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规划工作的步骤和流程,提高工作的连贯性和效率,通过工作计划我们可以更好地安排工作的顺序,避免任务之间的冲突和重复,下面是52心得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检查工作计划6篇,感谢您的参阅。
检查工作计划篇1
前期工作计划
1. 对产品结构及生产工艺、检测要求进行初步了解,掌握产品基本知识;
2. 根据公司高层的年度经营目标与公司领导协商拟定公司过程指标,并且分解到各部门(各岗位);
3. 12月26日前完成对技术部门及质量部门管理体系文件及记录方面的整理与规范;
4. 12月24日前完成公司内部文件控制及记录控制的程序文件草案编写;
5. 梳理公司现行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根据“检查清单”对各部门进行仔细核查,为管理体系完善做好充分准备。
检查清单
一、质量部
a、质量体系文件控制
1. 体系文件的总控清单;外来技术文件的总控清单。
2. 体系文件的保管和责任
3. 体系文件和资料的标识(图号/编号、更改、受控、存档责任件)
4. 体系复制/分发/回收和借阅规定
5. 体系文件的更改(更改权限、更改标识、相关文件的同步更改、版本状态一览表)
6. 体系文件的存档管理
7. 贮存条件(防火、防潮、防霉、防蛀、防损坏、防窃)
8. 电子文件的管理
9. 存档范围/存档期限的规定(一览表)
10. 存档及借阅规定
11. 企业内部文件和顾客文件保密规定
12. 无效文件的处理
13. 体系文件有效性定期检查
b、质量记录控制
1. 质量记录总控清单
2. 记录表单清样
3. 记录要求(标识、正确、完整、清晰、日期、签名、审核)
4. 贮存条件(防火、防潮、防霉、防蛀、防损坏、防窃)
5. 电子文件的管理规定
6. 存档范围/存档期限的规定(一览表)
7. 借阅规定
8. 失效记录的处理
c1、质量管理体系审核
1. 一、二方iso/ts16949审核员的资格
2. 内审年度计划和审核实施计划
3. 按部门审核检查表
4. 审核实施(审核记录表、首末次会议记录等)
5. iso/ts16949体系审核报告
6. 不符合项纠正措施计划
7. 纠正措施效果的验证
c2、产品审核
1. 产品审核年度计划(覆盖所有产品)
2. 产品审核缺陷分级指导书
3. 产品审核报告
4. 纠正和预防措施
d、持续改进过程(领导推动、全员参与)
1. 制定年度优先持续改进计划(注意与纠正措施的区别)
2. 成立项目小组项目实施及验证记录
e、纠正和预防措施
1. 规定解决问题的方法(8d)
2. 重复发生不合格的识别和应用8d方法解决
3. 所有内外部发生的不合格必须彻底关闭
4. 重大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输入管理评审
f、管理评审
1. 管理评审计划
2. 管理评审的输入及职能
3. 管理评审的实施
4. 管理评审报告
5. 改进计划的实施和跟踪
6. 保存日常各项会议的会议记录、纪要、以及工作安排意见。(如生产例会、质量例会、技术发展例会、销售例会等)
g、检验和试验状态
1. 检验和试验的状态规定
2. 各种状态标识和场合的管理责任
3. 状态区域的设定
h、不合格品的控制
1. 不合格品的判定权限
2. 不合格品的判定依据
3. 不合格品反应计划(进货、过程、成品、产品审核、已发运产品)=控制计划
4. 不合格品的可视标识和隔离
5. 不合格品的处置权限(评审、判定、报废)
6. 不合格品的处置分类(让步接受、降级使用、返工、返修、报废)
7. 返工、返修产品的控制(返修产品必须通知顾客并同意)
8. 不合格品的定期统计分析(包括退货产品)
9. 不合格品优先减少计划
10. 形成《月份公司质量分析报告》,提交最高管理层,召开质量例会。
i、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
1. 计量管理人员的资格
2. 委托外部检验和试验机构的资质证明
3.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施的管理(包括台账管理)
4. 检测设施的周期检定策划
5. 使用有效期限的标识管理
6.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操作保养规定
7. 测量系统分析计划
8. 测量系统分析
9. 试验室质量体系管理
j、进货检验和试验
1. 质量判定的权限
2. 进货检验试验指导书
3. 可接受准则(c=o)
4. 紧急放行规定(权限、职责、程序)
5. 让步接收规定(范围、权限、职责、程序)
6.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
7. 进货检验和试验的'不合格品控制
8. 分承包方进货检验和试验数据传递给采购部门进行供货业绩评价的输入
9. 固定的记录表式
k、过程检验和试验
1. 不合格品判定的权限
2. 操作者自检责任、检查员巡检和专检责任(三检制)
3. 质量监控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4. 过程检验试验指导书
5. 可接受准则(c=o)
6. 让步接收规定(范围、权限、职责、程序)
7.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
8. 不合格品控制(标识、隔离)
9. 固定的记录表式
l、最终检验和试验
1. 不合格品判定的权限
2. 成品检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3. 检验试验规范
4. 可接受准则(c=o)
5. 让步接收规定(顾客同意)
6.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
7. 不合格品控制(标识、隔离)
8. 质量统计
9. 固定的记录表式
10. 全尺寸检验和功能试验指导书
11. 全尺寸检验和功能试验计划
12. 全尺寸检验和功能试验报告(自检和委托外部试验机构)
m、检验人员资质
1. 持证上岗
2. 检验知识技能定期考核
3. 独立行使鉴别、报告、把关的检验职能
4. 检验的可追溯性。
二、技术部
a、过程审核
1. 审核员的资格(具备2年产品/过程开发工作经验)
2. 过程审核年度计划和审核实施计划(按产品组)
3. 过程审核提问表
4. 审核实施(审核记录表、首末次会议记录等)
5. vda6.3过程审核报告
6. 不符合项纠正措施计划
7. 纠正措施效果的验证
b、过程开发和策划
1. 从公司产品中选出典型产品模拟开发一套apqp数据和资料
2. 从公司产品各系列中分别选取某一型号产品作:
3. 过程能力cpk/ppk分析(针对特殊特性),目标稳定工序cpk≥1.33,不稳定工序ppk≥1.67
4. 并对计量值安全特性制定升值计划cpk≥1.67。计数值特殊特性达到“0缺陷”目标。
5. 针对顾客关心的项目、特殊特性制定并实施优先持续改进计划。
c、技术文件控制
1. 技术文件的总控清单;外来技术文件的总控清单。
2. 技术文件的保管和责任
检查工作计划篇2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创建财政改革与管理综合示范县活动的实施意见》和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制订xx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强化财政监督,规范财政行为,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力求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为我市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二、检查范围
1、各乡镇政府的财政财务收支执行情况。
2、根据*省财政厅布署和*市政府安排的市直相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执行情况。
3、上级财政部门授权检查的驻我市外埠机关、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
三、检查时限
以20*年财政收支业务为重点,个别检查事项可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至相关单位和个人。
四、检查依据
实施监督检查将依据《会计法》、《预算法》和《财政违法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度性规定进行,对监督检查结果予以客观、真实的反映,出具监督检查报告,做出基本评价,针对查出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工作建议。
五、检查内容
(一)执行财政、财务、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情况;
(二)预、决算的编审及预算调整情况;
(三)预(决)算的审核、批复及预算追加、追减情况;
(四)国库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收缴、退付、拨付等情况;
(五)财政集中支付执行情况;
(六)专项资金和国家债务资金的分配、使用、监督情况;
(七)非税收入资金管理情况;
(八)对国有资本和财务管理情况;
(九)银行账户的管理及资金收付情况;
(十)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
检查工作计划篇3
为切实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地遏制和防范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学院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学院根据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文件精神,组织专题会议,学习研究,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并成立以滕佳林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组织部署工作落实。现就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月x日
二、重点部位:
学生宿舍、语音室、办公室
三、检查内容:
1)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语音室、外语教室)
2)消防设施是否齐全、运行正常。尤其语音室要了解配置种类、数量、放置地点、使用方法,及时查看是否过期,要落实到人。
3)消防安全组织,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要落实各班级、各教研室的安全员责任。
4)是否制定了灭火和人员应急疏散预案及培训和演练计划。要在学生中开展消防基本知识讲座,组织疏散演练等活动。
5)是否做到人走断电,杜绝使用违章电器,杜绝违章操作。语音室要对老师和学生做好培训,规范用电。
6)室内外堆放的无用易燃杂物是否清理。各教研室认真检查本教研室物品摆放,及时清楚消防隐患。
7)各分管领导是否对分管工作中的消防安全进行认真梳理检查、部署落实。
8)各教研室、班级是否组织学习学校和学院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
9)请学校组织检查语音室的消防设施和电力布线等安全隐患。
四、检查方法
1)教研室自查(20xx年xx月xx日—xx月x日):各教研室将自查情况写成书面报告,于xx月x日之前报到学院办公室,所有检查必须有记录。
2)学院检查(20xx年xx月x日—xx月xx日):学院组织人员对全院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3)学院抽查:学院将利用听课等方式,同时对消防安全进行抽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迎接学校检查。
检查工作计划篇4
新的学期即将开始,我园将实施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秋天气候及幼儿身心发育特点,做好幼儿园新学期卫生保健工作计划。
1、把好本学期新入园幼儿的体检关
对于新入园幼儿必须持有体检卡及免疫证复印件,体检合格后方可入园;做好接种、漏种登记,做好在园幼儿的年度体检,完成全园教职员工的年度体检;对于体弱幼儿建立管理档案。
2、做好晨检工作
严格按照一摸、二看、三问、四查的制度,做好五大器官的检查(包括皮肤、眼神);询问幼儿在家吃饭情况、睡眠、大小便有无异常;检查幼儿是否携带不安全物品来园;每天做好带药幼儿的带药记录工作,并按时发药、喂药,做好幼儿的全天观察记录。
3、开展幼儿心理健康及安全教育
提高幼儿心理素质,促进幼儿身心的健康成长。同时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安排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活动常规并执行。
4、制定每周带量食谱,并严格监督执行
幼儿膳食实行花样化、多样化,稀稠答配,根据季节、气候特点对食谱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定期召开伙委会,对伙食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纠正幼儿偏食、挑食、边吃边玩等问题,要注重以饱为先的正面教育。
5、认真贯彻落实卫生检查制度
幼儿园厨房、教室、寝室、活动室、户外场地、大厅每一角落,制定严格的清洁制度和消毒制度,每周一小检、每月一大检,杜绝一切卫生死角。同时加强对常见病的预防工作,加大力度切断一切传染源,杜绝传染病的传入与流行。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以保证幼儿在园内活动的安全性。
各班级的卫生,具体落实到教师、保育员身上,做到每星期一大扫,每天小扫一次、消毒一次,保证教室光线充足、空气清新、没有蚊虫。做好教具玩具的消毒工作,做好教室内每天的通风工作,使幼儿有一个干净、明朗、清爽的生活环境。
6、定期对保育员进行业务培训
实行以老带新的工作作风,定期对保育员及后厨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保育员的业务知识,提高服务质量,使全园同心协力把工作做得更好。
7、做好秋冬多发病的预防工作
做好秋冬季节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工作;做好秋季的消杀、灭蚊工作,消灭传染病的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杜绝秋季传染病在园内的发生。
检查工作计划篇5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力度,突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明确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理念,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和《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x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自觉践行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深化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安全检查行为,进一步促进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的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根据镇安监站工作职责、检查人员、检查装备等情况及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特点,重点突出对家庭经营加工场所、专业市场、建筑施工、蔬菜大棚、危险化学品、物业管理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辖区内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案件,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辖区安全发展的目标。
三、主要任务
20-年度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要任务:
一是突出对辖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家庭经营加工场所、专业市场、商场超市、建筑工地的安全监管,其次是针对蔬菜大棚住人及出租仓库的安全监管。
二是加大对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三是加强对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检查力度。
四是开展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电梯的安全检查,督促物业公司切实加强小区电梯的维保工作。
四、计划安排
全年计划安排监督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共计1635家。(具体见附件一)
五、编制依据
(具体见附件二)
六、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要求
(具体见附件三)
七、绩效考核
为全面规范监督管理行为,提高办事效率,结合工作实际,对本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考核。
考核内容为:
(一)监督检查行为是否规范。检查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程序对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每季度根据检查人员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进行考核。
(二)办事效率是否提高。检查人员应当按时按量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每季度根据检查人员是否完成相应工作任务,进行考核。
(三)廉洁执法是否遵守。检查人员应当遵守《-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的规定,严禁在监督检查活动中吃、拿、卡、要,保持安监站公正廉洁的执法形象,每季度对检查人员廉洁执法情况开展考核。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加强对工商贸企业、餐饮住宿业检查,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安全隐患,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推动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实现工商贸企业零事故、零死亡工作目标,促进全镇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监督检查人员及分工
从事综合监管工作的人员有5名(兼职),分别是:刘开远、邱咏、陈光英、张芝信、李萌萌。
监督检查人员的具体检查工作安排在每月的现场检查方案中进行明确,分管领导适时参加监督检查。
三、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的原则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21)把工贸行业分为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八大行业。根据企业规模、危险程度、风险程度、从业人数、管理水平等五大因素。针对不同风险类别、级别企业,实行监督检查频次、重点等差异化监管。
(二)监督检查的重点
1、工业企业
重点检查证照是否齐全有效,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企业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和执行情况,应急救援器材和防护用品的配备、应急救援预案的完善及演练,节日期间值班值守情况,劳保用品的发放登记情况,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2、加油站及液化石油气
重点检查液化石油气钢瓶罐的安全状况,加强对液化石油气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管。
3、商贸企业
重点开展节假日、大型促销活动商贸企业的安全监管。
4、住宿业
重点检查企业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员工培训是否经常、服务质量是否达标、安全规定是否落实。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安排
检查工作计划篇6
为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促进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以及国安监总政法[20xx]183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编制如下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以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为指导,以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发展与社会和谐为目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文件精神要求,通过深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建设,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增强执法检查计划性、针对性、有效性,增强安全监管权威性,进一步深入排查治理隐患,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保持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计划执法检查的重点事项
(一)执法原则
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强化责任,创新方式,提高效能的原则,对全镇35家涉危涉爆企业按行业进行分类执法检查:烟花爆竹企业29家,危险化学品企业2家,非煤矿山2家,工贸企业2家。
(二)检查频率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每年4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每年4次、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每年2次、非煤矿山企业每年4次、工贸企业每年全面覆盖1次。
(三)执法重点
(1)安全生产许可证与落实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审批。《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产品种类进行生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54号令)、《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总局令65号)、《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令20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令4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总局令55号)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都有相关规定。
检查方式、方法:查看《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核对是否存在超出安全生产许可范围生产经营行为、许可证有效期间、主要负责人培训合格情况等。
(2)安全生产机构设立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按从业人员人数而要求不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54号令)第十二条,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数总数1%以上,且至少2名)和兼职安全员(从业人数总数5%以上),并确定安全生产主管人员。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资料、核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教育、督促执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生产法》明确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需制度22项规章制度。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工序操作规程文件、资料,审查其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符合实际操作情况(内容合法合规具体,责任到人到岗);查看企业对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是否涉及到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内容;结合安全日志和作业场所抽查发现员工违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现象,来确定企业教育和督促员工执行情况。
(4)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1、生产经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2、未经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3、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考核结果等;4、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培训。5、特种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质,方可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xx年8月29日修订):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高危行业的分别为48学时和16学时。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不少于24学时,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为7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安全培训制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查看教育培训记录、档案,记录是否真实、符合要求,查看新上岗从业人员考核合格的资料,查看特种作业人数和相应资质取得情况,查看企业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审批资料、对从业人员现场抽考本职工作的安全生产知识等。(或要求企业出具期间未新进职工的自查证明)
(5)为从业人员提供防护用品和监督佩戴使用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为从业人员购买劳动防护用品的凭证、发票、合格证;查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等。
(6)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监控评估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得到执行。第十五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有效、可靠运行。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辨识确定,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重大危险源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安全评价或者安全评估报告确定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查看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查看重大危险源检测、维护、保养资料和档案,记录和签字情况等。查看应急预案文件、应急预案教育培训记录、应急物资、设备情况、应急演练记录等。
(7)对设施、设备的安全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应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第三十四条,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等,应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第三十五条,不得使用应淘汰的设备。
检查方法、内容:查看企业安全设备清单,查看各类设备检测合格证、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查看企业安全设备维护、保养、检测台帐和记录。
(8)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第三十八条,应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检查方式、内容:查阅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审查文件内容是否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层次管理、考核标准等,查看企业内部检查制度,查看企业内部层次管理情况,查看车间主任、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记录本登记是否如实记录安全隐患,是否按规定逐步汇报、签字等。
(9)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拟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对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对重大危险源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并及时修订完善。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应急预案拟定文件;应急队伍组成文件;应急预案教育培训记录;应急物资、设备情况;应急演练记录和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等。
(10)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批情况
法律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第二十九条,矿山、危险品等建设项目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第三十条,矿山、危险品等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报有关部门审查。第三十一条,矿山、危险品等建设项目施工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安监部门应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是否有新、扩、改建项目,查看“三同时”落实情况,查看建设项目审查、验收资料、文件等。(或由企业出具该期限内没有进行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自查证明)
(11)承包、出租、交叉作业的管理情况
法律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发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合同中约定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检查方式、内容:了解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模式、状况,查看承包、出租合同、协议,查看承包、承租单位相应资质,查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调阅定期安全检查台帐、记录和督促整改情况;了解是否存在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区域作业情况,查看相关协议,查阅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检查、协调资料。(或由企业出具无出租、承包的自查证明)
(12)提取与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参加工伤保险、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或缴纳风险抵押金等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第四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20xx年2月14日由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印发):非煤矿山开采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矿山原矿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5元,地下矿山每吨10元;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2元,地下矿山每吨4元;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采剥总量50万吨以下,且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米,产品用于建筑、铺路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每吨1元;尾矿库按入库尾矿量计算,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矿库每吨1元,四等及五等尾矿库每吨1.5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营业收入不超过200万元的,按照3.5%提取;营业收入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3%提取;营业收入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5%提取;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帐户、使用登记情况;查看企业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情况,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查看工伤保险购买凭证,对照职工花名册核定参加工伤保险情况;查看安全生产责任险保单和有效期限等
(1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通报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查阅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三自”系统使用、登记情况,查看企业设立隐患排查治理公示牌情况,查看隐患排查治理记录,查看向从业人员通报情况。
(14)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重大危险源所在场所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写明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
检查方式、内容:企业自查在有危险品的场所、设施、设备上共设置警示标志情况;再现场抽查核实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15)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带班作业或值班和进出厂登记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履行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必须确保矿领导下井带班。《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必须落实领导值班和职工进出厂登记制度。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领导带班作业、值班安排计划,查看负责人带班、值班记录,现场作业场所检查是否有带班作业人员等。查看职进出厂登记制度、保障措施和落实情况。
(16)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用人单位应采取相应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必须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必须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严禁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上岗,必须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监护档案,严禁不体检不建档等。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情况;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备、培训情况;查看企业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档案;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职业史资料、职业危害因素接触史资料和员工职业健康体检档案);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等。
(17)废弃物品处置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废弃危险物品处理制度、处置登记台帐、处理措施,对企业废弃危险物品销毁地点核查核实。结合重点场所抽查查看废弃危险物品处理情况。
(18)爆破、吊装、动火作业、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管理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动火作业、吊装、爆破等危险作业制度,结合现场作业场所抽查查看是否存在危险作业,核实现场管理情况。
(19)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安全距离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品、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检查方式、内容:要求企业出具对生活区、办公区危险物品排查情况证明。通过现场场所抽查核实。
(20)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安全设施检测、检验、评估、评价的真实性、合法性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九条,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检查方式、内容:查阅企业安全评估报告、防雷检测报告、安全设备设施检测、检验报告等,结合现场作业场所抽查,核实上述内容和情况,以及评价资质、评价结论情况(一般只对资质、结论、期限等要件形式进行检查)。
(21)烟火药、引火线、黑火药出入库登记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烟火药、引火线、黑火药管理制度,以及生产或购买时入库登记、使用或销售时出库登记情况;查看总库实际库存与台帐登记库存数是否基本一致。
检查情况:经查,本厂建立了烟火药、引火线、黑火药管理制度,并有相关台帐记录。
(22)禁用淘汰工艺、设备的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发》第三十五条: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检查方式、内容:要求企业出具未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通过现场场所抽查发现是否使用存在应当淘汰的工艺、设备。
(23)流向管理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六条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应建立产品流向登记制度,按照《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aq4102)和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并应用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系统。批发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合同管理、流向登记制度,健全合同管理和流向登记档案,并留存3年备查。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产品流向码设备情况、检查企业产品流向码使用、管理情况和登记档案、抽查成品仓库所存放成品流向码使用情况。
(24)疏散通道设置、疏散标志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员工宿舍的出口。
检查方式、内容:抽查生产车间、中转间、库房内划线确定疏散通道情况;查看企业疏散标志设置情况;现场抽查疏散通道畅通情况(疏散门不能锁闭、不能堆放物品堵塞、疏散门口不能有台阶、明沟等)
(25)依法应检查的其他组织管理情况
组织管理的检查以书面检查为主,其他应检查的情况包括如查看企业与职工签订合同情况,是否存在与职工签订违法免责劳动合同的情况、事故处理和警示教育情况,企业对责任人员内部处理情况;专项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等。
(26)依法应对作业场所检查的其他情况
对作业场所进行抽查,以重点场所、关键工艺抽查为主,必要时候进行全面检查。将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三、行政执法总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安监站现有工作人员数量4人,其中持有执法证人员4人。执法工作日算法如下:
(一)总法定工作日(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251天(251天×4人=1004天)。
(二)执法检查工作日(对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活动的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减去其他执法工作日和非执法工作日所剩余的工作日):1004-160-476=368天。
(1)其他执法工作日(实施行政许可、开展举报查处、事故调查处理、参与上级组织的行政执法等执法活动):按我镇前3年实际统计平均数测算,共计40天。
(2)非执法工作日(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群工日,参加党群活动等):按我镇前3年实际统计平均数测算,共计119天。
(三)执法厂次和执法小组安排:
1.执法厂次:2人一组,每天检查一家
四、执法计划的实施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开展执法行为。
本计划实施中,如遇特殊情况可进行小调整,当需对执法计划进行重大调整,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重新报批和备案。执法计划进行部分调整和变更的,及时制作有关文件,存档备查。
五、执法要求
(一)实行“谁检查、谁负责”,检查人员对监管执法检查情况负责。
(二)进入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人员必须是2名或2名以上,并将检查内容告知被检查单位。
(三)检查人员应当明确检查线路和或检查场所,认真做好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查单位,由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检查人员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应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督促被检查单位立即予以纠正或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五)检查人员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的信息予以保密。
(六)执法检查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作出的处理措施必须以促进被检查单位生产安全为目的。
六、执法检查方法
采取“一看、二听、三查、四反馈”:一听企业汇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二看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台账,三查企业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四反馈检查结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