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是记录和总结研究成果的方式,有助于将调查结果传达给相关利益相关者,调研报告是调研事情的文字证明,是落实一项程序的文件参考,下面是52心得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实地调研报告范文6篇,感谢您的参阅。
实地调研报告范文篇1
从广义上讲,依法行政作为我们党“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进步的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保障,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依法行政的基础是完备的法制,依法行政的标志是实现行xxx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目标是实现行xxx的法治化、民主化,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而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则是指各级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治安管理法规,运用警察行政管理手段和现代科学技术,以公开的治安管理活动为主,辅以秘密手段,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预防和查处治安灾害事故,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创造良好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简而言之,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就是要实现公安行政活动的法治状态。
xxx《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实施已历时五年,公安机关在依法行政上的巨大进步有目共睹。但不容忽视的是,在个别地方,尤其是极个别基层公安机关,在依法行政的推进实施上仍然存在一些障碍。
一、公安机关依法行政障碍的原因分析
影响公安机关依法行政的原因较为复杂,笔者认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思想意识方面的障碍。主要表现为家长制、等级制和法律虚无主义。在工作中表现为重政策,轻法律,习惯于用行政手段、行政指令办事,存在黑头(法律)不如红头(文件),红头不如白头(内部传阅文件),白头不如笔头(领导批示),笔头不如口头(领导口指示)的不正常状态,严重地影响了公安机关依法行政。
二是利益驱动的障碍。对于市场经济的误解,甚至曲解,导致有些人崇尚拜金主义,见利忘义,受利益驱动去执法。对于要不要执法,怎样执法,首先考虑的是本地区、本部门甚至个人的经济利益,严重地冲击着公安机关依法行政。由于受利益驱动,有的搞地方保护、部门保护;有的乱收费、乱罚款,以此搞“创收”,来解决办公费;有的将案件降格处理,以罚代拘;有的部门干业务“人手不够”,对有“收入”的事,调集人马加班干。
三是环境条件的影响。公安机关依法行政的前提是有法可依。但目前有些行政法律规范如《户口登记条例》是五十多年前制定的,同当前户籍管理的实际脱节;有的本身有疏漏,规定不够明确,不够合理,相互交叉重复甚至于相互矛盾。另一方面,法律、法规某些规定的贯彻实施需要一定的物质条件,如监所中未成年人、精神病人与普通人犯分开,但有的地方没有足够的房屋就不得不“违法”。法律中关于时间期限的规定,由于交通不便或通讯闭塞等因素,往往难以办到,也不得不“违法”。
四是监督制约机制的缺陷。所谓监督,是监督主体对监督对象施加的一种外部力量。这种监督主体应是监督对象以外的组织,并且监督主体与监督对象在财务和人事上应当适度分离。自己不能监督自己,如果将监督主体与监督对象合为一体,监督主体将不得不依附、受制于监督对象,无论该种监督在具体内容上设计的多么全面、多么合理,都形同虚设。公安机关内部督察、监察体制恰恰存在这种缺陷。在这种情况下,内部监督很难对本地区、本部门的行政首长进行监督,也很难违背本地区、本部门首长对于查处或者不准查处某一案件的命令。
二、公安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的对策
一是公安机关要转变“行政中心”观念,纠正特权思想,树立起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自觉依法行政。公安机关要实现“依法行政”,就应该顺应历史发展趋势,及时转变“行政中心”观念,重视保护行政相对方的合法权益,重视保护公民的权利、自由、尊严,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在工作习惯和工作方法上,要从主要依靠政策和领导人命令办事,逐步转变到依靠宪法和法律办事上来,反对任何形式上的特权思想,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在广大民警心目中牢固树立起法律的尊严和权威,用法律作为评判公安工作最有力的标准。公安机关在依法行政运行过程中,应正确处理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关系,树立正义、自由、权利、平等的理念,既保障打击违法犯罪,也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在执法中变生硬的强制性管理为主动、热情的服务。
二是行xxx力要与经济利益彻底脱钩,保证依法行政的顺利实施。行政机关代表国家依法对社会实施管理,其执行公务,依法收取的费用、处罚的款项应该真正、全部、彻底纳入财政管理,其实现的有效方法是行xxx力必须与经济利益彻底脱钩,以根除利益驱动的条件。只有这样,才能使公安机关自觉地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管理服务于社会。
三是提高民警素质,促进依法行政。要切实加强公安行政执法队伍特别是基层公安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整体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要利用各项专题教育活动,培养和造就人民警察的公仆意识、廉政爱民意识,公正执法、热情服务意识。要进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法制教育和政治、业务以及职业道德教育,使之成为一支素质高、纪律严明、严格执法、公正廉洁、作风过硬的执法队伍。要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重点学习国家基本法律和与公安行政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安行政管理业务知识,使公安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素质与其承担的执法任务相适应。要坚持执法资格考试制度。进一步提高公安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增强服务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监督意识和人权意识,增强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自觉性,养成自觉守法、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习惯,提高整体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
熟悉乃至精通本行业的法律、法规是严肃公安行政执法的重要条件,也是提高公安行政执法效率的重要条件。不断学习、运用和总结,是提高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的必由之路,培训、考核则是其推动力,要把法制观念的强弱、学习掌握法律知识的程度、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与任职和晋升相结合。贯彻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必须切实加强公安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这是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保证。
四是建立相对独立的执法监督机构,确保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与权力制约和监督联系在一起的。公安机关作为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拥有重要的职权,如果对这些权力不予以严格制约,就不可避免地会导致违法越权,滥用职权的现象,甚至滋生各种腐败现象。因此,健全执法监督机制,把行xxx力科学分解,合理组织,将会极大地推进依法行政的进程。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执法监督机构,消除监督主体对监督对象的依附关系,对现有的行政执法监督领导体制进行改革,这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的组织保证。应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的整体效能,通过法律将行政机关自身监督、司法机关监督、权力机关监督的对象及其范围予以科学划分,使其各自发挥职能,促进行政执法监督民主化、科学化、现代化,从根本上革除“人治”的弊端。再有,明确行政执法监督主体的权力和责任。监督的实质是以权力制约权力,由此决定必须赋予监督主体以足够的权力,使监督主体拥有的权力大于监督对象手中的权力,具体包括调查取证权、法律制裁权、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等。公安机关还要依法建立健全督察制度,并将警务督察的程序逐步完善。将内部执法监督与党的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新闻舆论的监督等统一结合起来,形成一整套严密、完善的公安行政监督体系,确保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推进。
实地调研报告范文篇2
20xx年县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赶超发展、提速进位”的工作目标,紧扣服务全民创业、服务项目建设这一主题,突出“审批提速、项目进厅、绩效考评”三个重点,完善“管理机制”和“服务机制”,促进“电子政务”再上一个台阶,不断优化我县赶超发展环境。为此,上半年我中心狠抓以下四个方面工作显见成效。
一、简化行政审批出新招
简化行政审批是提高办事效率的前提,我中心从三方面做起:
1、实行并联审批制。为有效解决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程序杂,环节多,周期长的问题,中心对办理需要两个及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办理的事项,变过去的一个项目多家串联式审批为“一家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并联审批机制。我中心对“三个一体化建设”实行联审联批。即:房地产税费一体化、木竹税费一体化和工商企业注册登记一体化。通过联审联批,达到了“以票管税(费)、先税(费)后证,源头控制,征管并重,服务便民”的目的,进一步简化了流程,行政审批效率得到提速提效。
2、推行首席代表制。为杜绝群众办事“两头跑”的现象,缩短审批时间,行政服务中心实行首席代表制,首席代表在其授权范围内全权负责本单位审批事项的审核、审批、发证等事务。中心行政审批许可窗口,均设立了首席代表,其中:科级干部首席代表,占,股级干部首席代表,占。首席代表的推行,提高了审批效率,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两头跑”问题。
3、实行“六件六制”分类管理。“六件六制”分类管理制就是即办件直接办理,一般件承诺办理,重大件联合办理,控制件(事项)明确答复,特别件特别办理,联办件联
合办理,并做到操作规范。如承诺件办理,首先是窗口收件、受理,申请人手续齐全后,由窗口人员来回跑(勘测、内部领导签字等手续),并在法定工作日内通知办事人明确的办结意见。县林业局、林业局产权交易中心、县契税所已实行所有业务、人员到位,整个股室进驻中心,实现了所有审批事项能够当场办理,目前,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两集中到位的部门占有17%,以契税窗口为例,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契税证的办理由以前的承诺时限14天转为即办件,大大提高了办证效率。“六件六制”的管理,使受理件在窗口办结的比例增加,目前即办件169件,占。承诺件65件,占,对于承诺件、复杂件我中心实行窗口内转外不转服务,不用客商群众来回跑,大大提升了审批速度。
二、改革行政审批求突破
1、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
2、狠抓项目进厅。按照上级要求,对部分单位实施“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两集中”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了《“两个集中”改革试行方案》。针对部门不同特点,分类实施,稳步推进。今年,我中心建立了工商企业注册登记一体化,相关前置部门均做到“人员、业务、硬件、授权”四到位,不用创业申请者来回跑,提升行政审批效能。截止目前,中心共设有30个窗口,有125项行政审批事项进厅,其中行政许可66项。
三、强化内部管理见成效
为抓好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优化发展环境,我中心从以下三个方面着力:
1、健全管理体制。我中心制定一系列严格管理考评制度,坚决做到用制度管人。对窗口人员实行“五个一”管理。一天四考勤、一周一报告,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考核、一年一总评方式。每天上下班需本人指纹签到,外出需填写“工作人员外出公务审批表”。每周一由专人将上周出勤、服务及办件情况向纪委报告。每月全县进行通报。每季根据窗口及先进个人评选办法选出当季红旗窗口及先进个人。年底根据平时表现及季度评选情况选出年度先进并报政府表彰。实行服务遵守“十不准”,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一切事情,在窗口工作人员中推行文明用语制度,开展文明示范窗口、先进个人评比活动,使得中心人人争先、窗口争优意识强烈,提高了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促进了文明建设。铁制度的实施解决了中心纪律松散问题,严肃了工作纪律,树立了窗口服务新形象。
2、建绩效考核机制。凡窗口人员上班期间违反“十不准”规定,扣其100元/次。并追究其首席代表连带责任100元/次。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在全县进行通报外,并将其名单报政府及财政局,年终与其个人绩效考核挂钩。年终行政服务中心依据窗口单位领导的服务意识、支持程度、窗口人员的服务质量、遵守中心制度情况等对窗口单位进行目标考核打分。分值占县目标考核的2%。
3、建科学互评机制。年初中心对各窗口下达责任状。中心成立了由各窗口首席代表组成的考核小组,对窗口工作人员行政效能、文明服务、工作纪律等情况,由中心管理人员揩值班首席代表定期不定期地进行考核互评,而
不是由中心管理人员说了算,考核结果由纪委行政投诉办主任当场公布。
四、提供为民服务受好评。
为了让群众不满意的事情不在我中心发生,影响政府形象的事情不在我中心出现,中心围绕服务做深做细,不断强化服务职能,优化服务举措,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机制。
完善服务方式。大力推行“十制”服务,即:上门服务制、预约服务制、延时服务制、承诺补充制、限时办结制、微笑服务制、挂牌上岗制、一次性告知制、全程代理制、特事特办制。这些服务制度为客商群众提供全天候、零距离的服务,有效促进了窗口工作人员工作作风的转变,审批效能和服务效率明显提高,窗口形象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
实地调研报告范文篇3
一、调查背景
现代社会,仪表在人们的工作和生活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人们对服装的要求与选择不仅与人的心理、年龄、性格有关,还受到其它客观因素的影响,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受收入水平、地理区域、民族习惯、宗教信仰、文化传统以及社会发展水平等客观条件的影响,并同时与个体的年龄层次、教育程度、审美趣味、消费目的等主观因素密切相关。服饰是人体的艺术,千百年来,人类一直在不断研究着服饰的发展变化,以更加丰富多彩的衣着来美化自身。
随着消费者消费能力的增加,在其进行服饰购买时已不再单纯考虑产品的基本功能,在达到一定经济收入的前提下为了满意工作需求、心理需求、生活需求以及社交需之求时,会选择购买更能够表现经济实力、自身品味的品牌产品。伴随着信息交流速度更为快捷,品牌消费的消费群体与流行时尚需求的步伐几乎一致。服装消费市场正沿着:需求消费→时髦消费→时尚消费→个性消费,这样一个由低到高的品牌消费需求轨迹进行着变革。
为了了解消费者对服装的消费需求,我们作了此次市场调查,此次调查主要针对纬七商业街的服装店的经营管理问题,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调查对象主要是在校大学生,希望能从我们的问卷调查中给纬七商业街的服装店提出一些可行的建议,能够更好的满足消费者的消费需求。
二、调查对象构成情况简介
我们调查了芜湖高校园区的65个女生和35个男生。这些大学生大多是90后,正处于张扬个性的时代,追求标新立异,追求名牌,认为名牌服装能为他们带来一种优越感,体现出他们的与众不同。在穿衣方面,往往会花很多心思,希望能穿出自己的风格与品位。当然也有些学生崇尚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他们在服装消费上符合一种求实心理,希望买到物美价廉的衣服。
三、调查设计与组织实施
我们小组人员分别到安徽师范大学、皖南医学院、安徽中医药高专、安徽工程大学4所高校对其在校学生进行问卷调查,这4所高校均位于大学城,而纬七商业街正是大学城里大学生的经常光顾之地,所以选了这4所高校。因为此次调查问卷内容比较简洁,答一张问卷不需要太多时间,所以不致像以往问卷调查一样引起学生的反感,他们会愿意花时间完成答卷,尽量与我们合作,这样会降低我们的工作难度。
具体调查地点会选择食堂,教学楼等人流量较大的地方,我们会刻意选择不同年级、不同穿衣类型与风格的学生,避免问卷调查千篇一律、得不出有效信息的弊端,这样的调查结果也会更有代表性,更有可研究性。
四、问卷调查结果统计(略)
五、问卷调查结果分析总结
(一)总述
我们调查了芜湖高校园区的65个女生和35个男生,得到同学们的积极回应,反映了同学们的真实感受,也得到了许多好的建议,并做出如下分析和结论,以及为商家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更加满足90后大学生对服装的需求,使商家得到更大的利润。
(二)结果分析
1、50%以上的同学月消费在500元到1000元,月消费在1500元以上只占很小的比例,同学们购买衣服大多在换季时或半年买一次衣服且比较看重服装的价格和质量。
2、交通的便利程度、服装店的地理位置、服务人员的工作态度以及举办的打折活动很多同学认为是很重要的。少部分同学对衣服品牌款式、商店装潢衣服摆放及服装店的理位置觉得重要。
(三)问题
1、纬七的服装店的交通不是很便利,服装店的店面比较小,内部装潢缺乏讲究。
2、一些服装店的销售人员服务态度不好,给消费者一种受欺骗和厌恶的感觉。
3、很多店铺里的服装千篇一律,很多款式重复出现。缺乏个性和特色,不能使消费者清楚记得。
4、有一些服装店,服装质量过差,不会形成顾客忠诚度。
(四)我们的可行性建议和意见通过调查问卷及其结果分析,我们小组提出一些建议和意见
1、各服装店应保证其衣服质量,尽量购进一些款式新颖,价格合理而又与众不同的服装。
2、尽量少进价格昂贵的服装,品牌服装店的市场不大,在纬七尽量少经营品牌较大的店。
3、服装店的销售人员态度要友好真诚,帮助消费者介绍,为消费者提供更多可靠的信息。
4、标价清晰,同样的衣服标价一致,不欺瞒消费者。
5、设立的试衣间干净严密,精致方便。
6、服装店的选址要在人流量大的地方。
7、从消费者角度去思考,为服装店的长远利益考虑。
实地调研报告范文篇4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总体上讲,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障状况有了较大改善。但在有些地区由于缺乏稳定、有效的基层司法行政经费保障体制,经费保障不足仍是制约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进步的突出问题之一。因此,在更大范围内加快建立体制更加合理、机制更加有效、管理更加科学、保障更加有力的司法行政运行体制,已成为摆在司法行政机关面前的重大问题。按照上级要求,为全面掌握我县司法行政经费保障情况,近期,县司法局组织专门人员对我县的司法行政经费实际保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障的现状
从调查中可以看出,目前,县司法局局机关共有行政编制22人,县法援中心及县公证处两个,二级单位共有事业编制11人。全县辖11个乡(镇、街道),共有司法所11个(前为10个乡镇,10个司法所),全县共有司法行政专项编制43名。近年来经费保障的基本情况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财政支持力度不断加强,司法行政机关经费紧张的状况有所缓解。
之前,县司法局无论是办公经费还是业务专项经费均未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基本运转毫无保障。20后,县财政逐步加大了对专项业务工作开展的支持,专项经费从年的3万元增加到目前的23万元,每年均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在现有保障体制之下,相对有效的保证了司法行政机关基本业务的开展。除县级财政加大支持外,中央、省、市政策性转移支付对司法行政机关的投入也不断加大,如中央装备款、办案经费、省财政配套资金、市财政司法所建设补贴资金等,一些系列政策的出台和实施,改变了过去司法行政机关经费完全无保障的情况。
(二)办公经费一直未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局机关基本运转仍无经费保障。
受县财力制约,目前,县财政对我县司法行政机关的保障还仅仅是建立在基本业务开展的基础之上。多年来,司法行政机关基本办公经费从未列入财政预算,仅有的一点业务经费既要保障运转,又要办业务,造成司法行政机关在经费开支上时刻捉襟见肘,这直接导致了整体工作的运转困难。
(三)基层司法所基本无任何经费保障,司法所职能发挥受到严重限制。
自20xx年司法所收编上划以来,司法所纳入了县司法局和乡镇政府的双重管理。按照收编文件规定,收编后司法所人员的办公经费、福利等仍由乡镇政府负担。由于收编后人员管理与经费划拨脱钩以及乡镇财政困难,再加上部分基层领导在思想上有“重打轻防”的习惯性思维,忽视了司法行政工作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过程中的潜在价值和不可替代作用,司法所运转所需经费从未列入乡镇财政预算。司法所日常开支只能靠临时向县司法局和所在乡镇政府汇报来解决,事实上大部分得不到解决,极大的限制了司法所业务开展。诸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一些重点工作开展起来都十分困难。
二、基层司法行政经费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司法行政机关保障水平得到不断提高,办公条件也得到日益改善。但是,由于多方面原因,一个完善的经费保障体制在鱼台司法行政系统仍未建立起来,影响了司法行政机关正常有效的运转和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健康发展。现阶段,我县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在经费保障方面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司法行政系统公用经费保障制度得不到落实。
财政部、司法部在就联合出台了《关于制定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意见》,提出要从加强国家基层xxx建设、提高基层执政能力的高度,按照“收支脱钩、全额保障、因地制宜、适时调整”的原则制定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目前,其他省份都已按照《意见》要求,结合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落实了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但山东省由于各方面原因,一直未将文件精神向下传达、贯彻和落实,文件棚架在了省一级,导致基层经费落实无依据,申请无办法。自起,我县政法机关中公、检、法三部门的公用经费均已落实了中央两部门的文件精神,唯有司法行政系统没有落实,给司法行政工作造成了不应有的困难。这是当前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困难的关键原因。
(二)地方财政困难,司法行政保障受制于地方财力。
鱼台县地处山东、江苏两省交界处,工业基础薄弱,第一产业农业的比重较大,县财政收入来源较为单一。由于地方财政困难,在经费预算上,需要保工资、保发展,因而绝大部分党政机关的办公经费都得不到保障。这是我县司法行政经费困难的根本原因。
(三)上级有关业务经费的文件精神落实情况不好。
对于司法行政重要业务工作的开展,上级党委政府是很重视的,因此,在安排部署相关业务工作开展时,都对经费保障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并出台了专门文件。如在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方面都提出了经费保障的具体要求。但从我县情况看,这些文件精神落实状况不好。有的是落实标准低,有的方面多年来就一直没有落实。究其原因,有地方财政困难、相关部门协调争取力度不大等因素,也有上级主管机关督促检查力度不够的问题。上级主管部门只止步于文件发了,从未检查督促过文件的落实问题。这也是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困难的重要原因。
实地调研报告范文篇5
一九九六年三月十七日,八届xxx四次会议通过了《xxxxx行政处罚法》,标志着听证制度在我国的确立。但是,作为一种新生事物,此项法律自实施至今,在适用案件范围、听证主体、具体操作及有关配套法律方面仍存在着问题,致使行政处罚的具体实施过程中,“一言堂”现象依然普遍存在,公民、法人等法律主体未能真正有效地利用此项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认为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包括:传统观念和行政人员自身观念的束缚、行政机关案件调查人员素质低、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各项配套制度不健全及公民、法人等法律主体听证权利意识淡薄等。针对这些问题,认为应当从以下方面入手完善此项法律: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行政机关执法人员素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建立和完善各项听证配套制度、加强对听证制度本身的研究、营造适合中国本土法律资源的法律文化氛围。行政处罚听证制度顺应了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条件下行使国家行xxx的世界潮流,必将随着我国市场和民主政治的发展显出蓬勃的生命力,也将为行政工作带来新的契机。
一九九六年三月十七日八届xxx四次会议通过了《xxxxx行政处罚法》,标志着听证制度在我国的确立。其中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证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后,全国各地各级行政机关先后作出了一系列有关行政处罚听证制度的规定,对听证制度在行政处罚中的具体适用起了重要作用,但是,行政处罚听证制度毕竟是一项新事物,行政机关在适用听证程序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不断地去完善。
一、处罚听证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一)听证范围的界定不明确
对需要举行听证的项目规定过于单
一、缺乏弹性,不能适应保障公民权益和各市场主体权益的需要。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只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证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适用听证程序,而对公民影响更大的,譬如刑事和行政拘留等,则不在听证之列。
(二)行政听证的主体存在的问题
1、关于机构的独立性的问题。根据职能分离原则,主持听证和做出裁决的不能是同一机构的人,但目前各地实践当中多由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来主持听证,有的案件调查人员所在的科、所对临时制定某人负责主持,这样就不能完全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听证的公正性面临质疑。根据我国的现行法律规定,行政听证的组织者,一般就是行政决定者。行政听证的参加代表,也基本上由同一行政决定人选出和指定,行政听证举行的场所、程序,也单方面由行政决定人决定,这样既不利于行政机关主持听证的公开性,也不利于增强听证会的实际效果。从长远来看,我们认为应建立专门的听证机构,尽快实现从听证组织机关实施内部分离制度到建立职能分离的听证机构的过渡。
2、关于听证参加人的问题。设立听证程序的目的就是提供一个相对中立的环境让当事人充分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听证主持人在法律地位上应具有独立性,应当保持中立,以公正的形象给当事人和案件调查人员平等的地位和权利,双方针对案件的事实与证据进行质证与辩论,从而为案件的公正处理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听证的其他参加人的选择出应确保公平,听证参加人选的合理确定对于保证听证会上各方意见的公平表达来说至关重要,听证参加人不再采取内定的做法也使得它与征求意见会、论证会等其他形式区别开来。“如其不能处于比较超脱的地位,势必难以客观公正的评判是非,整个听证徒有公正的面纱而实为骗人的闹剧”。而我国目前的行政听证参加人的规定比较粗疏,直接利害关系不够明确,听证证件人与案件调查人员共同审问当事人,违背了听证的最终目的。
(三)听证具体适用中存在的问题
1、履行听证告知义务方式简单。听证告知主要有口头告知、谈话告知、书面告知三种方式。目前行政机关主要是由案件调查人员或其他人员以口头或谈话方式告知当事人有关事项。这两种方式虽然方便、快捷,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是都不够正式,无法留下书面材料以证明行政机关什么时候告知了当事人,留下了证据的隐患,一旦发生争议,行政机关根本无法证明自己履行了告知义务,势必会处于被动状态。
2、听证会只是一种形式,一种摆设。“阳光是最好的xx剂”,听证程序是行政官员滥用职权的克星。但就目前的听证会而言,“人治”思想意识的束缚依然严重,有的地方听证笔录及有关的证据材料在行政处罚决定中根本就没有发挥一点效力,当事人的各种意见也没有加以考虑和采纳,最后完全是有关领导的一句话就作出处罚决定。而当事人还是按照法定程序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本就未能达到增强行政效率,让当事人陈述自己意见,息争销诉的目的,反而会增加行政成本和开支,降低执法效率与水平。在法制日益健全的今天,要依法行政,依法处罚就必须彻底消除“一言堂”,真正发挥听证程序的作用。
3、不遵守法定程序,出现听证本身的程序违法。目前出现的一些听证本身的程序违法主要表现在:行政机关对于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作出决定前没有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听证要求,行政机关并不受理,不组织听证;听证主持人在听证会正式开始前未征询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听证会结束后未征询当事人是否作最后陈述。听证程序属准司法性质的程序,很多方面都是按照司法程序近似的步骤与方法进行的。听证本身的程序违法直接法律后果是听证没有法律效力,更不用说行政处罚决定了。
(四)行政处罚听证证据存在的问题
1、案件调查人员马虎行事,不注重收集证据,在听证中处处被动。在案件调查过程中,调查人员对证据的收集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对许多重要的'关系到案件本身的证据都没有进行收集。在面对当事人的代理人,特别是精通法律、熟悉司法程序的律师时,经常被问得哑口无言、极其狼狈。这不仅有损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形象,而且令人对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产生怀疑。
2、一些听证主持人员、案件调查人员对听证程序中的举证责任认识不清,要求当事人负举证责任。《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听证过程中行政机关案件调查人员负举证责任,应就案件的事实及其即将作出的行政处罚提供相应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所有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都应当在听证会上经过当事人的质证和辩论。案件调查人员应当提供足够证据来证明其为什么做出这样的行政处罚,而当事人没有举证的义务,可以举证也可以不举证。
二、造成行政处罚听证制度问题的原因
(一)传统观念和行政人员自身观念的束缚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在我国这样一个缺少法治传统的国家,“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可谓源远流长。“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形成了重人治、轻法治的政治传统,结果必然是只注重目的,不考虑过程,从而导致执法过程的随意性成为中国法治的一大顽疾”。长期以来,我国对程序法价值的认识陷入了一个误区,认为程序法只是实体法的工具,程序法的目的旨在与实体争议的视线,而没有认识到程序的独立价值和本身的正义性。虽然,这几年我们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程序正当”与“实体相当”相提并论,虽然我们国家提出了行政机关要依法行政,执法守法,但是几千年的法治思想传统和建国后几十年的执法实际,加之广大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使得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仍然是对程序方面注意不够,“重实体轻程序”仍然是行政机关执法实践中的一大顽症。
(二)行政机关案件调查人员业务素质低
行政机关案件调查人员业务素质低,对新的法律法规不熟悉,法律意识淡薄,程序意识几近于无。大多数的行政案件调查人员,整天忙于日常的业务工作,很少有时间来进行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对于国家最近颁布的法律法规根本就不知道,即使知道了解也很少。对于和自己的业务工作联系不是很密切,不经常使用的就不关心,也不学习,有些甚至不知听证为何物。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尚且如此,更不用说老百姓了。
(三)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各项配套制度不健全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顺利进行,要依赖各项配套制度的相互作用才能完成。一个合理的听证程序,必须有完备的制度体系。它包括通知制度、公开制度、回避制度、代理制度、质证制度、主持人制度、物质保障制度、监督机制等内在的制度体系。而目前我国这些制度还很不健全,有些制度,如物质保障制度。虽然《行政处罚法》上明确规定:“听证程序所需经费由行政机关承担”,但在实践中常因行政机关经费不足而无法履行或大打折扣;有些制度,如主持人制度,由于法律规定过于简单笼统而在实践中难以把握;甚至有些制度,法律上根本未作出规定,如监督机制。这些都导致了听证程序无法进行。
(四)公民、法人等法律主体听证权利意识淡薄
听证程序是一项旨在保障公民、法人等法律主体合法权益的法律制度,它的正常运转,除执法人员的努力外,更需要公民、法人等法律主体积极主张权利。而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是公民、法人等法律主体意识极为淡薄。他们不想听证,不敢听证,不要听证,在有权听证时放弃听证,导致“立法上是先进的,但作为这一制度的直接受益者——将被处罚的公民、法人却不领情”的怪现象。这些观念的形成,一是由于我国是受官本位思想影响极深的国度,百姓不敢对他们的“父母官”进行直接的抗辩与责难。二是由于行政机关手中拥有着很大的行xxx力,公民法人对其有畏惧感,不敢也不愿得罪行政机关,因而不愿诉诸于法律正当程序。
三、行政处罚听证制度的完善
(一)完善有关法律法规
我们要完善已有的法律法规,使之更具体更完备,更具可操作性。不仅要在《行政处罚法》中对听证的各项配套制度作明确具体的规定等,还要对有关行政处罚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进行修改和完善,使之于行政处罚听证方面的规定相吻合。此外,还应在各地行政机关判定的行政处罚听证法规的基础上,总结使用中的经验和教训,逐渐形成一部统一的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法规,确保公民听证权的实现。
(二)加强学习,提高行政机关执法人员的素质
听证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加强行政机关执法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要办好业务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对有关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要求全体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对《行政处罚法》的学习,可以专门就听证程序组织广大执法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明确我国引入听证制度的重要理论和现实意义,弄清楚听证程序的具体操作步骤及注意事项,以承担日益提高的执法水准要求。
(三)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通过宣传法律法规,使公民都明白听证是怎么回事,消除他们不敢听证的顾虑,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当事人就知道如何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敢于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正确表达自己的意见,对有关的实事、证据、法律依据进行质证、辩论,听证会后对处罚也会更容易接受、受理、心服口服,减少事后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发生,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率,为行政执法水平的整体改善打下一个良好的群众基础,创造一个有利的执法环境。
(四)建立和完善各项听证配套制度
要完善我国法律上已确立的制度,如通知制度、公开制度等,使其更具可操作性;要加快建立和完善执法中急需而又为听证运转所必需之制度,如主持人制度、物质保障制度、监督机制等。
主持人制度是行政处罚听证运转的组织核心。完善主持人制度,必须从法律上对听证主持人的条件、资格取得、职权职能、法律地位等作明确规定。听证主持人应具有律师资格和一定行政工作经验,通过有关考试与考核,并应享有指挥听证程序进行和作出建设性的处罚决定的权利,逐渐形成一种有专门机构考试考核、选拔任命等的管理模式。当然,这要随我国整个法制进程而逐渐进行。
物质保障制度是行政处罚听证运转的必要物质基础。要从财政上给予行政机关强大的支持,才能保证执法中不为所谓正当需要而滥用权力。建议在行政执法办案中设立专款来推行该制度的运转,并且不仅限于听证的组织实施,还应用于宣传教育、人员培训、构建必要的物质设备等。
监督机制是行政处罚听证运转公正合理的保障。要建立对违反听证程序规定,应当听证而不举行听证,或举行听证而不按法定步骤进行,或者在听证中闲置或剥夺听证当事人及其他听证参与人合法权利等违法听证程序规定的惩戒制度,追究违规人员的责任。要逐步形成一种包括司法审查、执法检查、执法监督、行政督察等在内的多层次的监督体系。
(五)加强对听证制度本身的研究
纵观近年来行政理论研究状况,有关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理论研究似乎是一块未开垦的处女地,见之于媒体的有关案例也极少,这实在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我国听证制度与西方国家比较还很落后,可以说刚具备了基本骨架,其血肉远非丰满可言。有些学者已对听证制度的完善提出了建议,如:逐步扩大听证程序适用范围,听证主持人与调查人分开制度,完善关于听证制度的立法等。这些研究还需要进一步拓宽加深。
(六)营造一种适合中国本土法律资源的法律文化氛围
行政处罚听证的顺利运转,除法律上的努力完善,制度上的必要保障,执法人员的积极执法,更需要广大人民的支持。而要赢得人民的支持,最根本的就是要营造该程序运转的法律氛围,使人民从心理上完全接受这种制度的合理性,在内心上认可这种制度,自然地运用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个从靠国家强制力才能贯彻下去的法律,即使理论上再公正,也肯定会失败”。哈耶克也曾指出,在一个传统和惯例使人们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都可预期的社会中,强制力可降低到最低限度。可见,行政处罚听证在我国的顺利推行,从根本上说应是逐渐营造一种法律文化氛围的过程,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这种程序的价值和意义。
行政处罚听证制度顺应了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条件下行使国家行xxx的世界潮流,必将随着我国市场积极和民主政治的发展显出蓬勃的生命力,也必将为行政工作带来新的契机,带动行政处罚向民主、法制、公开、正义的方向前进。
处于一个经济、民主和法制处于上升时期,热切期待着通过比较与鉴定完善法制与民主的中国人来说,唯有实实在在地理性认识,才能使听证制度在潜移默化中在中国这块黄土地上生根开花。
实地调研报告范文篇6
调研时间:
20xx年03月31日
调研地点:
得一文化广场
调研目的:
关于对书籍设计的实践
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书籍的种类也不断的增多,现在的市场上各种各样的书籍:科普类的,教育类的,杂志类的,教育类的等等这些书籍这些书籍在市场上的竞争也是非常的激烈!我们这次的调研也是对各方面的书籍的各项设计和装帧进行一些实践性的了解!
对于在市场上的了解,在市场上流通最广的还是一些那些简装书籍,因为他们大多数是传达知识的,他们价格便宜知识种类多,是一般平民能看得起的书类。
对于那些书籍的封面也是极为重要,因为这是群众认识一本书的第一步,只一点极为重要!因为如果把一本书的封面设计好了能够引起群众的注意,是他能很快的拿起这本书去看内容。
在这次的调研过程中,对于各种书的封面都相对的了解了一下,对于那些小说类的名人散文类的书籍的封面都设计简单大方,一般是以字体来装饰封面,封面颜色主要以暖色调为主一般发灰色,这就是这种书的特点。科普类的书是以色块和一些图片还有字体的设计来装饰封面的,封面颜色大对数都是冷色调,不过也有暖色调。还有教育类的,一般是通过一些关于教育类的图片来封面的,设计的比较规整,在市场上种类最多的还是杂志类的书,他们的方面都放置多个图片进行一些排版,有的是整个封面就是一张图片,设计的比较时尚!
这次我主要看的是一些画册,相册之类的书,封面冷暖分工明确,这类书即使除了封面,就连里面的内容都是吸引人注意的!因为它的内容大部分都是图片,文字性的东西很少。这种书的封面都是一些作品来进行封面装饰的,一些是名人专辑,或许还放置名人的照片,这种书的扉页除了对这本书的介绍,其他的还是张作品图片,它里面还对一些作品进行分类,都很细致!还有一些关于名人专辑的书,他们在扉叶就对书专辑的主人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封面和封底是他的经典作品。因为我是一个酷爱绘画的学生。我想以深入了解这些内容,将来为自己出一本专辑。
最后总之这次调研的结果使我非常满意,为设计好一本书当然也需要经常的这样的调研,要多次的实践,才能把一本书设计的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