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风病日活动方案5篇

时间:2024-07-27 作者:dopmito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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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风病日活动方案5篇

麻风病日活动方案篇1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健康中国”战略,进一步树立“大卫生、大健康”发展理念,抓重点、攻难点,继续以早期发现病人,降低新复发病人畸残率为问题导向,更加精准对接和满足全市大众对防治麻风病的健康需求,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

做到早发现、早治疗,降低新、复发病人畸残率的发生,不断提高全市医务工作者和人民群众麻风病防治知识知晓率。总结和巩固消除麻风病危害成果,拟定中长期麻风病控制新规划。高质量完成中央和省级财政麻风病防治项目。

(二)年度目标

1.全市至少报告16例以上麻风疑似病例,其中转南通市定点收治医院高度疑似病例不少于4例,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各镇卫生所年度麻风疑似病例报告至少1例。新发病人畸残率控制在20%以下。

2.麻风治愈者随访率、畸残患者康复指导率90%以上。

3.麻风病人家属健康检查率80%以上,密切接触者检查率100%。

4.村级医疗机构《麻风病早知道》使用率≥95%。

5.以镇(区、街道)为单位,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医务人员接受市级培训培训率≥90%。市级综合性医院及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全覆盖。

6.麻风病疫点调查和皮肤病检查完成率100%。

7.完成提升村医麻风病防治能力项目。

二、工作内容

(一)麻风疑似症状监测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对来本单位就诊人群中符合下列1条或1条以上可疑症状者,均应作为麻风病监测对象进行登记,并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转诊。

1.诊断不明或久治不愈的慢性皮肤病(三月以上);

2.皮肤闭汗(局部干燥)或感觉异常,如麻木、蚁行感;

3.眉毛稀疏脱落,酒醉样面容;

4.面部或耳垂出现肿胀或结节肿块;

5.水肿性红斑损害、结节性红斑损害;

6.神经粗大、疼痛或触痛;

7.手或足发生反复无痛性伤口、溃疡或容易烧/灼伤;

8.闭眼不拢、口角歪斜、手掌指肌肉萎缩或出现爪形型手、垂足。

对需转诊的监测对象,转诊单位应填写《麻风病症状监测报告卡》一式三份:一份存档;一份于一周内报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份由监测对象携带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位复诊。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转诊到位的监测对象进行排查,并将排查结果于一周内反馈给转诊单位。在监测对象一月内未到位就诊时,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通过现场调查等方式进行主动追踪。

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实施麻风病疑似病例月报和零报告制度。

(二)麻风病线索调查

各镇(区、街道)卫生所(院、服务中心)要加强对本辖区内外来人口(外来人口主要指麻风高流行区云南、贵州、四川、安徽的人员)的管理,及时开展麻风病线索调查。

(三)麻风病疫点调查

通过疫点调查方式,在搬经镇搬经村开展麻风病主动监测,及早发现隐匿病例。

(四)麻风现症病人管理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麻风现症病人所属地卫生所(院、服务中心)要协助南通市定点收治医院加强对病人的管理,规范化服药,及时发现和报告麻风反应,同时开展无痛性神经炎监测工作。

(五)治愈存活病人随访和康复指导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每年负责完成2次随访,及时发现新、复发病人,对畸残病人开展康复知识辅导,及时发放康复护理包,随访率需达到90%以上。各镇(区、街道)卫生所(院、服务中心)每半年进行一次随访质量考核,抽查病人数不得少于辖区内存活病人数的50%。

(六)麻防队伍能力建设

通过有计划地组织村医开展麻风病防控知识学习和竞赛活动,以知识竞赛的形式,促进基层医务人员主动学习,形成“以赛促学”的新机制,不断提升村医麻风病防治能力。

各镇(区、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培训。

(七)宣传健教工作

1.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镇(区、街道)卫生所要结合麻风节,开展“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宣传、慰问活动,并以此为契机,宣传我国当前的麻风防治政策,普及麻风病防治知识,进一步消除社会歧视和恐惧现象,为麻风病人主动就诊、治疗和身心康复创造有利氛围。

2.做好《麻风病早知道》的发放工作,大力开展麻风病健康教育工作。市人民医院、中医院等综合性医疗机构的皮肤科、神经科、中医科等重点科室各张贴一份;村卫生室(服务站)至少在显著位置张贴一份,使用率95%以上。

三、资料管理

各镇(区、街道)卫生所要及时做好历年麻风病防治资料的收集、整理,并按档案化要求进行装订和管理(年度工作结束后,村级资料收归卫生所保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按照国家、省、市麻风病防治工作要求,根据相关工作数据,及时完善和更新全国麻风病防治信息管理系统信息。

四、保障措施

(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镇(区、街道)卫生所要加强麻风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将该工作纳入疾病预防控制的日常工作进行考核和管理,按时完成麻风疑似病例报告、治愈存活病人随访、疫点调查、高流行区外来人口线索调查、病人家属健康检查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

(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指定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定期开展基层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为基层医疗单位麻风病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三)各镇(区、街道)卫生所要定期主动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麻风病防治工作进行督导,解决存在的问题,并按规定收集、整理、总结、上报各类工作资料。

(四)各级医疗机构要指定责任科室和人员负责麻风病疑似病例的报告和转诊工作,加强院内相关医务人员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

麻风病日活动方案篇2

根据《“健康中国20xx”规划纲要》要求,为进一步落实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江西省消除麻风病危害行动计划(xxxx—xxxx年)的通知》(赣卫疾控字〔xxxx〕33号)、赣州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赣州市消除麻风病危害行动实施方案(xxxx—xxxx年)的通知》(赣市卫计疾控字〔xxxx〕61号)精神,结合我县麻风病流行现状和防治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防治现状

建国60多年来,经过广大医务工作者的`不懈努力,我县麻风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全县麻风病发现率已控制在1/10万以下,麻风病在我县的流行得到有效控制。截止xxxx年底,全县免费查治麻风病患者493例,未愈死亡、外迁、失访124例,复发病例18例,共治愈患者387例。现有治愈存活者60人,治愈存活者中有20%存在不同程度的可见畸残。现有现症病人3例,其中xxxx年新发1例、xxxx年发现2例,我县被列为全市麻风病次重点县,麻风病防治工作任务依然严峻。

全县麻风病流行乡镇分为二类:一是重点乡镇,为庄埠、永隆、右水等3个乡镇;二是其它乡镇,为发病率较低的其他乡镇。

二、指导原则

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基本方针,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机制;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力争尽早消除麻风病危害,共创一个没有麻风病的世界。

三、目标任务

(一)总目标

到xxxx年底,全县麻风病患病率继续控制在0.1/10万以下,新发麻风病患者中Ⅱ级畸残者控制在17%以内。

(二)工作指标

xxxx—xxxx年期间,全县必须保持以下指标:

1、麻风病患者规范治疗率达到95%以上。

2、麻风病患者开展联合化疗后2年内新发生畸残者控制在10%以内。

3、麻风病患者密切接触者年检率达到95%以上。

4、严重麻风病不良反应治疗率达到100%。

5、到xxxx年麻风病患者早期发现率(延长期在2年内,且无可见性畸残者)达到80%。

6、相关医疗卫生人员麻风病防治技能培训率达到90%。

7、公众麻风病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麻风病密切接触者知晓率达到95%。

四、防治措施

(一)加大病例早期发现力度

1、对新发病例应开展疫点调查。县皮肤病防治所对所有麻风病患者的密切接触者每年进行一次随防检查。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医务人员在日常诊治及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过程中,开展皮肤病症状监测,及时发现并报告麻风病可疑线索。力争做到当年发病、当年发现,提高病例早期发现率。

2、建立症状监测体系。保障麻风病防治的可持续发展,全县各级医疗机构要主动监测麻风病可疑症状病例(见附件1),及时填写上报可疑症状病例转诊单(见附件2),并及时通知患者到县皮肤病防治所做进一步检查,按要求报告本单位季度及年度汇总表(季报表见附件3,年度汇报表见附件4);县皮肤病防治所负责对麻风病可疑病例的确诊和排除,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及时上报。

3、建立和落实麻风病病例发现的激励机制。对于麻风病确诊病例的线索报告人,根据报病奖励办法和规定,予以奖励。

(二)强化麻风病治疗与管理

1、对在治疗期间的患者,县皮肤病防治所要安排专人每月进行一次随访和疗效观察,就用药和症状改善情况进行再核实,及时发现、处理严重不良反应和异常情况,并及时按要求做好记录和上报工作。

2、对完成规定疗程的患者,县皮肤病防治所应在一个月内进行随访,对达到临床判愈条件者应及时判愈。

3、对在治疗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的患者,及时报告赣州市皮肤病医院,由市皮肤病医院组织专家进行复查、评价和处理,县皮肤病防治所安排人员跟踪随访。

4、对有手术适应症的麻风病畸残患者,县皮肤病防治所应及时上报,联系赣州市皮肤病医院适时对其免费实施畸残矫治手术。

(三)加强宣传,消除社会歧视

要充分利用“世界防治麻风病日”等契机,加大了麻风病防治核心知识(见附件5)宣传,利用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体和健康教育促进手段,普及“麻风病可防、可治、不可怕”的理念,促进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关注和支持麻风病防治工作,消除麻风病社会歧视。要加强与宣传、教育、广电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争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麻风病防治宣传教育。县皮肤病防治所要按照国家制定的调查方案,于xxxx年前完成公众麻风病核心知识知晓率的调查。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策保障机制。由县卫计委牵头成立有关部门参与的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会议协调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部门协调工作会议,通报麻风病防治工作进展,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

(二)加大防治经费投入。积极争取将麻风病防治工作纳入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目标考核内容,建立稳定的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各项措施的落实。争取将麻风病患者纳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降低患者疾病负担,体现对患者的关爱。切实落实右水麻风康复村的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保障康复村居留人员的合法权益。改善康复村居留人员的医疗、康复和生活水平,为麻风病现症患者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同时,进一步发挥志愿者和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麻风病防治事业。

(三)加强防治业务培训。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对医疗卫生单位门诊医师、防保人员和乡村医生等人员的防治技术培训,重点乡镇乡村医生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四)提升机构服务能力。建立稳定人才、吸引人才、培养人才的机制,县皮肤病防治所应积极主动选送医务人员到省、市皮肤病医院进修学习,同时加强实验室及“医联体”建设,努力提升皮肤病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各医疗卫生单位应当配备相应工作人员,负责参与患者发现,健康教育等工作。

六、督导与评估

(一)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进一步明确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县卫计委将麻风病防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二)县卫计委将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督导。

麻风病日活动方案篇3

为落实贵州省中央补助地方资金项目各项措施,如期实现项目目标,根据黔卫计办函〔20xx〕72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xx年麻风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做好我县麻风病防治工作。

一、项目目标

(一)加强病例发现,发现新复发麻风病人不少于1例;全县可疑者筛查人数不低于40名,密切接触者检查人数不低于30名。

(二)强化新病例的诊断和治疗,新病例诊断和治疗不少于2例,现症病例的治疗不少于1例。

(三)对严重不良反应进行处置,救治麻风反应、神经炎、严重药物不良反应人数分别不少于1例、1例、1例。

(四)对重症麻风病人进行救治,开展必要的医学处置,对1级、2级畸残病人提供自我护理包不少于4人,对有伤口、溃疡的病人提供一次性换药包不少于2例,对至少15例足底麻木、足底溃疡患者发放防护鞋。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全县2个街道办事处、6个镇、2个乡。

(二)项目内容

1.病例发现

1.1可疑者筛查

工作任务:全县可疑者筛查人数不低于40名。

工作要求:(1)县县各乡镇要采取各种形式和方法,对所辖区域内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基层卫生人员、等进行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

(2)以乡、镇为单位的培训覆盖率必须达到95%以上,麻风病高流行乡(镇)、村的培训覆盖率应达到100%,高流行乡(镇)、村的培训应包括村干部、教师、学生。

(3)开展各类人群的麻风病知识宣传工作,在各县乡(镇)卫生院进行2期麻风病防治知识专栏宣传;在全县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张贴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画。

(4)使用全省统一的线索报告卡(见《基层卫生人员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手册第30页)。疑似病例必须作皮肤查菌,查菌阴性的疑似病例作皮肤组织病理检查。

(5)各乡镇实现可疑线索“零报告制定”。乡村医生要主动寻找并报告可疑患者,专业医生负责赴现场核查,现场核查率应达到100%;麻风高、中流行乡镇通过报告可疑线索发现病人率分别不低于4%、2%,切实提高线索报告的数量和质量。

(6)乡村医生主动参与线索调查,推荐病例并最终确诊后给予每例800元报病补助;推荐病例符合“十大线索”之一,但最后未确诊为新复发麻风病人者,给予每例50元报病补助。

1.2密切接触者检查

麻风病通过呼吸道和皮肤粘膜接触传播,病人家庭成员及近邻等密切接触者是高危人群,较易被传染。

工作任务:全县密切接触者检查人数不低于30名。

(1)家属检查:对近10年来发现的所有新复发麻风病人的家属进行医学检查,检查率要求达到98%以上;(2)疫点调查:由县麻防机构专业人员对现症病人疫点周围5-7户接触者进行检查,每一个疫点检查人数不得少于20人,检查率应达95%以上。

工作要求:(1)为保证检查质量,密切接触者的医学检查应主要由专业人员进行,必要时也可由经培训后胜任此项工作的乡、村卫生人员实施。

(2)检查中发现的疑似病例必须作皮肤组织液查菌,查菌阴性的疑似病例应作皮肤组织病理检查。

(3)使用家属检查情况记录表和疫点调查情况记录表,家属检查需留存检查工作照待查。县级负责各乡镇家属检查和疫点调查工作,认真完成密切接触者检查工作,麻风专业防治人员(或经过相关培训的乡、村级卫生人员)每例(新复发麻风病人)可领取补助费100元(追踪补助标准:25元食宿+25元交通+50元体检补助/例)。

2.病例诊断和治疗

工作任务:全县新诊断病例达到1例;现症病例的治疗不少于1例。

工作要求:(1)关于病例诊断,严格按照卫生部下发、2008年8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麻风病诊断标准》(ws 291-2008)执行,所有确诊的新复发病例必须经专业医生进行临床检查及皮肤组织液查菌、皮肤组织检查等,有明确的诊断依据才能确诊;对于经过临床检查及皮肤组织液查菌不能确诊而又不能排除麻风病的疑似病例,需取材皮损送贵阳市疾控中心、黔西南州疾控中心或有麻风病理诊断能力的综合医院进行皮肤组织检查,年终由省级根据两中心完成的其他市州送检的`病理检查数量,按每例100元的标准补助相关病理检验专业人员。

(2)联合化疗(mdt)和统一联合化疗(u-mdt)后复发病例的诊断,要取皮肤组织活检进行病理诊断及耐药监测,填报“麻风短程联合化疗复发患者申请鉴定表”和“耐药监测表”,逐级报送市级、省级防治机构。

(3)所有新复发病人必须建立完整的病历档案,统一使用“贵州省麻风病联合化疗病历”,并按相关要求按时、准确填报“全国麻风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相关资料。

(4)新病人要求在确诊1周内给予免费联合化疗(mb或pb方案),所有确诊的复发病人均按mb方案免费治疗。

(5)病人在治疗期间,应每月发麻风药并随访查体1次、每半年进行1次血尿常规和肝肾功能检查,1年进行2次皮肤组织液查菌检查,(初诊时查菌阴性的病人,可1年只查1次菌),并对随访情况、治疗效果、不良反应等进行详细记录。治疗期间专业防治人员按要求完成随访内容、结果记录及上报至系统的,可按每次10元给予补助(pb方案治疗病人最多按6次计,mb方案治疗病人最多按12次计)。

(6)乡村医生在经过培训后,按专业医生的指导和要求,对辖区内现症麻风病人进行治疗管理,提供健康教育指导,按时发放药品,观察治疗效果(每月随访观察1次),及时发现、报告并处理不良反应,规则地完成治疗疗程(各类随访、发药、报告等均需要有相关记录)。通过有效的治疗管理,病例被专业机构判定为治愈后,给予乡村医生管理病人补助费。。

3.神经功能监测与严重不良反应处置

工作任务:对严重不良反应进行处置,救治麻风反应、神经炎、严重药物不良反应人数分别不少于1例、1例、1例。

工作要求:(1)专业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类神经功能检查、记录方法,并在每次随访时,对现症病人进行规范检查、记录。

(2)所有现症病人都必须进行神经功能监测(服药期间的病人每月随访1次,完成治疗但未判愈者每3月1次),并在病历档案中填写“神经功能检查记录表”。

(3)发生上述三种严重不良反应情况,要根据不同病情,及时进行处置,在患者病历档案的病程记录中详细记录。症状轻者给予强的松、反应停等药物在家治疗;病情重者要转诊到综合性医院进行救治,并及时上报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所需医疗费用先由新农合报销,再申请民政医疗救助,剩余不足部分再由各级防治机构逐级补助。

(4)不良反应处置结束后,要将不良反应的症状、异常化验结果、反应类型、程度、处置情况、处理结果等书面材料存档备查,需要时上报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4、重症病人医学处置与基础康复

工作任务:(1)对1级、2级畸残病人提供自我护理包不少于4人。(2)对有伤口、溃疡的病人提供一次性换药包不少于2例。(3)对至少15例足底麻木、足底溃疡患者发放防护鞋。

工作要求:(1)对现症病人中的所有1、2级畸残者和其他残疾病人,要根据病人畸残情况提供自我护理包和病人病情所需要的自我防护用品、用具,如防护眼镜、防护手套、小镜子、凡士林、眼药水、眼药膏等,并及时补充其中的消耗用品。

(2)对所有1级、2级畸残病人发放《眼手足自我护理手册》,通过专业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使病人掌握相应的技能,学会自我护理。特别对现症病人和今年新发现病人中的1级、2级畸残者,麻防专业医生必须进行详细的自我护理方法、知识的培训和指导,每季度应不少于1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0分钟。

(3)对手、足部位有伤口、溃疡的病人提供溃疡换药敷料包,包内有病人换药所需要的医用纱布、胶布、75%酒精或碘伏、棉签、生理盐水、抗生素等。

(4)专业人员对病人和乡村医生进行自我护理、溃疡换药方法的指导、培训,由专业人员或乡村医生开展治疗工作。

(5)向麻木足、足底溃疡患者每年提供2双防护鞋,防止创伤的发生和溃疡的恶化。

(6)各地开展的重症病人医学处置工作及效果情况应做好记录和资料收集。

4、健康教育

工作任务:通过广泛开展对公众的麻风病知识健康教育,使公众麻风病知识知晓率不断提高,逐步达到《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到20xx年底前,流行地区麻风病防治核心知识公众知晓率达到80%,麻风病密切接触者知晓率达到95%的要求。

工作要求:为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麻风病科学知识的知晓率,逐步消除对麻风病人的歧视和偏见,促进麻风病人主动就医。各乡镇应在“20xx年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开展宣传慰问活动,开展一次上街宣传麻风病防治活动,并在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学校宣传栏等广泛张贴。

将麻风病宣传工作常态化,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麻风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落实麻风病宣传工作。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媒上以专栏的形式,开设麻风病防治健康教育栏目,宣传麻风病防治知识,在群众中树立“麻风病可治、不可怕”的观念。开展本地麻风病防治工作历史资料整理及宣传工作。对麻风病疫情较重的乡镇,在农村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并采取墙报、宣传栏等方式,向学生宣传麻风病的健康防治知识,增强青少年健康意识;开展咨询活动,宣传防病知识,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疑惑。

5、人员培训

工作任务:县疾控中心对所辖区域内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基层卫生人员进行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覆盖率必须达到95%以上,高流行乡镇(街道)、村(社区)培训应包括村干部、教师、学生,培训率达到90%以上。

6、疫情监测

工作任务:(1)县疾控中心,按照市疾控中心要求按时上报疫情相关资料;(2)利用lepmis系统开展麻风病网络直报、信息收集、处理和网络维护等。按照要求上报全年麻风疫情监测资料、疫情分析报告和工作总结等。

7、督导指导及考核评估

工作任务:(1)县疾控中心制定督导计划,至少对所辖乡镇进行2次专门的麻风病防治工作督导。

工作要求:(1)所有督导均应采取查资料与现场检查病人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要注意督导的质量和效果。

(2)完成对乡镇的督导、指导后,要及时书写督导报告,同时还应将有关情况向被督导机构反馈。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形式

县卫健局负责对项目实施管理与监督,县疾控中心麻防科负责对项目进行技术指导。

(二)资金安排

中央财政安排我县麻风病防治专项资金5.1万元,对麻风病例发现、诊断及治疗、神经功能监测与严重不良反应治疗、重症病人医学处置和消除传染源、培训督导等工作给予补助。

四、项目监督和评估

(一)县卫健局将组织对县级的防治工作进行督导和技术指导,落实各项控制措施,并对经费使用和实施效果进行检查。

(二)每项活动结束后,县卫健局应完成评估报告和总结。

麻风病日活动方案篇4

拟定可行性的麻风病防治工作计划,是作好我校麻风病的防治工作前提。本年度在区教育局、卫生局及乡镇领导的领导下,我校认真惯窃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与政策。根据《花溪区湖潮乡20xx年麻风病防治项目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及区教育局健康教育工作计划,经我校麻风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结合我校具体情况拟定我乡学校20xx年麻风病防治工作计划,内容如下:

一、加强麻风病防治工作的领导管理:

组 长:郭兴富(湖潮乡中心完小校长)

副组长:熊希素(湖潮乡中心完小德育校长)

成 员: 陈永超 吴兴荣 胡如琴 黎 燕 胡 琼 游 菊 周碧琴 胡海英 唐 娟

各村小校长及各班主任等。

该小组为麻风病防治工作的核心力量,其任务是根据我乡学校麻风病防治工作的疫情,拟定学校麻风病防治工作计划,完成麻风病的防治工作宣传,教学,防治督导。提高学校麻风病防治工作效果

二、对学校领导应进行强化麻风病防治工作领导意识,促使学校领导了 麻风病防治工作应与其它卫生工作并重,从而发挥学校领导在麻风病防治工作中的作用。

三、大力加强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工作,利用各种渠道(校刊、班刊、红领巾广播站、小手牵大手等形式)进行宣传。扩展宣传范围,提高宣传效果。 .将乡政府发放的宣传资料分发给各班主任,要求班主任利用课余及班会时间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使学生知道麻风病的症状及相关防治知识,做到知晓率达到90%以上。(1-3年级教师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之后将宣传资料张贴在教室中,让学生随时可以学习了解麻风病防治知识;4-6年级学生人手一份宣传资料,让学生真正了解麻风病的相关知识)。教师宣传之后要认真做好记录存档,各村小要求同中心完小一样。

麻风病日活动方案篇5

为更好地完成我县麻风病防治一体化试点项目任务,全面落实“江苏省麻风病防治一体化项目”,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我县初步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建立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业务管理和指导中心,依托县、乡、村综合性医疗机构为服务实体,有效开展麻风病监测、病人管理、社会宣传、提供就近医疗救助和康复等服务的麻风病防治工作机制,推进麻风病防治一体化进程,推动麻风病防治工作的服务均等化和可持续发展。

二、具体指标

1.乡镇卫生院麻风疑似病例年报告不少于常住人口的三万分之一、县第一人民医院麻风疑似病例年报告不少于2例、县人民医院、中医院麻风疑似病例年报告不少于1例;

2.执行麻风病监测“四个”制度100%;

3.麻风病人及其治愈者存活者健康档案建档率100%;

4.麻风病人及其治愈者获得就近医疗服务覆盖率90%以上;

5.村医培训覆盖率90%以上;

6.麻风残疾者乡村医生康复训练指导率90%以上;

7.乡村医生麻风病防治核心信息知晓率90%以上;

8.年内县疾控中心在省、市疾控网站或《江苏省疾控信息》至少刊用麻风防治信息一篇,完成率100%。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患者个人健康档案

县疾控中心提供历史病人登记信息,由各乡镇卫生院对辖区现症病人及治愈存活者进行走访调查,建立《麻风病患者及其治愈存活者健康档案》(附件1)。对已经建档的患者,要通过随访,及时更新相关记录,反映并满足病人的实际健康需求。

(二)麻风病监测

落实麻风病监测四个制度:一是各医疗机构严格执行麻风疑似病例月报和零报告制度;二是麻风防治专业机构对综合性医疗机构督导和对其医务人员培训制度;三是麻风防治专业机构对麻风疑似病例在一周内核实诊断制度;四是对推荐麻风疑似病例并经专业机构最终确诊为麻风病的医务人员实行报病奖励制度。

各医疗机构通过日常门诊和对麻风治愈者及现症病人密切接触者随访,以及云、贵、川等高流行省份外来人口的门诊体检,主动发现麻风疑似病例。发现疑似病例后,及时登记《江苏省麻风疑似病例登记表》(附件2),填写《江苏省麻风疑似病例转诊单》(附件3)转诊至县疾控中心进行复核确认。

(三)麻风患者及治愈者管理

1.现症麻风病人管理工作。有现症病人的乡镇、街道的村医对现症麻风病人每半月至少进行1次访视,特别是病人服用抗麻风药物的1-3个月内,协助县麻风防治专业人员做好病人的用药管理,麻风反应、神经炎、药物毒副反应等麻风严重不良反应的发现和报告工作。

2.麻风治愈者随访管理工作。村医对本村现存活无残疾麻风治愈者进行每半年1次随访检查,填写《麻风病治愈者随访记录表》(附件4),了解其生活及医疗需求。

(四)畸残及医疗康复服务

乡村医生对有康复需求的麻风残疾者,有针对性地给予眼、手、足自我护理知识培训和指导,协助专业机构发放溃疡换药包、防护鞋等物品;对有较重其他疾病及较特殊困难者,通过争取乡镇及村支持,给予适当关怀和照顾。对身患其他疾病的麻风病人及其治愈者,村医根据病人的病情提供力所能及的医疗服务或转诊建议,使患者获得就近医疗服务。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阶段(5月21日):县卫计委组织召开麻风病防治一体化项目启动工作会议,签定责任状,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麻风病防治一体化项目以及防治知识培训。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要求成立本单位实施“江苏省麻风病防治一体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计划。

(二)实施阶段(5月22日-9月底):各乡(镇)卫生院于5月31日前对所辖乡(镇)村医进行培训,并开展麻风病知识宣传,《麻风病早知道》张贴到相关科室和每个村卫生室。6月至9月底,正式启动实施“江苏省麻风病防治一体化项目”工作。

(三)评估阶段(7月中旬、10月中旬):县卫计委将组织对各单位项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中。考核采取查看资料、现场走访等方式进行,并抽查一定比例调查对象进行复查。年度考核结束后,县疾控中心对项目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和汇总上报,召开项目总结会,并做好迎接省、市考核验收准备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宣传,消除群众疑虑。

各医疗单位要加强政策宣传,进一步消除对麻风病人的歧视。乡、村两级医务人员利用《麻风病早知道》等宣传材料向群众开展麻风病症状以及麻风病防治核心信息等知识宣传,消除群众对麻风病的恐惧和歧视,提高群众对麻风病的认识和报病能力。村医针对麻风患者存在的畸残、老年常见病多发病等健康问题给予相应的咨询和转诊建议。

(二)明确分工,加强组织领导。

县卫计委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项目实施工作计划,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县疾控中心为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明确专人负责项目工作,成立项目技术指导小组,定期对项目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完成项目进度、工作总结等资料上报任务。

(三)政策支持,保障患者权益。

一是积极与政府部门协调,将特困麻风病员纳入农村低保或五保户对象,确保其基本生活;二是将麻风残疾者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确保其医疗得到基本保障;三是不得排斥、拒诊拒治、推诿麻风病患者,充分保障麻风病人的其他医疗就医权益,形成医防结合分工合作,共同做好麻风病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