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是职场中人都掌握的一们技能,为了积累更多宝贵经验,工作报告的写作是很重要的,下面是52心得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县财政工作报告5篇,感谢您的参阅。
县财政工作报告篇1
财务部是公司的关键部门之一,对内财务管理水平的要求应不断提升,对外要应对税务、审计及财政等机关的各项检查、掌握税收政策及合理应用。在这一年里全体财务部员工任劳任怨、齐心协力把各项工作都扛下来了。财务部的综合工作能力相比20__年又迈进了一步。回顾即将过去的这一年,在公司领导及部门经理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的工作着重于公司的经营方针、宗旨和效益目标上,紧紧围绕重点展开工作,紧跟公司各项工作部署。在核算、管理方面做了应尽的责任。为了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克服不足,现将20__年的工作做如下简要回顾和总结。
今年的工作可以分以下三个方面:
一、费用成本方面的管理
规范了库存材料的核算管理,严格控制材料库存的合理储备,减少资金占用。建立了材料领用制度,改变了原来不论是否需要、不论那个部门使用、也不论购进的数量多少,都在购进之日起一次摊销到某一个部门来核算的模糊成本。
二、会计基础工作
(1)认真执行《会计法》,进一步对财务人员加强财务基础工作的指导,规范记账凭证的编制,严格对原始凭证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强化会计档案的管理等。对所有成本费用按部门、项目进行归集分类,年底将共同费用进行分摊结转体现部门效益。
(3)按规定时间编制本公司需要的各种类型的财务报表,及时申报各项税金。在公司的审计及财政税务的检查中,积极配合相关人员工作。
三、财务核算与管理工作
(1)正确计算营业税款及个人所得税,及时、足额地缴纳税款,保持与税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与指导。
(2)在紧张的工作之余,加强团队建设,打造一个业务全面,工作热情高涨的团队。作为一个管理者,对下属充分做到“察人之长、用人之长、聚人之长、展人之长“,充分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及工作积极性。提高团队的整体素质,树立起开拓创新、务实高效的部门新形象。
新的一年意味着新的起点、新的机遇、新的挑战,我们决心再接再厉,更上一层楼。20__年我们将向财务精细化管理进军,精细化财务管理需要“确保营运资金流转顺畅”、“确保投资效益”、“优化财务管理手段”等,这样,就足以对公司的财务管理做精做细。要以“细”为起点,做到细致入微,对每一岗位、部门的每一项具体的业务,都建立起一套相应的成本归集。并将财务管理的触角延伸到公司的各个经营领域,通过行使财务监督职能,拓展财务管理和服务职能,实现财务管理零死角,挖掘财务活动的潜在价值。虽然精细化财务管理是一项极其复杂的事情,其实,正所谓“天下难事始于易,天下大事始于细”。
光阴如梭,半年的工作转瞬又将成为历史,今天站在这个发言席上,我多想骄傲自豪地说一声:“一份耕坛一份收获,我没有辜负领导的期望”。然而,近阶段的工作检查与仓库管理员的理论考试的结果,让我切切实实看到了财务管理的许多薄弱之处,作为财务部的主要责任领导,我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务实、求实、抓落实”,对照公司的精益管理高标准严要求,唯有先调整自己的理念,彻底转变观念,从全新的角度审视和重整自身工作,才能让各项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
下面本人查找问题如下:
其一、年初至今,财务部整个条线人员一直没有得到过稳定,大事小事,压在身上,往往重视了这头却忽视了那头,有点头轻脚重没能全方位地进行管理;
其二、人员的不够稳定使工作进入疲劳状态,恶性循环,导致工作思路不清晰,忽略了管理员的业务培训。
其三、主观上思想有过动摇,未给自己加压,没有真正进入角色;
其四、忽略了团队管理,与各级领导、各个部门之间缺乏沟通;
其五、工作思路上没有创新意识,比如目标管理思路上不清晰,绩效管理上力度不够,出现问题后处理力度不够;
以上几点是我部门与个人存在的最主要的问题根源,财务部门作为公司的一个主要职能监督部门,“当好家、理好财,更好地服务企业”是我财务部门应尽的职责。在公司加强管理、规范经济行为、提高企业竞争力等等方面我们负有很大的义务与责任。只有不断的反省与总结,管理工作才能得到提高!。
县财政工作报告篇2
我县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工作在市非税收入管理局的支持、关怀和具体指导下,在县财政局的正确领导下,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和长沙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关于开展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长非税[20xx]15号文件精神,针对全县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和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善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20xx年初根据县财政局的统一部署结合非税收入管理局的实际,制定出了望城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共分十部分若干条,即学习制度、廉政制度、监督稽查制度、票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稽查监督岗位职责、票据管理岗位职责、征收管理岗位职责、收入计划岗位职责、办公室岗位职责,努力做到了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为全县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奠定了基础,提高了我县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水平。
二、狠抓基础工作,规范票据管理。
一是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了票据购领、发放、保管、核销、销毁、年检、稽查制度,坚持专人、专帐、专库、专柜和票款分离管理制度,财政票据实行计算机管理,票据台帐记录齐全完整。
二是及时、准确制定了财政票据的使用计划并严格执行,按规定发放票据。
三是各执收单位或收取非税收入均使用湖南省人民政府 财政部门统一印制财政部监制的非税收入票据,并向县非税收入管理局申领。无私自印刷票据,乱用、私开票据的现象。
四是通过单位的《财政票据及收入解缴表》与会计审核,计财核对,征管稽查检查,非税收入票据实现了凭证领用、限量供应、缴旧换新、票款同步。
五是设立票据总帐、分户明细帐和领用明细帐,及时登记和核对,确保票据领、销、存等情况清楚,为各执收单位用票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
六是票据销毁手续完备,对已废止的库存过期的空白票据,用票单位购领未使用的废止票据,已达到保管年限的申请销毁的票据均按规定清理造册,按程序进行了销毁。
三、重点检查与日常稽查相结,全面加强我县非税收入管理。
一是完善非税收入的举报、稽查、奖励、处分和责任追究等监督制度,加强对部门和非税收入执收行为的监管检查,确保了收支两条线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年度预算的执行。
二是根据《湖南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湖南省非税收入稽查暂行办法》等规定,6月中旬至8月底对19个乡镇、22个县直执收单位的财政票据进行了全面稽查。
三是开展专项调查。由于我县受特殊地理位置的影响,全县有7个乡镇属于湖区,根据上级和县政府的规定,20xx年以前湖区可向农民收取农排电费,我局分别对东城、乔口、坪塘、靖港、格塘、新康、丁字等涉及农排电费统筹管理的7个乡镇的'农排电费的用票、收取、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调查。
四、切实抓好年检,决不走过场。
20xx年11月至12月我县对193个票据领购单位进行了全面年检。
一是审查各执收单位购领使用票据依据的文件合法性,包括查证收费许可证原件并复印给检查组;使用的规范性,查看有无利用票据乱收费或超标准、超范围收费;有无串用、混用票据的现象。
二是审查执收单位落实收支两条线的情况。
三是对票据丢失、损毁票据的处理情况。
四是审查票据金额与缴财政情况是否一致。
五、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由于执收单位票据管理员认识上的不到位,个别单位在票据填开时不够规范,如不按要求填写审计卡;个别单位填票不认真,造成票据浪费;个别乡镇用往来据收取非税收入。根据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了整改措施、建议和并写出了调查报告,切实做到强化措施,加强管理,自查自纠,整改到位,实现源头控管。
县财政工作报告篇3
20__年即将过去,过去的一年,在局领导的关怀和各位股长、同事们的帮忙支持下,我顺利的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下面我将就一年来的工作、思想、学习以及生活等方面的状况具体汇报如下:
思想上,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以市委“四个年”建立活动为契机,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紧紧围绕上级工作安排,坚定信念,改善方案,采集作风,用心工作,服务人民,为我市的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工作上,我能够以有强烈的工作职责心和工作热情对待各项工作任务,用心主动,勤于思考,善于请教,经常加班加点,也毫无怨言。在工作中,我始终虚心谨慎,从实际出发,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按照工作程序审核拨款单据,及时拨付款项,确保专户资金专款专用,使得每一笔财政资金规范安全的发挥效用,更好的服务于经济建设。经过一年的锻炼基本能胜任自己的本职工作,能够比较从容地处理日常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学习上,我认真学习和深入研究财政工作制度和方法,着重掌握财政国库业务知识和有关政策,参加市委组织部清华大学“教育扶贫”青年干部专题培训,并顺利结业。同时,我用心巩固财务专业知识,已透过两门中级会计师考试,并用心复习准备明年最后一门考试,争取明年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说取得了一些进步,但也存在许多不足:一是学习主动性不够,缺乏学习的紧迫感和自觉性;二胜作量大时,容易粗心导致一些可避免的错误发生。
在新的一年里,我将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大局观念,苦干实干,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用心配合领导同事们,为财政事业和我市经济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县财政工作报告篇4
根据鲁财基【20xx】8号《关于开展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县严格按照文件精神,精心组织,积极配合,认真的进行了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县共15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我县接到文件后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项目资金和补贴资金监管自查工作。
一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领导。成立由财政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基层局业务科长、各乡镇财政所所长为成员的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领导小组。并且根据文件精神整理有关财政资金监管文件,按照文件的主题归类,分别统计以“政府”、“财政部门”和“财政部门股室”名义下发的文件。
二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范围。将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监管范围,在资金使用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实施监管。
三是加强财政预算资金监管。实行综合预算管理,对乡镇负责征收的财政收入,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入国库,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全面清理预算外收入,按照“乡财县管”相关规定办理收支业务。日常支出按照定额、定项、专项管理模式,严格执行各类支出标准。对临时性、突发性和大额支出或调整,要经集体研究后方可安排支出。
四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加大对纳入乡财政预算管理的项目资金监管力度,乡财政从项目申报、工程实施、工程监理、竣工验收、资金报账等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管,把握项目资金监管的关键环节,做好项目公示,对工程项目做到及时验收决算,并就项目运行效果定期或不定期向县财政局及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做好项目建设资金的基础管理工作。
五是加强涉农资金的监管。明确涉农资金监管工作重点,自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各项涉农资金要做到及时公开、公示补助政策和补助对象,各项惠农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切实将补助资金落实到户。扎实做好补助信息的基础管理工作,以电脑为平台建好各项补助的分类台帐,及时对变更信息进行补充、更新,确保基础信息完整、真实、准确。
六是加强乡村财务管理。完善“村财村用乡镇代管”制度,积极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全面推进财政资金的正常运转。
一、 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通过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自查,发现有很多的资金虽然用于我县农民补贴和项目建设,但是分散在县直各职能科局,监管没有跟上的情况下不利于统计,原因为县财政拨付其他部门后,其他部门用于基层的补贴和项目建设,有很多资金没有经过乡级财政,乡级无法监管。
针对近几年首次在我县乡镇开展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较多,我县建议:第一、建立财政资金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常抓不懈;第二、针对近几年财政资金项目较多,对每一个项目的公示、信息传递、巡视巡查在正常的工作中注意收集材料。第三、加强项目的巡视巡查,资金的跟踪检查。
20xx年9月19日
县财政工作报告篇5
为严肃人事、编制、财政、劳动保障和民政工作纪律,加强财政供养(救助)人员管理,防止和杜绝单位及个人虚 报、多领、冒领财政资金,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20xx年7 月至12月,全省开展了财政供养(救助)人员清理工作。 现将全省清理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
全省共清理出各类违规领取财政经费人员37302人, 每年可减少财政支出6404万元。其中:党政群机关及事业 单位违规领取经费人员8527人,每年可减少财政支出4894 万元;违规领取养老金人员287人,每年可减少财政支出83万元;违规领取抚恤补助金人员13141人,每年可减少财政支出467万元;违规享受“低保”人员15347人,每年可减少财政支出960万元。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共清理出违规领取财政经费人员328人,每年可减少财政支出271万元;市(州)以下共清理出各类违规领取财政经费人员36974人, 每年可减少财政支出6133万元。
(一)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清理情况。
(二)领取养老金人员清理情况。
全省各级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共清理出各类违规领 取养老金人员287人,其中:养老金合法领取人死亡后亲属或他人隐瞒实情继续领取养老金人员190人;养老金合法 领取人下落不明超过6个月,亲属或他人隐瞒实情继续领 取养老金人员83人;重复领取养老金人员5人;其他各类 不应领取养老金人员9人。
(三) “低保”对象和领取定期抚恤、补助金人员清理情况。
全省各级共清理出不应领取城市“低保”金和定期抚 恤补助金人员28488人,其中:条件改变不应享受“低保人 员12773人;虚报领取“低保”金人员88人;不符合领取“低保”金条件人员2486人;定期抚恤补助人员自然减员 4045人,不符合定期抚恤补助条件人员9096人。
清理工作取得了预期成效。通过清理,基本摸清了全省财政供养(救助)人员情况,纠正了违规领取财政资金问题,防止了财政资金流失,进一步严肃了人事、编制、财政、劳动保障和民政工作纪律,促进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和财政资金的规范管理,建立健全了部门间相互配合协调的对财政供养人员的长效监管机制。
我省清理财政供养(救助)人员工作受到国务院领导 同志和社会的高度关注。《人民日报》、新华社、《四川日 报》、四川电视台等各大媒体争相报道。国务委员华建敏作出了重要批示。20xx年9月,中央编办发出《关于对吃“空饷”问题开展督促检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xx]25号),要求在全国开展清理吃“空饷”的自查工作。
二、基本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省委、省政府对清理财政供养(救助)人员工作高度重 视。xx、中伟、武先、巨峰等领导同志分别作了重要批示, 要求“下大力解决”并“有所作为”。为加强对清理工作的 组织协调工作,建立了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组织、人事、编制、财政、劳动保障、民政等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参加的清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清理工作办公室设在省编办,负责清理的日常工作。为加强对清理工作的指导,我们在总结南 充市开展清理财政供养人员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清 理工作规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 省开展财政供养(救助)人员清理工作的通知》(川委厅 〔20xx〕36号),规定了清理的范围及主要对象、清理工作的分工、实施步骤及组织领导等。明确指出开展此项工作,是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规范、合理的公共财政体制的重要措施,强调了它对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 建设、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促进政府依法行政、预防和治理 腐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等所具有的重要意义,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清理工作取得 实效。
各级党委、政府和省级各部门加强了对清理工作的组 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均召开专门会议学习传达川委厅 〔20xx〕36号文件精神,统一认识,研究措施;成立由分管人事、编制工作的领导负责,相关部门参加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确立工作机构,落实部门职责,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负总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有的市、县和部门采取定人定责、分片包干的方式开展工作,形成了横向到边有人管、纵向到底有人抓的工作格局。同时,层层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积极做好清理工作的宣传报道,为清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绵阳市将清理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宜宾、自贡等市还将清理工作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自查自纠相结合,强化了清理工作的刚性,为清理工作稳妥推进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统一清理范围,加强政策指导。
清理财政供养(救助)人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 情况复杂。根据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 财政供养人员清理工作由人事编制部门牵头,会同组织、财 政部门组织实施;冒领养老金人员清理工作和民政抚恤补 助、“低保”金人员清理工作分别由劳动保障部门、民政部 门牵头,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实施的职责分工,为加强对清理 工作的政策指导,保证清理工作稳妥进行,省编办、省人事 厅、省劳动保障厅、省民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清理机关事 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关于清理冒 领养老金人员的处理意见》、《关于清理领取民政抚恤补助 金、低保金人员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等3个配套政策性文 件(川编办〔20xx〕104号),为各地、各部门的清理工作统一了政策,统一了处理依据,规范了清理行为。全省清理工作启动后,各级清理工作办公室召开会议,及时研究清理中出现的问题,确定相关部门政策咨询和联系人。各地、各部门也都采取多种形式,培训业务,吃透政策,规范操作,较好地防止了因政策把握不一致而引起的负面效应。
(三)严格清理程序,注重清理实效。
清理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的办法。省、市、县 三级均按照自查、整改、总结检查三个阶段同步进行。
自查阶段,各地、各部门按照川委厅〔20xx〕36号文件规定的清理范围和清理对象进行了认真清理。为确保自查 数据准、情况清、问题明,各级编制、人事、劳动保障、民政等部门多渠道地开展了调查摸底工作。成都市采取“五查三对照”(即查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审批手续、查在岗情况,身份证和本人档案照片对照、工资审批手续与工资底册对照、在岗情况与本人档案对照)的方式逐人逐单位审核,全市共清理出各类违规领取财政经费人员 835人,每年可减少财政支出279万余元。南充、德阳、攀枝花3市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清理工作前,已分别自行组织了对全市财政供养人员的清理,并取得了初步成效,川委厅〔20xx〕36号文件下发后,又开展了对领取养老金人员和领取民政抚恤补助金、“低保”金人员的清理,并对财政供养人员清理工作采取“回头看”,进行查漏补缺。其中,南充市通过建立编制实名制,采取审名册(对各单位工作人 员在岗、在职等情况进行逐一审核)、核编制(将在岗、在职 人员与编制台账一一对照核实)、查工资(到人事、财政等 部门核查工资发放、调资晋级、离退休人员名单)、看实情 (组织人员深入各单位,将在岗人员与编制台账上在编人 员进行逐一核实;组织工作人员深入部分老同志家中,走访 慰问了解情况,逐一核实)、访群众(组织人员到各乡镇、街 道办事处、居委会、社区,对外出务工、异地居住者进行核 查)等方式,共清理出各类违规领取财政经费人员8109人,全市每年可减少财政支出692万余元,既巩固了清理成果, 又扩大了清理实效。
整改阶段,各地清理工作办公室对本级各部门—上报的 自查情况进行统计汇总、认真核查,指导协调部门对清理出 的各类违规人员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区别不同情况,及 时纠正和处理。针对整改涉及清理对象切身利益的情况, 按照积极稳妥的方针,各地、各部门普遍做到了三个坚持: 坚持政策原则,不开口子;坚持一视同仁,不搞特殊;坚持以人为本,耐心细致地做好清理对象的政策解释和思想工作以理服人,实事求是地解决清理对象的实际困难,以情感 人。如宜宾县在清理中发现有102名享受定期定量生活外助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无部队带病回乡证明,清理办公室 按规定及时停发其每月38元的定期定量补助,但考虑到部分退伍军人生活确有困难,遂又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给予他 们临时性的困难补助,既严肃了清理纪律,又适当解决了清理对象的实际困难,妥善化解了矛盾,受到社会好评。由于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细致,措施得力,方法得当,清理期间全省各级基本做到了人心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无群体上访事件,确保了清理工作取得实效,维护了社会稳定,达到了群众满意、政府满意、社会满意的目的。
总结检查阶段,各地、各部门针对清理中显露的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章立制,落实整改措施,巩固清理成果。普遍建立和完善了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卡)制度,强化了编制、人员、工资一体化管理的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了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年审制度和资格证书制度,对领取抚恤补助金和“低保”金人员实行实名管理;建立了编制、组织、人事、劳动保障、民政等部门联控制度,加强了财政供养(救助)人员管理部门的配合协调。其中:广安市初步研究了杜绝吃“空饷”和控制财政供养人员盲目增长的办法,巴中市拟出台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领取养老金、领取民政抚恤补助金和领取“低保”金人员管理的意见,南充市建立了对财政供养(救助)人员的审批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制管理。各地、各部门都充分利用清理财政供养(救助)人员的契机,完善管理,健全制度,着力构建监督约束机制,巩固清理成果。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清理纪律。
为保证清理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各级党委、政府把监督检查作为保证清理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手段,将监督检查贯穿于清理工作的始终。各地、各部门都坚持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一定范围内对清理的范围、对象、政策及清理情况、纠正结果进行了公示,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对清理工作实行阳光操作。一些市、县还适时派出检查组对区县、乡镇进行抽查,对工作滞后的地方和部门进行督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了对清理工作的监督,及时查处有关违规违纪问题。为杜绝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现象发生,一些市、县还明确规定:清理对象名册需由单位一把手签批,加盖公章后,报编制、人事、劳动保障和民政部门;对在自查阶段报送的被清理人员按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纠正的,不再追究责任;凡经举报或被清理办公室审查出有瞒报、漏报的,要对单位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相应处理,从而有效地严肃了清理纪律。
三、存在的问题
(一)从清理的组织实施看,少数地方工作不平衡。一些部门、单位重视不够,清理工作进展较迟缓,对清理对象的处理不够及时;个别部门、单位清理方法比较简单、粗放,如对在编不在岗的清理对象仅采取媒体公告、限期返回、逾期除名的方式,工作不够细致;有的部门、单位怕得罪人,清理不够彻底。
(二)从产生吃“空饷”现象的原因看,部门间的配合协调机制尚不健全。对财政供养(救助)人员的管理是涉及多部门职能的系统工程。除主管部门自身管理不规范、存在重审批轻监管、对管理对象动态跟踪不够、出台的个别政策不严谨(如停薪留职等),易造成一些单位和个人钻空子等因素外,在管理流程上,由于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不健全,工作流程不顺畅,各自为政,信息壁垒,形成了一定的管理空档,也是产生吃“空饷”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上述问题,均需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研究解决。
(三)财政供养(救助)人员吃“空饷”问题将长期存在。南部县从1998年以来几乎每年都在清理吃“空饷”人员。其中,20xx年清理出违规领取经费人员199人,20xx年清理出343人,20xx年又清理出25人,呈现出了清理——反弹——再清理——再反弹的怪现象。其他一些市、县也有类似情况。这些情况表明,仅靠阶段性的集中清理是不够的,必须从机制上着力研究建立遏制吃财政“空饷”问题的长效机制。
四、建议
(一)组织督查,确保清理实效。拟由省清理工作办公室牵头,组织省级相关部门对各地、各部门清理工作进行抽 查,督促清理工作尚未到位的地方和部门狠抓落实,确保清 理实效。
(二)建立长效约束机制,巩固清理成果。
一是研究加强全省财政供养(救助)人员管理办法,建立遏制吃财政“空饷”问题的长效机制。
二是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的监督管理。全面推行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强化编制、人员、工资管理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机构编制与组织人事、财政预算管理相互配套协调的约束机制。
三是加强对领取抚恤补助金、“低保”金人员的管理。建立资格年检制度,完善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加强对管理对象生存状态的动态跟踪和核查,防止冒领行为。
(三)加大对违反人事、财政、劳动保障和民政工作纪律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工作纪律。建立相关社会监督网络,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加强社会监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