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将工作计划分阶段实施,以确保每个阶段都能够顺利推进,我们要设定工作计划的优先级,确保关键任务得到优先处理,52心得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改善工作计划和总结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改善工作计划和总结篇1
一是服务流程不断优化。
截至9月底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有9家接入安徽省医疗便民服务平台;建成11个区域远程医学中心,形成覆盖市、县、乡三级远程医疗服务网;3家医院开通微信和支付宝支付功能;更多患者从中受益,减少了排队次数和等候时间。
二是规范医疗行为,提升医疗质量。
全市所有公立医院落实医疗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开展处方点评,加强对价格高、用量大、非治疗辅助性等重点药品监控力度,完善药品重点监控预警管理机制,促进安全合理用药。在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面推进“临床路径管理+按病种付费”模式,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截至9月底全市县级二级综合公立医院全部开展临床路径工作。
三是紧密型医共体助力分级诊疗。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目前全市共建立紧密型医共体试点11个,每个医共体牵头医院都分别选择1—2家基层医疗机构开展紧密型试点,要求做到“三联、四通、五确保、六不变”。坚持医保基金预算包干机制;落实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有序实施双向转诊。开展县乡医疗机构部分病种“同病同价”试点,用价格机制倒逼县级医院将病人向下转诊;建立医共体内利益分配新机制,用激励机制鼓励县级医院将病人向下转诊。上半年可补偿费用占比为89.29%,实际补偿比为78.63%,分别高于省试点县平均水平0.31个找总结点和1.84个找总结点;县域外住院人次同比减少12.2%。
四是临床路径管理和按病种付费规范医疗行为。
全市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开展了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综合医院和中医医院根据医院类别不同分类实施,实施病种不少于100种,三级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完成率占出院总例数的30%,二级医院不少于50%。同步推行临床路径下的按病种付费,上半年,市、县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按病种付费补偿共59207例,占上述医疗机构总住院人次的34.9%,按病种付费补偿支出占上述医疗机构总住院补偿支出的41.3%。与20xx年度同期相比,市、县两级医疗机构总的按病种付费执行率同比增长10.8%。
改善工作计划和总结篇2
20xx年2月8日上午,国家卫生计生委召开“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情况说明发布会,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焦雅辉介绍了20xx年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工作重点。20xx年将在以城市三级医院为重点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继续贯彻落实“行动计划”,并确定了以下11项重点工作:
一、科学实施预约诊疗,逐步扩大实名制预约诊疗试点,探索开展检查检验集中预约。
二、加强医疗资源调配,根据就诊情况,灵活调配机构门诊、住院、药房等医疗资源。
三、推行日间医疗服务,加强日间手术精细化管理,探索开展其他日间医疗服务。
四、持续提升医疗质量,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重点做好分级诊疗医疗质量连续化管理,并加强临床科室和医技科室医院感染管理。
五、推进临床路径管理,进一步提高临床路径管理覆盖面,充分发挥临床路径作为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工具的作用。
六、创新急诊急救服务,鼓励探索胸痛中心、卒中中心等多学科诊疗模式。
七、充分利用信息手段,提供信息查询与推送、信息化结算支付服务,搭建双向转诊信息平台,保证分级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八、深入推进优质护理,进一步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
九、加强药事管理和药师队伍建设,转变药学服务模式。
十、发挥中医特色优势,探索建立中医综合治疗等模式,满足患者中医医疗服务需求。
十一、加强诊区安全与患者隐私保护,为医患双方提供良好诊疗环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树立行业良好风气。
改善工作计划和总结篇3
20xx年度的医疗工作,在厦门市和集美区卫生、劳动、药品监督、物价、环保、税务等部门的支持、监督及指导下,比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计划。现总结如下:
一、具体工作情况
门诊98184人次,急诊3564人次;观察室门诊留观病人1628人次;健康检查5083人次。门诊病历书写合格率>90%,门诊处方合格率>98%,入院病人6535人次,出院病人6464人次,出院病人住院总天数28913,出院者平均住院4.5天。床位使用率93.9%,床位周转次数76.4。入院诊断符合率>85% 。住院病历甲级病案率>85%,无丙级病历。
住院病人手术人次719例,麻醉719例,无菌手术(i级切口)愈合719例。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100%。无医疗事故和严重医疗差错发生;放射科胸透3294人次,胃肠造影393人次,摄片4339张,甲级片率达到>40%;dr、500max线检查阳性率>70%;昏迷瘫痪病人褥疮发生次数0;5种护理表格书写合格率>85%;基础护理合格率>80%;护理技术操作>85%;常规器械消毒合格率100%;一人一针一管执行率100%;药房调剂处方107170张;检验科检验81155项次,临床用血32单位;b超室b超检查5665项次。
全院业务学习培训16次;科室学习培训149次(其中内科医生组12次,内科护理组12次、外科医生组12次、外科护理组18次、妇产科医生组12次、妇产科护理组15次、门诊医生组12次、门诊护理组12次、药剂科12次,医技科室12次,中医科医生组12次,中医科护理组12次);业务考核测试9次,平均考核成绩全部达到良好以上。参加厦门市继续教育10人次。参加各种培训班11人次。
进一步建立和健全了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调整充实了医院各种业务管理组织和领导小组。
二 、做法和体会
(一)质量为本,树立质量第一观念;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原则,树立质量第一的主导思想,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医院调整充实了‘医疗质量考评组’。质量考评组每月定期检查医疗护理质量。门、急症病历,病历质量逐步提高,规范率达到95%以上;每月抽查门诊处方,评价处方,发现问题,及时改正;加强业务培训,每季组织一次医生、护士、三基考试,医护人员的素质逐步提高; 加强了临床医生依法执业的意识、自己保护意识和医疗安全教育,建立了医患谈话制度,手术、住院和特殊诊疗全部与患者或者其亲属签订知情同意书、特殊诊疗知情同意书等医疗文书,规范了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
护理质量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并对护理文书的书写作了重点检查;注重护士礼仪知识培训和规范护士工作行为,并完成了新上岗护士的培训与考核。
(二)医德为重,建立新型医患关系;
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建设,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宗旨。通过对门诊患者和住院病人的调查,他们对我院员工的服务态度、就医程序等都十分满意,患者满意度在95%以上;门诊收费项目明码标价,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自觉接受社会和患者的监督;门诊、住院部坚持?一日清单?制;多次收到患者的表扬来信。
(三)预防为主,加强疾病控制管理;
1、为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我院成立了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多次组织全院职工学习《医院感染管理规范》、《消毒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进行了3次培训与测试。
对消毒、灭菌效果定期监测,灭菌合格率达100%,紫外线消毒、灭菌率达100%,未发生院内感染病例。
2、做好传染病的防治工作
调整充实了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进行了3次传染病防治知识和疫情报告知识培训与测试。对发热病人进行了登记报告和预检分诊。应急医疗抢救小组进行了人员调整,随时做好应急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护准备。
三、问题与不足
1.全年发生较大医疗纠纷4起,赔偿各种费用达万元,且对医院的声誉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
2.医保住院病人的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与患者之间的沟通解释不够;管理上存在抓细节不够;服务质量还要再提高;医疗设备还要再补充,医疗技术力量还要再调整等等。
改善工作计划和总结篇4
为了全面了解我校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情况,更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20xx年5月14日我校对师生进行了问卷调查,教师、学生全部参与调查,现就此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我校从20xx年4月22日开始由区配送中心统一配送热餐,主要在上午课间加餐,改善学生营养。学生营养加餐的标准为每人每天4元,全年800元。
二、对于学生营养计划我校采用多种形式向学生进行宣传教育,主要是通过班会、晨会、学校集会以及学生应知卡等方式进行宣传,使全体学生都能明白国家实施营养餐工程的意义和要求,并教育学生注意节约,不能浪费。
三、学校将学生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卫生知识教育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通过学校集会和班级教育现结合的办法加强教育。
四、学校对于营养餐的接受、保管、发放进行了细致的安排,专人负责。
五、通过调查问卷,学生、教师对此项工作的知晓率达100%,满意度达100%,师生普遍认为热餐比原来的预包装食品花样多、营养更丰富,学生喜欢吃。学生认为有利于身体的健康成长,营养提高了,身体更加健康了。
六、通过了解,大部分学生认为营养计划工作实施的很好,深入人心,有的老师、同学建议:希望有关部门经常调整供应种类,避免长时间食用同一类食品,学生会口味厌烦,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总之,营养改善计划,是改善农村学生健康水平的有效途径,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心工程。在我校开展顺利,受到了广大师生及家长的一致好评。
为确保“营养改善计划”能够安全、平稳实施,我校根据上级通知精神,认真开展了营养餐自查工作,现将我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认真制定了实施方案,完善了“营养改善计划”管理机制。
1、开学初,学校认真制定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学校成立了营养餐工作领导小组、食品采购供应加工、食品安全监督、营养餐发放、数据统计和档案管理。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负责营养餐工程实施管理,负责每天的营养餐食品安全的监督与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落实了学生营养餐食品分发人员、库房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职责,把各个环节的责任分解落实到人。
2、建立了营养餐财务管理制度、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原料采购管理制度、库房管理制度、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餐厅卫生管理制度、烹调加工管理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食堂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厨房卫生管理制度、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制度、食堂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食堂粗加工管理制度、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食品供应制度、师生用餐制度、学校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学校防投毒措施、食堂就餐人员须知、食堂卫生基本要求等管理制度,健全了营养餐采购、留样、班主任和学生用餐四类台账,规范了营养餐操作、加工、分发食用和采购流程。
3、每周对营养餐工程的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品卫生监管情况和学生的使用情况开展自查,并对存在的问题做到了及时整改。
二、“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
1、自3月1日起自3月3日,我校学生的营养餐实施定点采购蛋奶,向学生提供牛奶加鸡蛋加面包的供餐模式。3月3日至3月3日,由于我校食堂设施不到位,我校对3公里以外的130名学生进行提供完整午餐,3月3日至20日,我校对食堂进行升级改造,又对学生进行牛奶加鸡蛋加面包的供餐模式。自3月21日起,我校对全校233名学生实施提供完整午餐,截止目前,各环节运行平稳。
2、学校明确了专人保管和验收人员,对每天采购的食品进行验收登记后由保管人员保管,发现异常食品拒绝接收,落实了食品出入库记录和索证制度。
3、学生每天食用营养餐30分钟前由食品检验员、监督员先尝当日所发营养餐食品,确认无异常现象后再由各班主任到班级发放,并由班主任监护、指导学生食用,并做到:一看、二摸、三嗅、四尝,学生用餐后1小时内严禁在外买零食吃,以免造成营养餐和零食混吃造成身体不适。
4、食品管理人员每天对所发食品留样保存38小时。
5、“营养餐工程”分管人员每天营养餐时间到各班巡视、检查学生食用情况和班主任对食用的记录情况。
6、由于我校食堂工人只有2人,工作量大,学校决定早上第三节课没课的老师全到食堂帮忙,午餐时全体老师行动全力做好此项工作,得到了全体老师的大力支持。同时积极组织高年级学生参与,从下饭盒到食堂午餐后的清洗,都组织学生进行。
三、加强“营养餐工程”经费管理。
学校严格执行“营养餐工程”经费零利润的相关规定,每周向学生公示一周采购的营养餐品种、数量、价格和学生领食用人次。做到专帐管理,专款专用,每天对营养餐实行实名制发放,并由学生签字,每周汇集成册入档,思想汇报范文真正做到日清,月结,配合做好上级的检查、审计工作和校务公开。至今为止,上级专项资金能够按时下发,有效的保证了工作的开展。
四、切实加强质量监管,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校长为营养餐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把好食品质量关;食品安全监督员余胜做好食品安全的监督,严禁变质、腐烂、被污染、过期、没食品安检合格证的食品进入校园;食品验货人把好质量关,食品采购员蒋勃严格按要求主要负责食品的采购工作。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1、工人工作量大,厨房切菜设备不到位。
2、由于营养餐的实施,从基础设施到日常运行都大大加重了学校财务压力。
3、重视宣传教育,增强师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经常利用晨会、班会、校会以及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宣传教育。
4、即使调整营养餐菜谱,提高食品质量,尽可能让每生能吃完每日3元的营养餐。
5、加强对学生的用餐管理,监督学生按时吃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xx〕54号),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细则、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食品安全保障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三条地方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共同参与对学校食堂的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学校要把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作为食堂管理的重点,切实承担起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责任。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学校食堂,是指为学生(含教职工)提供就餐服务,按要求具有相对独立的原料存放、食品加工操作、食品出售及就餐空间的场所。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试点地区和学校,其他地区和学校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六条学校食堂应以改善学生营养、增强学生身体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原则,尊重少数民族饮食习惯,建立健全覆盖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
第七条审批制。学校开办食堂须提出书面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供餐。
第八条校长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建立由校领导、后勤管理部门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组成的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堂管理。重大开支和重要事15项,由集体讨论决定。
第九条内部控制制度。针对学校食堂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建立健全严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控制,提高管理水平。
第十条岗位责任制。学校应根据学生就餐规模,切实做好定岗、定责、定薪工作,合理配置人员。学校应按照不相容岗位分设的要求,设置采购、加工、保管、会计、出纳、食品安全管理等工作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关键岗位应定期进行轮换。规模较小的学校,部分岗位可以由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人员兼任。
第十一条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学校负责人应轮流陪餐(餐费自理),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第十二条科学营养供餐。各地应参照有关营养标准,结合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当地饮食习惯和食物实际供应情况,制订成本合理、营养均衡的食谱。
第十三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学校应防止投毒事故,保障饮水安全,建立完善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细化事故信息报告、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四条学校食堂应按照《消防法》的规定,提高消防意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定期组织消防演练,防止发生火灾。
第十五条建立膳食委员会。学校应成立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发挥其在配餐食谱、食堂管理和检查评议等方面的作用。
第十六条学校食堂一般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已承包的,合同期满,立即收回;合同期未满的,给予一定的过渡期,由学校收回管理。由社会投资建设、管理的学校食堂,经当地政府与投资者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后,可由政府购买收回,交学校管理。
第三章人员管理
第十七条地方政府应为学校食堂配备数量足够的合格工作人员并妥善落实人员工资及福利,组织专业培训。从业人员不足的,应优先从富余教师中转岗,也可以采取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方式从社会公开招聘。人员招聘按照“省定标准、县级聘用、学校使用”的原则进行。
第十八条食堂从业人员基本要求。
(一)学校应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营养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对食堂从业人员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知识、营养配餐、消防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
(二)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含临时工作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
(三)建立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食堂管理人员应在每天早晨各项饭菜烹饪活动开始之前,对每名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发现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从业人员有不良思想倾向及行为、精神异常等现象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四)食堂从业人员应具备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处理食品及分餐前、处理食品原料及使用卫生间后,必须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和供应场所内吸烟。
第十九条学校食堂应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安全管理员原则上每年应接受累计不少于40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
第四章食品采购
第二十条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食品采购应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
贸市场、个体工商户、农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等有关凭证,做到源头可控,有据可查。
第二十一条规范大宗食品采购行为。建立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招标制度,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要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偏远地区学校或教学点可通过比选质量、价格的办法确定供货对象。
第二十二条积极推进“农校对接”。建立学校蔬菜和农副产品直供基地,在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减少农副产品采购和流通环节,降低原材料成本。
第二十三条建立食品查验制度。采购包装食品时应严格查验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确保食品安全;不得采购质量不合格、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得采购有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第二十四条建立双人采购和定期轮换制度。学校应实行双人采购,人员不足的可由教职工陪买,每次采购应做详细的采购记录备查。原则上采购人员每学期应轮换一次。
第二十五条建立供货商评议制度。学校应定期对食品及原辅材料供货商进行综合评议,对评议不合格、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供货商应列入黑名单,终止供货合同,取消其供货资格。供货商定期与学校进行结算,采购员与供货商之间原则上不得发生现金交易。
第五章食品贮存
第二十六条建立出入库管理制度。食堂物品的入库、出库必须由专人负责,签字确认。规模较大的学校,应由两个以上人员签字验收。严格入库、出库检查验收,核对数量,检验质量,杜绝质次、变质、过期食品的入库与出库。出库食品做到先进先出。
第二十七条建立库存盘点制度。食堂物品入库、验收、保管、出库应手续齐全,物、据、账、表相符,日清月结。盘点后相关人员均须在盘存单上签字。食堂应根据日常消耗确定合理库存。发现变质和过期的食品应按规定及时清理销毁,并办理监销手续。
第二十八条食品贮存场所应根据贮存条件分别设置,食品和非食品库房应分设,并配置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等设施。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摆放,不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盛装食品的容器应符合安全要求。
第六章食品加工
第二十九条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
(二)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三)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
(四)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五)配备餐饮服务许可证所规定的其他设施设备。
第三十条食品加工过程应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第三十一条必须采用新鲜安全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不得向学生提供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不得制售冷荤凉菜、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
第三十二条需要熟制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烹饪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烹饪后的熟制品、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第三十三条建立食品留样制度。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并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放置于专用冷藏设施中冷藏48小时。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信息。
第三十四条严格按照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
第三十五条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及时清洗各种设备、容器和用具,做到定期消毒,归位摆放。
第七章食品供应
第三十六条学校食堂供餐包括两种方式:一是包餐制,即全体学生统一伙食费标准,由学校食堂提供统一饭菜;二是自购制,即饭菜品种、数量由学生自由选购,学校食堂凭充值卡或饭菜票结算。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从中选择。
第三十七条学校食堂应综合考虑学生的营养需要、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伙食标准和配餐方案,并报教育、卫生、价格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八条学校应制订每周带量食谱并提前公布。
第三十九条有清真餐需求的学校应设立清真灶,灶具、炊具使用,原材料采购、贮存、加工等应符合清真饮食的规定。
第四十条就餐场所管理。学生就餐场所应张贴均衡营养、健康饮食行为等宣传资料;应设置洗手池等设备设施,有明确的洗手、消毒及检查等规定;就餐场所及设备设施应定期维护,保持干净整洁,做好地面防滑。
第四十一条就餐秩序管理。学生就餐时,应落实校领导带班、班主任值班制度,加强就餐秩序的管理,做到安全、文明就餐,避免浪费。
第四十二条餐用具清洗与消毒。按照要求对食品容器、餐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存放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提倡采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采用化学方法消毒的必须冲洗干净。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用具。
第八章财务管理
第四十三条教育、财政部门应加强对学校财务工作的指导。建立健全食堂财会制度,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定期组织业务培训。
第四十四条学校食堂财务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实行专账核算。对营养改善资金收支情况必须设立专门台账,明细核算。
第四十五条严格区分核算主体,由财政经费保障的人员、设施设备等方面的费用不得在食堂专账中列支。
第四十六条学校必须确保营养改善专项补助资金足额用于学生伙食,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不得以保健品、含乳饮料等替代。
第四十七条教职工在食堂就餐应与学生同菜同价,伙食费据实结算,不得挤占营养改善补助资金,不得侵占学生利益。
第四十八条学校食堂收取伙食费应开具合法票据;支出要取得合法、有效的票据,按规定办理相应报销手续。
第四十九条食堂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伙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得将学校的店面承包收入、房租收入、其他非食堂经营服务收入转入食堂收入。不得转移食堂收入。严禁挪用食堂资金或设立“小金库”。
第五十条食堂支出包括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等。不得将应在学校事业经费列支的费用等计入食堂支出。食堂成本核算应以食堂的日常经营服务活动所必须的各项料、工、费为基本内容。
第五十一条食堂的收支结余实施月度结算,食堂的结余款要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严禁用于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津补贴以及非食堂经营服务方面的支出。
第五十二条学校食堂实行财务公开,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学校膳食委员会的监督。学校应定期(每学期至少一次)将食堂收支情况及时向学校师生和家长公开,同时报送教育部门备案。
第九章监督检查
第五十三条教育部门要会同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物价、审计等部门,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等形式,对学校食堂管理的各个环节加强监管。对发现的问题要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情况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追究相应的责任。教育部门在考核学校工作时,应将食堂管理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第五十四条建立公示制度。学校应定期将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名单、人数(次),学校食堂财务收支情况,物资采购情况,带量食谱、饭菜价格等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学校师生和家长的监督。
第五十五条建立信息反馈渠道。设立校长信箱,食堂工作人员、就餐师生,可以对原材料采购、伙食质量等问题进行投诉或举报。学校应定期公布投诉或举报的处理情况。
第五十六条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疏于管理、玩忽职守,导致学生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应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一)在食堂经费中列支教职工伙食、奖金福利和招待费等费用;
(二)虚报、冒领、套取、挤占、挪用营养改善补助资金;
(三)克扣学生伙食、贪污受贿等。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九条各地应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办法。
第六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学生食堂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材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败坏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加工后的熟制品、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和不洁物。
学生用餐必须当餐加工,当餐食用。不得向学生提供隔餐食品、败坏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不得制售冷荤凉菜发放给学生。
食品在烹饪后至学生食用前的间隔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若超过2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食品添加剂应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要求的范围、用量和方法使用,严禁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
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和残渣;及时清洗各种设备、容器和用具,做到定期消毒,归位摆放。
食堂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防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为了落实好国家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一年来我校在管理和实施方面不断努力,克服种种困难,以优质的服务,饱满的热情大力服务好学生,让留守儿童有家的温馨,其他学生感到学校的温暖,不低于家庭生活的感觉,以师生的满意当作我们最大的追求。平时作法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 层层落实,管理到位。
完整午餐和课间餐,学校校长亲自抓,总务副校长分管,建立组织机构,完整午餐和课间餐安排专人具体实施,按时按质按量完整到位,并成立由家长和学生组成的监督专班,监督和评估,各个环节监督,督察到位。有记录有举报电话公示。
二、 严格实施好营养餐和课间餐。
为了强化管理,我们制订了完整午餐和营养课间管理,管理机构,建立了进出货台账,实物验收保管制度,发放时间,一周菜普,公示等等,每日发放课间餐和每日供应的完整午餐都有学生签字记录,财务由学校专人管理,每月进行一次清算,不截留,不挪用专项资金,做到日清月结,零利润服务学生,同时建立了工作责任追究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食堂台账管理制度,餐具清洗消毒制度,食品留样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明确了人员分工,各其职,各负其责,促使职工爱岗敬业,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乐于服务,乐于奉献,切实把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到位。
三、 严格把好管理关。
每年度我们申请办理了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各类食品蔬菜的供应商索取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签订供货协议及食品安全责任状,邀请卫生监督局来校指导工作。食堂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有传染,疾病的人员不准上岗,确保饮食安全,师生身体健康,食堂餐饮许可证,食堂人员健康证挂在墙上公示,让领导师生监督,每年八月对食堂及食品管理人员进行一次签聘合同,聘期一年,工资按月发放,不存在给聘用职工购买何险及其他后顾之忧,工作不求进步,态度不好的第二年不予以聘用。分管领导每天下食堂不少于二次,主管领导每周下食堂不少于6次,并同师生用餐不少于5次,时刻关注食堂服务态度,饮食质量安全等等。
四、 严格食品采购制度。
食堂安全是食堂的头等大事,食堂采购是安全的关键。我们每学期开学前由分管校长和总务主任对市场进行调查,选择正规商店,正直的商人进行交易,商谈价格服务项目。“米、面、油副食店”蔬菜配送店,“肉店”都选择专营的正规店,并向学校方提供,“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个人健康证”与学校总务处签订供货协议。采购时通知乙方供货数量、价格、乙方提供送货单,总务处验收,食物保管员验收签字,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已订购的货物,食堂不再从其它渠道进货,供货商提供的货物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负一切后果责任。
五、 严格食品加工流程管理。
食品加工程序:我们的作法是,第一新到食品首先进行严格的检查,确保数量质量以及合理的价格并确保食品,无腐烂,过期,食品有qs标志,确保食品安全。第二,分鱼肉蔬菜三个池子清洗,把检查贯穿到制作的全过程,食品制成后盖上网罩,防止异物和飞虫侵蚀食品,事事处处把食品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师生吃上放心,安全食品,健康成长。
六、 严格好食品消毒关。
消毒也是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学生的生了疾病,使用的餐具进行消毒处理,其它食堂用餐餐具每餐都进行一次消毒处理,每天下班前把所有操作工具及学生使用的碗筷,进行蒸煮后入消毒柜,第二天使用,历年来我们一直坚持这样操作,没出现过半点问题。
以上是我校在营养计划及食堂工作中所做的一些事情,以上所做的离形势的发展,学生的需求,科学的发展还存在一些差距,我们将不断加强学习,并走出去向其他做得好的各兄弟学校学习,努力办好我校食堂,落实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文件精神,切实实施好我校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提高学生营养水平和身体素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改善我校学生营养长期失衡的现状,调整饮食结构,增加营养含量,提高学生饮食质量,发挥学校强体与育人的双重功能,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二、领导机构
为全面落实好我校学生营养早餐工作,特成立我校学生营养早餐实施工作领导组。
(一)先锋小学学生营养餐工作领导组
组长:赵雪芹
副组长:刘娟、谢建栾
成员:杨琦、牛冰、刘荣利、芦珊、武坤、张秋、张小红、王萌、杜郁静、董捷、刘萌
领导小组成员主要全面负责学生营养餐的全面实施与发放、监督,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学生营养餐的标准、卫生安全工作的实施监督管理。各班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学生就餐及维持秩序、监督学生营养餐的配发、食品安全等工作。
三、实施内容
小学生营养餐,由学校每天按时发给每名学生营养食品(1包学生专用牛奶+1个鸡蛋+1个馒头+1个香肠)。
四、实施方式
由学校联系早餐供货企业提供营养早餐,学校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
五、验收:余敏、刘新强
六、对象:先锋小学1-6年级在校全体学生。
七、补助规划
1、早餐主要食品:鸡蛋、馒头、牛奶、香肠。
2、保证学生每餐所吃东西必须是安全、有营养的食品。
八、实施时间
从20xx年9月1日开始实施。
十、管理办法
1、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的所有食物实行专人采购和验收签字。食用品要有合格标品牌,实物要留样检查,符合储存规定,此项工作有后勤人员全面负责,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关,确保安全关。
2、班主任和生活委员负责本班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的日常管理,负责食用品的发放工作,每天对食用品的发放造册登记,每月汇集成册入档,以备检查和审计。
十一、工作措施
1、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每天进行日清月结,月底结算,领导组成员负责督促后勤人员做好各方面工作。
2、班主任应采取多种形式,向家长和学生进行大力宣传,保证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的顺利实施。
3、强化监督管理。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必须坚持安全、营养、方便、价廉的原则,做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物不进校、不食用,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4、做好总结与反馈工作。学校要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寻找不足,积极探索,逐步提高。每学期结束,要将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县教育局。
为确保我校“营养早餐工程”能够安全、平稳实施,我校根据上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了营养餐工作自检自查工作,现就我校实施“营养餐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了管理机制。
1、学校成立了学生营养餐工作领导小组和学生营养餐工作食品安全监督小组,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成员参与营养餐工作实施管理,食堂由专人负责,每天定时或不定时到食堂巡视一番,发现问题及时指出,落实了学生营养餐工程食品采购人员、库房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职责,把各个环节的监管责任落实到人。
2、建立了《营养餐采购制度》、《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制度》和《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管理制度,健全了营养餐采购入库、领料出库、食品留样和学生就餐三类台账,规范了营养餐操作、加工和采购流程。
3、每周对营养餐工作的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卫生监管情况和学生的就餐情况开展自查,作好记录,对存在的问题做到了及时整改。
4、建立健全学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无学生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加强过程管理。
1、我校学生自开餐以来,营养餐实施国家免费提供3元的早饭(20xx年11月起为4元),主要以米饭为主食,每顿3个菜,每顿都有肉,每星期至少吃一次牛肉。肉食原材料由我校食品采购教师到市场购买。
2、未加工完的生肉进行冷冻保存,实行加工前一天对第二天加工的肉食品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有异味的及时清除。
3、食堂工作人员每天对食品做到按时留样,留样保存24小时以上。
4、分管人员在每天规定营养早餐时间内到各班巡视,检查学生食用情况和班主任对食用情况的记录。
同时学校严格执行经费管理的相关规定,每天坚持过秤并如实做好领料记录。做到专帐管理,专款专用,每天对营养餐的就餐情况造册登记,每月汇集成册入档,做到日清月结,配合做好上级的检查、审计工作和校务公开。
三、存在问题及今后打算
1、供餐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
2、场地、设备设施不能满足需要。学校没有食堂餐厅,现在学生都是在教室里用餐,卫生达不到标准,存在着安全隐患。
3、充实管理力量,强化工作监管,规范供餐工作流程。
4、健全完善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规范管理。
5、加强人员培训,强化管理,更好的落实营养餐改善计划。
海岱镇箐头村完小
20xx年5月26日
为了解各地学校食堂建设进展情况,督促各地规范实施食堂建设,加快食堂建设步伐,尽快改善学生就餐条件,满足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要求,根据全国学生营养办《关于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全国学生营养办函〔20xx〕10号)要求,决定对全省食堂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xx—20xx年已下达资金项目和20xx—20xx年建设规划项目。
二、检查内容
1、国家试点地区食堂建设的安排情况,是否能在20xx年完成国家试点地区食堂建设任务。
2、地方资金投入情况,检查食堂内部配套实施设备装备情况。
3、20xx—20xx年中省资金是否下达到县,以及资金支付进度。
4、是否存在食堂资金安排挪作其他建设项目,若存在,说明安排情况、原因及决策过程。
5、工程建设实施情况(包含基本建设程序、进展情况、质量状况、在建工程现场管理情况等)。
6、监督检查机制建立与运转情况以及信息报送、工程档案、标识牌设置等基础工作情况等。
7、各市县在食堂建设方面的工作经验、创新性做法以及典型案列等。
三、检查方式和工作安排
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自查工作由各市(区)负责组织,各县区于20xx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重点检查分省级重点检查和国家重点检查。省级重点检查于8月中旬开始随机安排;国家重点检查由全国学生营养办组织于8—10月择期进行。重点检查采用随机抽查方式进行,随机抽查项目县,每县随机抽查8—10所学校。
四、有关要求
2、请各市(区)根据本通知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于8月底前报送自查报告。
改善工作计划和总结篇5
改善医疗服务是民生导向,是医改要求,是医疗机构的基本职责。近年来,上海始终将改善医疗服务作为惠及民生的重要工程、推进医改的重要举措和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来扎实推进,取得了一些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以问题为导向,改善医疗服务流程
2009年新医改启动伊始,市医改办就组织我市相关部门认真分析人民来信来访所反映的看病就医问题,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共梳理了14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在此基础上进行深入研究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一是推进预约诊疗服务。建立医联预约服务平台,覆盖38家三级医院,年预约达1千多万人次;建立家庭医生双向转诊预约平台,患者可以通过家庭医生直接预约上级医疗机构的专家门诊,目前已在6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试点。二是推行“门诊一站式”付费模式。覆盖38家三级公立医院,并在27家医院间实现门诊患者自助储值缴费的跨院跨行通存通用,患者排队次数平均减少2.8次,候诊时间平均缩短60分钟。三是推行自助服务系统。开展自助挂号、自助预约、自助充值、自助收费、自助信息查询等服务,全市已有80%的二级甲等医疗机构、98%的三级医疗机构开展了门诊自助服务。四是推行专病整合门诊。通过院内多专科协作解决患者在各专科间往返奔波的问题,目前已有24家市级医院开设117个整合门诊,参与科室229个,年服务患者3.8万人次。五是推行日间手术。以流程再造为重点,完善和创新日间手术集中式管理模式,对门诊接诊、病情评估、入院手术、出院随访等环节进行无缝衔接,目前已有28家市级医院开展,手术量达8.22万例。
二、以人文关怀为重点,创新医疗服务模式
一是开展文明服务主题活动。自2012年起开展“关爱患者,从细节做起”文明服务主题活动。2013年,推出“温馨环境、温馨服务、温馨检查、温馨提醒”等十条细节举措;,继续凝炼出“人文环境、心理疏导、情绪安抚”等十条注重人文关怀、软件建设和细节服务的举措。各项细节举措落实率达到90%以上,改善了患者的就医体验。二是推进医务社工和志愿者服务。积极探索和引进社会力量参与改善医疗服务,实现了“五个第一”:成立了第一家医疗机构内的医务社会工作部;建立了第一个省级医务社工学术组织;制定了第一份推动医务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政府文件;编印了第一本《医院志愿者岗前实务培训手册》;编印了第一本《医院志愿者手语培训手册》。目前,全市有152家单位试点开展医务社会工作,有医务志愿者5万余名,已为近800万人次患者提供导医、交流、探视、心理舒缓等服务。
三、以信息化为支撑,提升医疗服务体验
一是推进信息共享机制。自2006年起建设“医联工程”,目前已建成医院信息系统、医学影像系统、实验室信息系统和临床信息系统四大系统,联网38家三级医院、跨8个行政区,医生可以通过患者的就诊卡,实时调阅患者在联网医院就诊的'既往病史、门诊记录、用药记录、影像资料,减少重复检验检查。二是推进新媒体的使用。各家医院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和新媒体平台提供各项服务,如建立医院的微官网,开通微信“专家预约”、“在线挂号”、“三维导诊”、“候诊队列”、“报告查询”等特色功能,方便患者就医。
四、以患者权益为基础,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一是大力推进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体系。制定市政府规章《上海市医患纠纷预防与调解办法》,在17个区县设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办公室和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了140名人民调解员,组建了922位覆盖医学、法学、心理等专业的咨询专家库。共受理纠纷3408件,调解成功2830件,人民调解已成为化解医患纠纷的主渠道。二是积极探索实施住院患者第三方告知制度。通过引入非当事医患的第三方人员进行医疗服务、医疗保险、医疗收费、医疗维权等相关制度、规范的告知,完善医患信息沟通平台。目前已完成第三方告知468例,患者对相关制度的理解程度达到90%以上。三是建立卫生医保联合工作机制。自2011年始,会同市医保部门成立卫生医保联合投诉办公室,开通卫生医保联合投诉电话,重点受理和解决限定门诊药费药量、不予配售医保药品、限定住院天数(假出院)、 ct或mri分解收费等4大投诉热点问题。至今已接听来电1万多个,解决了群众反映的1331个具体问题。
五、以监管评价为抓手,促进各项措施落实
一是纳入医院评审评价指标体系。将改善医疗服务工作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公立医院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并将评价结果作为财政投入、院长绩效考核等的重要依据。二是纳入文明单位考核范畴。将人文细节服务、便民利民惠民举措的实施情况作为本市卫生系统文明单位考核的重要指标。三是纳入各项专项检查范畴。与医疗质量万里行、三好一满意、质控检查等各项专项检查相结合,督促医疗机构落实各项服务举措。
各位领导和同仁,上海在改善医疗服务方面虽然开展了一些工作,但距离群众的期盼还有不少差距。国家卫生计生委《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为我们推进这项工作进一步明确了目标,指明了方向,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行动计划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积极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确保将改善医疗服务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改善工作计划和总结篇6
为贯彻“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工作安排,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加强“平安医院”建设,改善服务态度,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重点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我院具体做了以下工作:
一、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1、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卫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做到依法执业。集中利用三天下午的时间,对全院职工进行了法律法规专项培训工作,知晓率达到了100%。培训完成后进行了考试。行为规范。
2、健全并落实医院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特别是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技术准入制度、临床用血制度、转诊制度等。
3、严格基础医疗和护理质量管理,强化“三基三严”训练并进行考核。
4、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因病施治。重点是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坚持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建立了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机制。
5、加强科室能力建设,做到专业设置、人员配备合理,抢救设
备设施齐备、完好。急诊科(室)医务人员相对固定,值班医师胜任急诊抢救工作。实现急诊会诊迅速到位,急诊科(室)、入院、手术“绿色通道”畅通,提高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成功率。
6、针对临床用血,我们重新进行了培训,力求科学合理用血,保证血液安全,杜绝非法自采自供血液。
7、规范消毒、灭菌、隔离与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
8、医院领导定期召开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工作会议,积极整改落实各级质量检查发现的问题,做好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工作。
二、改进服务流程,改善就诊环境,方便病人就医
1、我院采取增加服务窗口,缩短病人等候时间。对服务流程进行优化,简化环节,并且对门诊抽血室的布局进行了调整,布局更加合理,方便患者就医。
2、统一制作了科室标识,使其规范、清楚、醒目。
3、医院为病人提供清洁、舒适、温馨的就诊环境和便民服务措施,做到有导诊服务,有咨询台、有便民门诊,有候诊椅,有饮水设施、有轮椅、有电话等。
4、采取流程改造等方式缩短各种等候和各项检查预约、报告时间。创造条件,开展了预约挂号和诊间预约服务,方便广大患者就医。
5、提供私密性良好的诊疗环境。
三、提高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增进医患沟通
1、医护人员自觉维护病人的权利,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2、对全院职工进行礼仪培训,随时检查服务用语使用,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
3、临床科室建立了医患沟通制度,主动与病人交流,耐心向病人交待或解释病情,要求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
4、建立、完善病人投诉处理机制,公布投诉电话号码,有专门机构及时受理、处理病人投诉。
5、通过出院患者电话回访,问卷调查,聘请社会监督员等方式定期收集病人及社会等方面对医院服务中的意见,并及时改进提高。
四、严格医药费用管理,杜绝不合理收费
1、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严格执行药品收支两条线。禁止在国家规定之外擅自设立新的收费项目,严禁分解项目、比照项目收费和重复收费。
2、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完善价格公示制、查询制、费用清单制,提高收费透明度。设立自动查询台,向患者提供费用查询服务,及时处理患者对违规收费的投诉。
3、主动接受社会和病人对医疗费用的监督,减少医疗收费投诉
五、加强职业道德和行业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医德医风
1、在医务人员中开展创先评优、道德讲堂学习活动。使广大职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工作中坚持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2、我院以多种形式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和制度教育,让医务人员树立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新风尚,并与执业医师考核、护士执业证书再次注册相结合。
3、严禁医务人员收受、索要病人及其家属的“红包”和其他馈赠;严禁医务人员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以各种名义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
4、我院对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报告及其他特殊检查等实行零提成,不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
5、做好正确的舆论宣传,不发布虚假医疗广告误导患者,欺骗群众。
在“改善医疗服务质量”一系列活动中,我院把活动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先进性教育”和“改善医疗服务质量”活动两不误,两促进。通过“改善医疗服务质量”活动,解决了短板和瓶颈问题,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保证了医疗安全,改进和优化了医疗服务流程,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同时也总结和树立一批管理好、服务好、社会反映好、经济效益好的先进典型科室。为今后继续加强医疗质量的可持续提高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