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结束后我们一定要把自己的收获写进工作报告中,多写工作报告可以提高我们的工作经验,以下是52心得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2024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6篇,供大家参考。
2024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篇1
初始提名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第一道关口,是拓宽民主渠道、扩大选人视野、强化责任监督的重要举措,是实现人选与职位优化配置、减少和避免选人用人失察失误现象的基础环节。我县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为目标,围绕建立健全主体清晰、程序科学、责任明确的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进行了积极探索,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主要做法和初步成效
我县按照《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总体要求和中组部办公厅邓声明主任在**调研时的明确指示,在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环节上进行了大胆实践、积极探索。
1、规范初始提名机制,提升选人用人公信度
本着既体现公开、民主要求,又贯彻落实党管干部原则,既从全县干部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又考虑作为试点县其主要做法应适宜普遍推广的精神和原则,制定了《**县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开提名工作暂行规定》,规范了科级干部提名程序和操作方法,干部选拔任用的公信度进一步提高。
一是明确提名主体,解决由谁提名的问题。把个人推荐、组织推荐、会议推荐等多种提名主体公开地明确出来,赋予他们广泛而直接的选任干部提名权,打破了少数人提名的做法。一方面,坚持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县委组织部根据全县科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及职位空缺情况,结合年度考核考察、干部群众意见、干部现实表现及其他提名主体提名情况,经部务会研究提出初步提名人选。同时鼓励干部毛遂自荐,干部本人可根据本单位或其它单位职位空缺情况和个人特长、需求,向县委自我推荐。另一方面,坚持领导举荐与群众推荐相结合。县级领导干部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可以个人名义向县委推荐初始提名人选。同时,其他党员、干部、群众可本着对事业发展和干部本人负责的精神,填写由县委统一印制的个人提名登记表,对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人选向县委提名。
二是强调提名原则,解决如何提名的问题。不仅规定了公开提名要遵循《干部任用条例》中党管干部、德才兼备、民主集中制等原则,还特别提出了以德为先、人岗相适、优化配置、改善结构及提名主体权责统一等原则,解决了如何提名的问题。
三是规范提名步骤,解决怎样提名的问题。为了便于操作,采取提名主体公开提名、县委组织部统一审核把关、多方沟通酝酿差额表决的同一工序提名方法。县委组织部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初始提名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根据公示情况按每个职位1:3的比例差额确定初步提名人选,县委书记、副书记、组织部长、纪委书记对初步提名人选共同酝酿后,按每个职位1:2的比例确定提名人选,提交常委会实行差额票决。
四是统一提名标准,解决提名什么人的问题。明确提出了公开提名的被提人选不仅要符合《干部任用条例》和《**省乡(镇、街道)选任工作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还应符合提名职位所需的个性的、特殊的资格条件,如:专业、经历、年龄、性别、党派及班子整体优势互补等要求,解决了提名什么人的问题。
2、积极推行公开选拔制度,拓宽选人用人视野
将公开选拔领导干部作为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的一种有效途径,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搭建平台。今年6月份,我县正式启动了2010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根据现有空缺职位和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需要,拟定了10个规模适中的科级职位纳入公选范围。这些职位涉及了政府工作部门、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及乡镇、园区等领域,为年轻干部、女干部、非党干部、有专业特长干部脱颖而出创造了机遇和条件。在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的基础上,通过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择优确定拟任用干部人选。此次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我们采用了三公开、三差额的办法,即:程序公开、成绩公开、考察公开;差额确定职位选拔、差额考察、差额票决。目前,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已进入考试阶段。同时,建立公开选拔延伸机制,对参加公开选拔表现优秀未被任用的人才建立档案进行重点培养,跟踪考察,扩大选人用人视野。
二、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
我县对规范干部初始提名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难点和问题需要研究和解决。
一是初始提名氛围不够浓,党员群众参与意识不强。组织上考虑对空缺职位进行配备时,对外公开一般都是到民主推荐阶段时在目标推荐单位进行小范围公开,其它主体很难获取相关信息,导致一些条件好、有优势的干部无法参与自己理想岗位的竞争。同时,部分党员群众由于受传统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的束缚,存在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上级组织和领导干部的事,与一般党员群众无关的认识,对参与干部选拔民主提名工作的积极性不高。
二是初始提名标准不统一,确定人选的度难把握。在综合分析干部的表现和岗位匹配性时,还没有形成科学的衡量标准和尺度,没有规定排名位次和得票数的差距在多大幅度内才算合理,没有明确多数群众的意见在提名环节的决定作用,使初始提名工作有过大的伸缩余地和弹性空间,往往带来提名的随意性。
三是初始提名主体责任不明确,监督机制待完善。提名的多样化和复杂性导致了提名责任主体的不确定性,这是制约落实提名责任的一个重要因素。难以明确干部推荐提名环节的责任主体,使得推荐者只行使提名权力,却不承担提名责任,出现用人失误也无法追究、无人负责。
四是初始提名配套制度不健全,后续工作需加强。提名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初始环节,目前还没有专门的制度对其进行规范,如:怎样提名、提名范围如何界定,在操作层面上还没有制度可循,在操作过程中不好掌握。没有建立比较完善的民主推荐反馈机制,群众只参与测评、推荐过程,而不知道推荐结果,对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结果缺欠认真的研究分析。
三、规范初始提名工作的思路和建议
规范干部任用初始提名,必须深入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扩大民主,完善程序,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开透明度。
一是充分发挥舆论导向的作用,广泛营造氛围。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初始提名方法、程序及其重要意义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了解初始提名,增强广大党员群众的民主意识和责任感,提高参与初始提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干部选任中,更广泛地运用民意,把群众意愿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主要标准之一,真正在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加大公开力度,切实营造干部选任群众参与、群众监督的良好氛围。通过宣传引导,扭转一些干部群众认为干部工作是领导的事,与己无关的错误看法,提高普通干部群众主动参与干部任免、积极推荐领导干部的主动性。
二是建立科学的初始提名机制,完善制度体系。探索推行空缺职位预告机制。在民主推荐之前,应把空缺职位、任职资格和条件、选拔方式和程序等提前向群众公开,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掌握必要的信息。探索试行差额提名制度。县委组织部根据公示情况及班子建设需要,对各提名主体提名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差额确定初步提名人选,书记办公会进行差额酝酿,常委会实行差额票决。目前,我县制定的《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开提名工作暂行规定》即采用此种方式。完善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制度。将竞争机制引入干部初始提名工作,拿出一部分专业性强的领导岗位开展竞争上岗,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完善公开选拔制度,拓宽选拔岗位,规范选拔程序,定期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拓宽选人视野,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搭建平台。
三是实行推荐实名制,强化责任追究。要严格执行推荐提名责任制,坚持谁提名谁负责原则,明确责任主体。领导干部个人提名必须署名填写提名推荐表,对推荐的人选负责。单位党组织提名的,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写出书面推荐材料,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提名全过程负责。同时,要严肃组织纪律,在民主推荐提名过程中,一旦发现有拉票行为发生,立即组织调查核实,一经核实,取消提名资格,严肃处理。
2024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篇2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自查的通知》(甬组通[20xx]46号)精神,我局对20xx年7月至20xx年6月期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
二、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一是严格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任职资格。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条例》和《宁波市市直单位中层(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对特别优秀和特殊需要的干部,适当放宽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也是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才实施。20xx年6月在选拔局办公室副主任时,我们将1名任正科级职务不满三年、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干部,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才列入竞争选拔对象。
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对提拔局机关处级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都由干部职能处室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市编办核定的职数和局干部实际情况,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建议方案提交党委讨论同意,如提拔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的还报送市委组织部审核确定后向全局公布实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办事,做到未经民主推荐的干部不考察,未经组织考察和考察有问题的干部不提交党委讨论,与会班子成员达不到规定的人数不研究,未经集体讨论和任前公示的干部不任命。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把好关。重点把好“三关”:严把推荐关,凡选拔任用局机关中层(处级)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局管领导干部,都须经过大会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召开单位民主推荐大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方法程序、提供干部名册和具体工作要求;严把考察关,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调阅人事档案等方法,着力全面掌握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严把决定关,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坚持班子成员全部到会,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任免干部。同时,在不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原则和程序的前提下,我们从实际出发,做到坚持原则与灵活处理相结合,规范程序与注重实效相统一。例在确定考察对象环节,规定推荐结果与党委集体酝酿意见一致的情况下,不再专门召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直接进入考察程序。我们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全面落实了任前公示、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实行一票否决制、任职试用期等制度,较好地保证了新提任干部的整体素质。
三是严格坚持竞争上岗。局在选拔任用2名机关处级领导干部时,都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竞争上岗实施细则》的要求开展竞争上岗,认真制定实施竞争上岗方案,严格方案报批程序,保证选拔任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20xx年6月和20xx年11月先后推出竞争局办公室副主任、局绿化造林与林业经济处处长各1个职位,竞争职位公布后即召开动员会,鼓励所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干部报名参加竞争上岗。后因办公室副主任职位因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且有合适人选的,经党委研究决定,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直接通过民主推荐、个别酝酿、组织考察(含民主测评)、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等干部选拔任用基本程序产生提拔人选;而局绿化造林与林业经济处处长1个职位,因报名人数符合竞争上岗条件,则按竞争上岗方式进行选拔。
四是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局党委始终把严守组织人事纪律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每次干部选拔任用动员部署会上,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都代表党委明确表态,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公开、公平、公正。同时,要求干部职能处室和有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持公道正派,认真负责地做好选拔任用工作;要求干部和群众本着对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负责地参与民主推荐。在推荐时要客观、公正、全面地分析和评价干部,坚持看本质、看主流,实事求是地向组织反映情况。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公正负责地投好自己的一票。对实施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和个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我们也设立了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公开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几年来,局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规范有序,没有发现违规操作现象,也没有发生用人失察失误现象,从局开展党员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是满意的。
三、增强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管理
积极构建开放的工作体系,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做到选拔任用干部的政策让群众熟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每项程序让群众明白,干部上岗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让群众掌握,干部的基本情况让群众了解,切实把评价干部的标准和衡量干部工作的尺度交给广大群众,以公开见公平,以监督保公正。一是落实群众“知情权”。坚持在考察前把推荐的职位及条件、考察目的与任务进行沟通和征求意见,让干部群众先知情,再推荐。坚持考察预告制,给群众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和渠道。二是落实群众“参与权”。在推荐工作中,坚持召开全局大会,组织全体干部进行民主推荐、测评和谈话推荐。三是落实群众“选择权”。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把在民主推荐中得票数高的干部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经过考察了解和征求意见后确定拟提拔对象。近几年,局提拔任用的干部都是在民主测评中得票多、日常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四是落实群众“监督权”。坚持对干部选拔任用的事先、事后监督。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在选拔任用前,我们将选拔任用干部的每个环节都公开,特别是在考察阶段,能够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前年中组部关于“四项监督制度”出台后,我们按照市委组织部相关要求,又加强了对选拔任用干部的事后监督,前年下半年、去年年初和年末,分别在市林场和局机关2次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让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使干部职工在干部的提拔任用上,既有发言权,又有评议权,提高了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从而营造了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和氛围。从局一报告两评议情况来看,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评价是满意的。
虽然近年来我局在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进程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现代林业建设对干部工作的要求相比还存着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宣传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还不够系统深入;二是激励培养优秀年轻干部、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不够。我们将以这次市委组织部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自查为重要契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改进和加强工作。
2024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篇3
区委组织部:
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对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办)结合实际,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任用干部情况
xx区档案局(史志办)由档案局、地方志办公室、党史研究室三个机构合并而成,设有一正三副的领导指数。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局(办)党组坚持以《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为准绳,认真学习宣传、坚决贯彻执行《条例》,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对照《条例》规定,客观、准确地衡量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作风、领导能力和业务素质、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以及廉洁
自律情况等,坚持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科学文化水平高、组织领导能力强、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20xx年我局(办)未提拔任用干部。
二、 学习宣传《条例》情况
三、 20xx年工作打算及建议
20xx年我局(办)坚持科学、民主选拔任用干部,得到上级领导及区委组织部的重视,鼓舞了我局(办)其他工作认真、作风正派的干部职工。20xx年我局(办)将继续按照《条例》的要求,坚持标准,遵照原则的推荐、提拔、任用思想政治素质好、科学文化水平高、组织领导能力强、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
特此报告
2024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篇4
2019年,校党委根据学校处级干部岗位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对x名处级干部进行了选拔和交流。其中:提任正处级干部x名副处级干部x名,平级交流正处级干部x名副处级干部x名。调整后处级干部整体结构合理,符合干部队伍建设实际需要。
一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履行选人用人政治责任
(三)把党管干部原则贯穿在选人用人的全过程。突出党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充分体现校党委担负的主体责任和把关作用,确保学校选人用人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进行。由校党委书记校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组成人事酝酿小组(即五人小组)负责钻研处置干部选任事宜,党委组织部长列席五人小组会议。从干部选任的酝酿动议到民主推举,从组织考察到讨论决定等环节,都必须首先通过五人小组集体讨论通过,才可进一步推进实施。坚持民主集中制,通过校党委常委会议集体讨论票决干部任免事宜。党委常委会在钻研干部议题时充分听取与会常委意见,全面分析,综合研判,党委书记最后表态,民主与集中相结合,充分发扬民主,体现组织把关。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常委到会,以同意票数超过应到会常委的半数为通过。实行任前谈话制度,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校党委书记或党委副书记进行任前谈话,纪委书记进行任职前的廉政谈话。
二突出政治标准,树立鲜亮选人用人正确导向
2019年,校党委坚持和加强党对干部选任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把坚定政治信念放在首要突出位置,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养处级干部队伍。
(一)注重全面考察严格把关。注重提拔重用能坚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注重征求纪检监察部门计生部门及所在党组织对拟任干部的意见建议,注重干部日常表现群众口碑,充分听取并回应群众意见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取证,切实把好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和廉洁关,不放过任何疑点,坚定防止带病提拔。学校2019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针对上级反馈和群众反映,本着对组织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对x位拟选任干部进行了深入查核,对x位拟选任干部进行了延伸考察。经过严肃查核严格把关,确认拟选任人员并不存在问题,经党委常委会集体钻研后,大胆使用。
(二)坚持崇尚实干注重实绩。从党的事业和学校发展需要出发,坚定地把敢担当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拔提任到重要岗位,树立有为才有位的选人用人导向。以实干出实绩,因实绩而重用成为学校选人用人的常态和共识。注重选拔政治上强能够驾驭全局善于抓班子带队伍民主作风好敢于担当经过重大斗争考验领导经验丰富廉洁自律的优秀干部担任党政部门和院系正职。注重基层和实践导向,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注重发明和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建设好后备干部队伍,用好各年龄段干部。统筹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
(三)坚持综合研判人岗相适。选人用人过程中注重综合研判依事择人人岗相适。坚定破除四唯,不拘一格选用干部,简单地以票取人以分取人以头衔取人以年龄取人,都会冲淡党管干部原则,歪曲选人用人导向。坚持事业为上人事相宜,注重从符合条件的对象中看谁更优秀,从优秀对象中看谁更合适,考虑该用谁而不是谁该用,既看实绩也看潜绩,注重民意但不简单的唯票量人,对干部履职经历一贯表现和群众评价进行综合分析评判,统筹考虑,真正把优秀的人选放到适合的岗位上,把有想法有能力有干劲有担当守规矩的干部选派到要害位置上。
三严格选任程序,建立健全选人用人机制体制
2019年,校党委坚定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全面推进处级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二)严谨规范干部选任程序。认真做好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举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每个环节的工作,绝不走样,绝不变通。哪些需要人事酝酿小组讨论通过哪些要上党委常委会讨论确定在哪些范围民主推举在哪些范围考察哪些要票决哪些要公示,都明明白白,留痕有印,有记录有原始材料。坚持六查制度,对考察对象的干部人事档案个人事项报告民意业绩线索案件进行认真核查。考察期间,高度重视对考察对象的不同意见,对接到的反映和举报,均及时进行了调查核实。
(三)严肃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坚定执行中纪委中组部干部选任纪律和省委以铁的决心从严治吏要求,坚持用好的作风公道公平地选人。校党政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党的政策组织原则规章制度和组织纪律,坚持不打招呼不讲私情,坚定抵制选人用人不正之风。每次干部推举前,校党委均要重复强调纪律和风气,要求全校干部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持标准,匡正风气;在干部考察中严格考核内容,突出对干部的廉政考核把关。近年来,学校形成了干部选人用人良好政治生态,选任工作过程中,没有发明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说情打招呼贿选现象和干预干部选拔任用的人和事发生。
四强化监督管理,构建良好选人用人政治生态
2019年,校党委坚持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干部选任与加强干部管理坚持从严治吏相结合,与促进事业发展相结合,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定维护干部工作的原则性严肃性。
(一)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实时动态调整干部信息库,建立优秀干部库后备干部库,全面掌握干部现状。通过谈心谈话约谈函询,调研了解干部情况,及早处理干部存在的小问题小毛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完善因私出国(境)证件登记审批使用流程,建立台账。认真执行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强化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和管理工作,定期随机抽查,结合干部选任及时重点抽查核实。在2019年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们重点查核了x名拟提拔考察对象,对x名未能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同志采取取消考察对象资格的处理,对x名同志因漏报基金股票投资型保险等问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成其做出书面检查;委托审计处对x名正处级干部进行了离任审计;校纪委进行廉政审查x人次,任前集体廉政谈话x批次x人次;查阅干部档案x人次。
(三)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2019年,校党委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整治不担当不作为的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若干意见]。校党委旗帜鲜亮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支持和保护那些作风正派敢做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激励干部勇于担当积极干事,最大限度调动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新性,在学校形成弘扬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的正能量。
今后,我们将会一如既往地把学校选人用人工作做得更规范更科学更有力更有效,让组织放心,让干部职工满足。
2024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篇5
各位委员、同志们:
我受县委常委会委托,按照中组部《关于落实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有关任务的通知》(组通字x号)的规定,向本次(扩大)会议报告xx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情况
(一)坚持一个要求,在经常性教育中贯彻落实《条例》。
根据领导干部熟悉《条例》,组织人事干部精通《条例》,群众了解《条例》的要求,县委坚持把《条例》列为中心学习组重点学习内容,强化贯彻执行《条例》严肃性,组织部门把《条例》作为学习的核心内容,对《条例》进行反复学习和讨论,提高组工干部正确理解、运用和执行《条例》能力。
(二)做到两个坚持,在用人标准和原则上贯彻落实《条例》。
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建设一支善于治国理政、敢于开拓创新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新一届县委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认真把握用人标准,规范操作程序,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把握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
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1、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用好的作风选人。
县委始终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重政绩,重公认,把一批有本事、能干事、干成事、好共事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在干部调整中,县委坚持按照条件、标准、原则,调整和使用领导干部。xx年,调整乡镇、县直部门领导班子一把手x人次。为规范干部工作,县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科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监督的意见》、《**县领导干部重大事项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县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办法》等制度,干部工作步入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轨道。
2、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第一,突出以德为本,注重政治标准。县委在贯彻《条例》中,结合**县发展和需求实际,在每次调整干部之前,提出调整原则和细化标准。第二,突出以政绩取人,注重群众公认。在选用干部过程中,坚持看政绩和贡献。把群众公认作为考察提拔干部的重要环节,充分体现群众四权,让群众充分参与,对多数群众不认可的干部不使用。xx年新提拔的x名科级干部,都是在民主测评中评价较好、群众普遍认可、业绩突出的干部,实现了组织满意和群众满意。第三,突出公平公正,注重任人唯贤。为选好人、用好人,始终把贯彻执行《条例》作为衡量干部工作的重要标准,
不迁就、不照顾;重德才兼备,不求全责备;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真正体现了党的干部路线。
(三)严把三个关口,在规范程序中贯彻落实《条例》。
1、严把推荐考察关。一是认真研制考察方案,对考察的工作目标、方法步骤、时间安排及工作纪律进行精心的编制。二是制定了《关于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对干部考察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建立了一支政治素质好、工作经验丰富、熟悉干部工作的相对稳定的干部考察队伍。三是认真做好考察推荐各个环节的工作。采取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实地考察、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直接面谈等程序进行全面考察。对考察对象所属部门延伸到乡镇工作的,或考察对象在现单位工作不到半年的,均实行了主管部门和原单位延伸考察,提高了考察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全面性。
2、严把酝酿关。为扩大党内民主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县委对拟任用的干部,在提交常委会之前,充分酝酿。一是个别酝酿,对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县委主要领导、组织部负责同志在县领导层之间对拟任人选进行个别沟通、征求意见,对于乡镇正职人选主要征求常委、人大、政协主要领导的意见;乡镇副职人选主要征求乡镇主要负责同志的意见;部门正职除征求常委、人大、政协主要领导意见外,还征求分管领导的意见;部门副职主要征求分管领导和部门主
要领导的意见。二是在个别酝酿的基础上,召开书记办公会进行反复酝酿。三是在县委常委会召开前,就拟提拔干部人选与县纪检、监察、政法、审计、信访等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审查。
3、严把讨论决定关。县委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坚决执行《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凡涉及干部任免事项或重大决策,都坚持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的规定,做到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研究,人事方案未经充分酝酿的不研究,群众有反映、纪检监察部门没有查清的不研究。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全部实行票决制,票决前各位常委充分发表各自的意见,形成共识后,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xx年,县委共x次对x名科级干部任免实行投票表决,均实现满票通过。
(四)落实四项权利,在发扬民主中贯彻落实《条例》。
1、落实群众知情权。坚持在考察前把推荐的职位及条件、考察目的、任务与考察单位进行沟通和征求意见,让干部群众先知情,再推荐。重点考察时,坚持考察预告制,给群众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和渠道。
2、落实群众参与权。在推荐工作中,明确规定群众参与推荐的范围、层次、人数和比例。在具体实施中,除要求各单位、各乡镇全体机关干部参加外,还将考察面扩大到
七所八站、村支两委负责人、两代表一委员、以及外来投资商、离退休老同志和服务对象等领域,扩大了群众参与面。
3、落实群众选择权。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把在民主推荐中得票数相对较高的干部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经过重点差额考察了解和征求意见后确定拟任对象或提名对象。xx年,共对x名干部进行了重点差额考察。
4、落实群众监督权。严格执行任前公示制和坚持任职试用期制,对群众反映较大的干部坚决不予任用。对在任前公示中有举报的,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对试用期满的人员,经考核胜任后,才办理正式任职手续。xx年,共对x名拟提拔任用的人员进行了公示,对x名科级干部实行试用期。
(五)采取五项措施,在人事制度改革中认真贯彻执行《条例》
1、坚持正职拟任免人选征求全委会意见制度。在县委全委会闭会期间,凡涉及乡镇党政正职及部门一把手的任免事项在提交常委会讨论前,对拟任免正职人选向县委委员征求意见。xx年,共对x名正科级干部的任免职征求了县委委员的意见。
2、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增强干部队伍活力。大力推进领导干部跨领域、跨行业、跨乡镇交流力度。xx年在乡镇和部门班子调整中,在遵循大稳定小调整原则的前提下,把部
分在边远、艰苦乡镇工作x年以上的科级干部交流进县机关或县城附近的乡镇工作;把部分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交流到乡镇任职。全年共交流领导干部x名,其中:乡镇交流到县机关x名,从县机关交流到乡镇x名,乡镇之间交流x名。
3、加大对不称职、不胜任、甚至不作为的现职领导干部的教育惩处力度。采取诫勉谈话、免职或降职等组织措施,对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严格进行处置。xx年,从重要岗位调整下来的干部有24人。(其中:降职x人,免职x人,降级x人)。
4、大胆探索和尝试。为引入竞争机制,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在全县范围内对雍阳镇党委书记、县政府办常务副主任、县民政局常务副局长三个职位进行公推直选。为提高部分任副职时间长,群众公认,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的职级待遇,新一届县委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增设了x个正科级常务副职职位。通过公推直选、增设常务副职形式,实现了激活干部爱岗敬业、争先创优、敢为人先的动力,同时形成县委正确的用人导向。
5、改革用人机制,下放用人权限。新一届县委出台了《进一步完善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工作机制的意见》,县委明确规定乡镇内设机构和由乡镇管理的站、所,其干部任免由乡镇党委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作出任免决定后,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这项政策的出台,做到乡镇党委责、权、
利的有机结合,充分调动了乡镇站、所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了乡镇党委领导和部门业务指导的有机结合,体现了党管干部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乡镇站、所干部职工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六)坚持六项制度,在监督检查中落实《条例》。
1、坚持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县委对干部作出任免决定、宣布任免职前,县委主要领导、分管副书记、组织部长和纪委书记都要与每位任免职的干部进行谈话。xx年,对x名任免干部进行了谈话。同时对个别干部存在的不足和不影响任职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提醒,打预防针,防止干部带病上岗。通过各种谈话,促进了干部的健康成长。
2、坚持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和任期审计工作制度。对任期届满或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手续的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和事业单位的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进行离任审计。xx年度对部分现任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届中审计。
3、坚持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前,县委组织部都要征求县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认真把好任前监督关、届中审计关和离任审计关。特别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调整考察时,纪检、监察共同参加,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坚持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县委要求各
乡镇、县直各部门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集体讨论决定,认真做好议事记录。并对各单位的执行情况定期督促检查,对违反制度的特别是问题严重的人和事,果断进行了纠正或处理。
6、坚持领导述职述廉制度。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都要对本部门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述职述廉,在述职述廉报告会上有针对性地开展初查自纠、使之以制度的形成固定下来。
二、存在的不足和体会
xx年,我县在贯彻执行《条例》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仍存在不足:一是《条例》的学习和宣传不够,仍存在着学习不深、理解不透、把握不细等问题;二是体现科学发展
观的干部考察考核体系及不同层次、不同职务特点的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尚未建立,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工作力度不够大;三是对贯彻执行《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经常化监督检查不够。
四点体会:一是坚持了政治坚定、群众公认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初步形成了广纳群贤、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二是坚持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将选人用人引入竞争机制;三是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用人原则,达到组织满意和群众满意的用人目标。四是坚持依靠群众,信任群众,凝聚人心、集中民智,使用党放心、群众满意、社会公认的干部。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深入学习《条例》,进一步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重点抓好单位一把手、新走上领导岗位干部和组工干部对《条例》的学习、理解和执行。二是从整体上不断推进干部制度改革步伐。初步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的干部考察考核体系。三是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从制度上突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
2024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篇6
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的情况
本年度,农委党委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领导干部把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股级干部管理的意见》(镇徒组[20xx]47号)和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做到学深、学透,贯彻执行到位。党委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认真抓好学习:一是要求组织人事干部首先学好《干部任用条例》,正确掌握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及各个环节的操作办法和要求,在“精通”《干部任用条例》上下功夫。二是把《干部任用条例》作为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抓紧抓实,使领导干部熟悉《干部任用条例》、组织人事干部精通《干部任用条例》、广大职工了解《干部任用条例》,为执行好《干部任用条例》打下良好的基础。三是把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来抓,采取集中辅导、座谈讨论等形式深入推进《条例》学习,全面提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
二、严格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等情况
20xx年,农委提拔任命股级干部2人,调整、充实场级干部3人。提拔、上报、备案均符合规定的资格和条件,没有出现违反“十不准”纪律的行为发生。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农委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和按章办事的原则,始终从严把握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严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严格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等规定,严把“六关”:一是严把民主推荐关。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对拟任人选进行民主推荐。在民主推荐过程中,始终坚持“用发展衡量实绩,凭实绩任用干部”的原则,切实营造唯才是举的用人环境。二是严把资格审查关。对拟任人选的年龄、学历、工作年限、任职年限等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取消。三是严把民主测评关。把干部群众满意度作为提拔任用干部的一条重要标准,民主测评票达不到50%的党组不予讨论通过。四是严把组织考察关。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德才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能否坚持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能否胜任任职岗位工作要求。五是严把公示关。把被考察对象基本情况、简历、考察组成员、反应情况联系方式等内容予以公告,把选拔任用全过程置于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之下,切实增强了群众的民主参与意识。六是严把讨论决定关。坚持民主讨论、集体决策的原则,局党组书记带头发扬党内民主,不搞一个人说了算,不搞临时动议,严格按照《条例》办事。
三、认真落实干部选拔有关文件要求,强化监督管理
在工作中,农委充分落实广大干部职工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在民主推荐中,要求全体人员参加。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有效防止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真正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把人选准用好。在农委党委的领导下,组织人事干部公道正派、清正廉洁,严于律己,遵守纪律,认真执行了“十个不准”和《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等各项纪律要求。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下一步,农委将进一步加大《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规范性,进一步强化对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监督检查,按照规定程序、方法、步骤,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保证干部选拔工作顺利进行。