6卖方提供的设备的具体质量标准,详见本合同技术协议。
2 合同价格
2.1 卖方按本合同第一条规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资料”的总价为:
人民币:大写: (小写¥ )。 上述合同总价的分项价格如下:
2.1.1设备和材料费:
2.1.2备品备件费:
2.1.3许可证和专有技术费:
2.1.4设计和技术资料费:
2.1.5技术服务费和培训费:
2.2上述合同总价中还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装车费以及将货物运到买方指定地点以前的一切费用和技术资料交付以前的一切费用。
3 结算:
3.1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立即生效。合同生效之日起 5 日内,买方应将合同总金额的20%即人民币 元作为预付款支付卖方。
3.2 卖方发货前,买方将合同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 元作为第二期货款支付卖方。同时卖方在收到第二期货款后七日内开具合同总额的100%增值税发票邮寄给买方。
3.3买方自收到卖方设备按本合同第7.9条验收合格后,将合同总金额的25%,即人民币 元作为第三期货款支付卖方。
3.4质保期满后,在卖方履行了质保期义务的前提下,买方支付预留合同总金额的5%,即人民币 元的质保金。
3.5买方同意卖方对上述款项开具以下第(a)款规定的发票。
a增值税专用发票; b普通销售发票。
3.6卖方需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前须向买方核实开票信息,以书面资料为准。
3.7 付款方式:银行电汇/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
4 合同设备运输
4.1 双方约定,本合同设备的运输方式为:卖方负责合同设备的运输,其运输费、保险费已计入应由买方支付的设备总价内统一结算。
收货单位: 邮编:_______ _ _____
地址(交货地址):_ _
电话:_ _传真:________ ______ 联系人:_ _
4.2 所有设备的交货应单机成套,安装用的专用工具、技术材料、易损备件应随主设备一同交付。卖方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和需要,负责进行适当的包装及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如加上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蚀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安装地点。
4.3 卖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主机名称、本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备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内容外,尚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各 2 份,有关设备的技术文件 4 份。需要组装的设备部件应附详细装配图一式 4 份。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 4 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或代号、名称和页数。
4.4凡由于卖方对货物包装不善,货物在装车前保管不良,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卖方均应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
5 设备交付与查验
5.1 本合同设备为买方工地交货。卖方可根据特殊情况,在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 将合同设备分批交货,以配合合同设备的安装和保证交付使用的时间。
5.2卖方对其供应的全部设备应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向买方提交由生产厂家出具的质量合格证和检验记录,以此作为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的证明书。检验和试验的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5.3买方检验人员若发现设备有缺陷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时,有权提出异议,卖方应充分考虑并自费采取必要措施排除缺陷,当缺陷排除后,应再次检验和试验,由此引起的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5.4卖方提供的全部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买方指定交货地点进行,卖方有权自费派遣他们的检验人员到现场参加此项检验,买方应在检验前将开箱日检验期通知卖方。在双方同时开箱检验中如发现设备有短少、缺陷、损坏或包装与本合同规定不符合或质量标准时,应作详细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如属卖方责任,此记录即为买方向卖方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如卖方未派人参与检验,则买方单方检验记录效力等同前述约定。
6 产品质量保证
6.1卖方须按合同规定的合同设备规格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并保证满足合格质量标准(详见本合同技术协议)。卖方保证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图纸清晰、完整和正确并能满足设备的安装、运行和维修的要求并符合附件的规定。
6.2卖方按 板车装车 标准提供合同设备包装,以保证合同设备安全抵达合同指定的交货地点。
6.3买方应在到货后48小时内在到货现场配合卖方就货物的装箱数量和包装箱外观进行查验,如发现数量不符或者包装箱破损的,买卖双方应在到货后48小时内办理书面证明手续,以便卖方及时补货。
6.4买方负责合同设备到货后的保管工作,确保到货时完整无损,合同设备包装箱体在开箱前维持原样。
6.5 在本合同设备安装调试期间,如果卖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由于卖方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和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和说明书的错误造成设备的损坏,卖方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低货价作为赔偿,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
6.6自设备安装完毕并交付买方使用之日算起,卖方提供产品免费保修责任期为24 个月,由卖方履行免费保修服务。
6.7在质保期内,如发现卖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如属卖方责任的,则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收到买方索赔请求后,应在2日内无偿换货,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如属微小缺陷,可由买方自行消除,但由此引起的费用由卖方负担。
6.8 在保证期内,如由于卖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本合同设备停机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停机时间作相应的延长。新更换和补充修复的设备的保证期为买方重新验收后 24 个月。
7 安装、调试和验收
7.1“安装”系指合同全部设备、材料的装配、就位和联接等安装工作。“调试”系指机器和设备的单独或联动的试运转。“考核”系指检查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各项保证数值而进行的试验。“验收”系指如果考核结果表明,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各项保证指标能够全部达到,即为买方验收。
7.2 买方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卖方对其提供的所有设备的安装以及界区接点的安装进行技术指导。
7.3 设备的调试、试运行和考核应在买方组织安排下和卖方技术指导下进行。在安装工作开始前,买卖双方各自授权一名代表处理设备从安装到验收期间有关设备的全部技术工作,具体工作应由双方代表友好协商安排。
7.4 在安装工作开始前,卖方技术人员应详细介绍安装方法和要求。在安装期间卖方技术人员应对安装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并参加所有设备安装质量的检验和试验。卖方技术人员的重要技术指导应以书面提出。
7.5 安装完毕后,如双方代表认为安装工作完全符合设计要求时,双方代表应按技术文件和图纸一起进行检验和试车。双方代表将签订同类设备安装证书及系统联运证书。上述证书将以安装工作记录为基础。
7.6 如调试胜利完成,安装工作完全符合技术文件要求时,双方代表应在 5 天内在现场签署安装竣工证书。此证书签字日即为合同设备安装完成日。但此证书不能免除卖方在设备试运行、考核期间和质保期内对设备和材料发现的缺陷所应负的责任。
7.7 设备试运行和考核所需的仪表校准、记录项目、取样方法和分析方法等详细程序应由卖方在安装及调试完成日前提出,并经双方代表讨论决定。
7.8 从试车到合同工厂验收期间,卖方可以使用买方库存的备品备件,如由于卖方责任卖方使用了买方库存的备品备件,卖方应及时在现场予以偿还。
7.9 试运行期为首次通电运行开始之日起的 1 个月。在此期间,当设备达到良好稳定运行后由双方代表商定首次考核日期。考核应按本合同附件规定在卖方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每次考核结果应作出记录,在每次考核完成后 3 日内双方在性能考核报告上签字确认。如按本合同附件规定的考核期内实现了本合同技术协议规定的全部保证数值时,双方代表应在 5 日内签署设备验收证书一式 四 份,双方各执 二 份,此即视作设备为买方所验收。
7.10 如因卖方原因致任何一次考核未能成功时,卖方应尽快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对设备进行必要的修理、更换。维修、更换后应重新按照本合同规定尽快再次考核,买方应大力协助。如上述修理、更换在现场进行,所需费用(如工时费、材料费等)应在设备交接验收前,由双方授权代表根据修理、更换和修改记录最后一次结算并由卖方负担。上述记录在每次发生修理、更换后由双方代表会签。如因卖方原因,需将任何设备返厂进行修理或更换时,全部运费、修理或更换费用应由卖方负担。更换或修理的设备应在买方工地现场交货。
7.11如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买方同意延长试运行周期 1 个月,以便卖方对设备进行改进并再次进行考核。如在再次延长的 1 个月期满时,由于卖方原因,考核仍失败,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买方有权退货,赔偿损失,并在延长的 1 个月内改进设备所需全部费用和卖方技术人员的全部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7.12 前述规定的设备验收,并不免除卖方对设备在质保期内应负的产品质量责任。 8 维修保养
8.1 维修保养是指不增加或减少本合同设备或功能,为保持设备原有的运行状态、功能而进行的维修与保养。
定期维修保养:是指卖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定期派遣维修保养人员,按照设备保养周期定期对设备所进行的维修保养。紧急维修服务:是指设备发生停止运行或其他必须由卖方进行紧急维修的严重故障时,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日内派遣维修保养人员对设备进行的紧急维修保养。
8.2卖方保证其维修人员均为具有相应设备维修保养知识与技能并受到良好训练的合格技术人员。卖方保证每 3 个月派遣维修保养人员到场,按照设备定期维修保养要求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工作。每次维修保养完毕后,卖方应向买方提交工作报告。
8.3紧急维修服务,卖方保证提供24小时紧急修理服务,遇到设备停止运行,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之时起 48 小时到达现场,若发生困人事故或其他威胁人身安全的意外事件,卖方须在接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到达现场进行抢修。
8.4 卖方的所有维修工作内容,故障原因,处理方法,更换零件等应作书面记录,并应得到买方确认,并填写维修记录。
8.5 卖方为确保设备正常运行,认为有必要进行因任何原因包括正常磨损在内导致的修理及更换零件时,应得到买方同意后方能进行修理或更换,修理或更换零件费用由卖方承担。
9 违约责任
9.1 由于卖方违约不能按时将合同设备交货时,卖方应提前15日告知买方,并征得买方同意,否则买方有权拒收并单方解除合同,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支付办法是,每延迟一日,违约金为迟延交付合同设备价款的千分之五,违约金总额最多不超过延迟交货设备价款的百分之二十。
9.2买卖双方均不需对因不可抗力原因而造成的违约负责。
9.3不可抗力是指任何提出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所不能合理控制其在该方没有过错或过失的情况下发生的任何事件、条件或情况,包括暴风雪、闪电、洪水、台风、火灾、飓风、地震、山崩、战争、封锁、恐怖主义事件、暴乱、动乱、罢工、破坏活动或其他类似的自然或社会事件及一方供应商所遭遇的类似事件。且在该等事件发生后,尽管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已采取合理的措施阻止其发生或将事件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小,但该等事件仍导致该方延迟或中断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9.4不可抗力发生后,受影响方(买方或卖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卖方或买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 日内提供有效证明。责任方应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 2 日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当不可抗力事故终止或事故消除后,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电传或传真通知双方,并以航空挂号信证实。
9.5若卖方向买方交付的设备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卖方应无条件接受退换并且对再次安装不收取任何费用;如经调试或修理该设备质量仍不符合合同约定,买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卖方应无条件接受退货并返还买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同时足额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10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0.1合同履行中,如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则应于合同规定交货日5日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书面同意。因合同变更而增减的成本和费用在双方结算时随之增减。合同变更后需重新确定交货期。合同变更的事项双方需另签合同补充协议,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0.2本合同所有条款均为打印文字。对任何条款所作的手工修订都应由双方在本合同第13条“另行约定事项”中注明并在盖章确认后生效。
11 技术资料及保密
11.1在合同签定后,买方应向卖方提供买方确认签字的设备布置图一份,卖方按此布置图确认生产安装。
11.2如布置图纸上所标注的技术参数与合同的附件所规定的技术规格有不符,买卖双方协商处理。
11.3 卖方保证其对转让设备的设计、生产工艺和操作规程等均具有合法知识产权,相关专利技术使用许可及资料包括在本合同附件中。
11.4如果任何第三方对买方使用本合同设备过程中涉及专有技术或专利许可提出任何异议时,卖方应负责处理,买方对此无任何责任。
11.5 本合同生效后 2 年内,如卖方对本合同提供设备使用专利或专有技术有所发明和改进时,不管其发明和改进是否已获得专利权,卖方均应向买方免费提供详细资料。买方有权将上述资料用于设备使用。如有必要,卖方应给予技术指导,以便这些资料能在合同工厂交接验收后用于设备实际操作中。
11.6 本合同生效后 2 年内,买方应对本合同规定的专利许可和专有技术对任何第三方予以保密,对参加本设备的安装和运转工作的其他单位除外。在保密年限内,若专利技术或专有技术的一项或多项,被第三者公开后,买方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11.7 买卖双方为履行本合同向对方提供的商业和技术信息 ,双方均应限定于为履行本合同目的的范围内使用并采取保密措施,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做其他用途或披露给任何第三人。
12 其它事项
12.1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买方执两份,卖方执两份。
12.2 本合同双方签署、盖章后立即生效。买卖双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互相寄送合同文本原件。
12.3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可提交买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12.4 本合同技术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5 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 另行约定事项
买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卖方:(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